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三步走」 實現紀法銜接無縫對接

今年以來,榆陽區紀委監委認真“研磨”紀法銜接工作,通過加強培訓、建章立制、審查調查實踐等措施,積極推動紀法貫通和法法銜接無縫對接,進一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

以學為先,促業務融合。監察體制改革後,區紀委加強對幹部業務培訓,組織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赴浙江大學進行系統性的學習,培訓後召開交流討論會,通過理論學習、案例講解、工作中互相探討,多方面多角度的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綜合業務能力提升,深化理解運用,提升學習成效,促進思想意識的全面融合。同時,把每週二定為固定學習時間,安排輪流講學,要求紀委工作人員就黨規黨紀方面內容進行講解,轉隸人員就法律法規方面知識進行講解,得到取長補短、互相促進的學習效果。

以制度為綱,理順工作程序。改革初期,為能儘快開展工作,委機關領導和有關室部負責人赴山西省離石區紀委、祁縣紀委進行考察學習,積極借鑑改革先行先試地區成果和經驗,結合榆陽實際,制定出臺《榆林市榆陽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榆林市榆陽區紀委區監委機關使用審查調查措施暫行規定》《榆林市榆陽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圖》《榆林市榆陽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等配套制度,明確改革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規則和流程,規範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各環節要求。建立健全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執法機關工作銜接機制,制定技術查控措施、留置、移送起訴等相關配套辦法,積極推進紀法有機銜接。通過制度建設,規範審查調查工作流程,促進工作的有機融合。

以實踐為導向,促工作有序開展。在審查調查中,嚴格對標刑事審判關於證據的要求和標準,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綜合運用監察法賦予的12項調查措施,實現法法銜接順暢高效。今年以來,立案5件9人,政務處分3人,移送檢察院提起訴訟3件7人,在辦理留置案件中,榆陽區紀委監委移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全部被司法機關認定和採納,沒有出現退回補充審查調查的情況。(榆陽區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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