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沈刚先生通知,沈刚先生因疏忽于2018年10月18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购买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沈刚先生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平均价格10.4元/股,成交金额104,000元。截至本公告日,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

由于公司将在2018年10月26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经与沈刚先生核实,其系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而买入公司股票,由于粗心疏忽导致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沈刚先生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虽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违规购买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沈刚先生承诺,其在本次窗口期购买的10,000股公司股票,将在未来6个月内不进行减持操作,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2、沈刚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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