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助力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助力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总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制约锦州振兴发展的司法执法突出问题,坚决祛除司法执法顽疾,破解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检察公信力和检察机关整体形象,为太和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了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制定细化了工作方案。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组织,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分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检察法律监督效能,优化了行业发展软环境。太和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区直具有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土地局等部门对接,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优化全区各行业软环境建设。如,对全区医药领域实施点面结合检卫对接式监督预防,依法办理了董某某、王某某销售假药案,优化了太和医药卫生领域软环境。

三是提高检企对接效能,优化了检察服务保障软环境。太和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汤河子工业园区对接,建立检企服务联系点,主要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提供司法咨询等法律服务。争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服务者、保障者、推动者,先后向行政执法部门发放征求意见书50份,对于可能涉及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的案件进行全面系统排查,面向辖区内企业发放征求意见书50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推动了新型检商关系、政商关系发展。

四是提高窗口服务效能,优化了政商发展软环境。加强检察院自身案管大厅建设和涉检访部门建设,使有理访得到有效解决、无理访得到息诉罢访、缠绕访得到严肃处理、困难访得到协调求助。目前,区检察院已连续12年无赴省进京涉检访。同时,针对近期内成立区行政审批局的新情况,及时与其建立窗口对接机制,监督其落实

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的服务承诺,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触角,扩大营商服务范围。

五是积极开展案件排查,参与涉企案件专项清理。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强化自身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可能涉及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的案件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对于有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民行部门将依法进行监督或提起抗诉,支持起诉等法律活动,对于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及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是提高检察宣传效能,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软环境。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结合其业务特点和职权范围,通过增设宣传板、条幅、印制并发放宣传手册、画报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企业经营者通过合法途径保障其个人及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此项检察宣传活动,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体现,主动服务振兴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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