「脱贫攻坚」崇信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六)计生政策、金融政策

「脱贫攻坚」崇信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六)计生政策、金融政策

「脱贫攻坚」崇信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六)计生政策、金融政策

计生政策

省级政策

1.国家奖励扶助。对本人及配偶属农业户口居民,没有违反计生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曾生育子女,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人每年960元。

2.特别扶助。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或合法收养一个孩子,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城镇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的对象每人每年60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对象每人每年3600元 ,直至死亡或子女康复为止。

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补助。失独普通家庭和丧偶家庭一次性发放2万元补助金,失独离异家庭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助金。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补助。对年满60岁以上(含60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给予一定的护理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全年累计最高天数不超过30天(含30天)。

5.特困救助。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二女绝育户,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一个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一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双方均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家庭每年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至其年幼的子女年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绝育后,夫妻或者其子女有意外伤残或者患特殊疾病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

6.升学加分。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和二女绝育户,子女初中升高中、中专录取时加10分;子女省内大学录取时加5分。

县级政策

1.奖励扶助。对本人及配偶属农业户口居民,没有违反计生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曾生育子女,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58周岁的农民,每人每年960元。

2.升学奖励。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考入本科院校的奖励6000元、专科院校的奖励2000元。

3.事业单位录用。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参加县人民政府公开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总分中增加10分。

金融政策

1.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发展农业生产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获得金额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备注:所有到户补助资金均分类明细打入到一折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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