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志(1985版)农业篇

开县历来以农为本,至今仍是农业县。1985年有农业人口1228850人,占总人口的94%;农业与工业总产值之比为62.6:37.4。

开县土壤肥沃,立体气候明显,农业区域差异显著;物产丰饶,有栽培植物500多种,饲养动物60多种。唐代,所产柑子、茶叶、丝绸绢,曾作为贡品。民国以来,桐油为大宗出口商品,总产名列全国第三。解放后,经重点开发、柑桔、茶叶、山羊、生漆等在1978年被定为全国生产基地县,柑桔总产居全国第二。

解放前,农业为封建制度所束缚,生产落后。山区沿袭刀耕火种,病虫、旱涝灾害频繁。1949年,全县粮食总产1.85亿公斤,人平(按农业人口计。下同)234公斤,农业总产值1170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下同),人平148.16元。

解放以后,砸碎了封建桎梏,解放了生产力。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农村经济逐步增长。195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加76%。后来的“大跃进”和“十年内乱”的干扰,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获得持续全面发展。1985年,全县粮食总产4.4亿公斤,人平359公斤;农业总产值32107万元,人平261.3元。农村正在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民国时期,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属县政府建设科,有关事宜交农林技士主办。业务机构有农业推广所。

1949年12月,开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仍署,职员5人。1952年,县委农业生产办公室成立,1954年12月改名农村工作部。1955年改建设科为农林水利科。1956年秋,农林水利科分置农业、林业、水利三科,次年秋复合。1958年6月,农村工作部、农水科、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7月,农水科更名为农林水利局。1959年2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次年废(1962年复立,1968年解散。1972年再立,1983年并入县府农办室)。1960年2月,农业机械电力局成立。1961年,农水局回归县人民政府。1963年12月,农业机械电力局、农林水利局改组为农林局、水利电力局。1965年,农林局分置农业局、林业局,1968年又合并。1966年,农村工作部改名农林政治部;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农林办公室;“文革”中各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各区、乡成立农林生产指挥组。后县革委生产指挥组下又建立农林组。1971年,水利电力局更名农机水电局。1972年1月,农机水电局分置农业机械局、水利电力局。1973年,恢复县委农工部,撤销县人民委员会农林办公室。1977年7月,农林局分置农业局、林业局。1981年12月,撤销县委农工部,设立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是年,县农业区划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挂靠农办室。1982年,农业局析出畜牧局。是年,县绿化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内。1983年,农业局分蚕业入蚕丝公司,渔业入水利电力局,撤销种子站设立种子公司,农机局并入农业局,农机部份改称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公司。农业办公室与财贸办公室合并为开县人民政府农贸办公室,次年又分别复置。1985年,开县农业行政管理机构有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电力4局,由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协调。农业系统有在职职工1592人,其中干部74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4人,中级技术人员22人)。

第二节 事业机构

一、农技推广机构

民国24年在盛山南麓建立农事试验场,土地1000亩,从事育苗、造林、引种、品比试验等工作。民国28年改为农业推广所,直属县政府。民国30年,农推所以临江、赵家、复兴三乡(镇)为中心推广区。民国38年撤销农推所,下属之农场、苗圃仍立。

1950年在原农推所基础上,于丰乐乡水东村建立示范繁殖农场,面积300亩。1953年,县设农业技术推广站,1956年成立各区站,指导农作物栽培。1958年,县农场扩建为农业试验场,开展农、牧、渔等生产示范试验研究,1964年复为农场。是年春,县委在镇东、临江、岩水、陈家等地搞“样板田”,1965年,县、区、乡层层搞样板,1966年废止。1976年,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成立,基层亦建立农科组织。1978年,已建公社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站57个,大队农科队598个,生产队农科组371个,被列为四川省重点县。1980年,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成立。1981年,基层农科组织全部解体,县农科所并入农场。1983年,乡派驻农技干部,陆续建立农技服务站和农技校。1984年, 农业局下设农技、植保、园艺、土肥4站和建立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植物保护机构

1956年,县正式建立植保站,同时在农场建立病虫测报点,开展短期预测预报。1960年测报点更名为测报站,1962年并入植保站。1966年在陈家、临江、岩水、正坝设置临时测报站。1980年,开始病虫的长、中期预报和农副产品、苗木的输出检疫。1981年后,陆续建立乡级植保专业队和农村植保专业户。临江镇建有“庄稼医院”。

三、农业经营管理机构

1954年,县建设科有财会辅导组,编制3—5人。1973年改为农业经营管理股。1980年在农业局内设统计股和农情办公室。1984年经营管理股与统计股合并为农经统计股,负责全县农业经营管理工作。

县属区(镇)从1954年开始,由生产干事代管经营管理工作,1955年由经费会计兼管,1956年配专职农经干部1人。各乡(镇)1954—1958年由财粮干部兼理,1959年配专职财会辅导员1名,1961年还设有财务股。1983年开始建立乡级农经指导服务站,1985年底全县已建91个。1953—1957年各村设财务股,由管委会主任兼股长和保管、出纳、会计、统计等人员组成。每个农业合作社置专(兼)职财务干部6—9人。生产队设核算员。1961年后,大队设会计,生产队成立财务小组。1984年,村以下改为每3—7个村民组设专业会计1人。

第二章 生产关系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民国时期开县的农业属半封建性质的私有制,近一半的土地被地主霸占,而占农村人口77%的农民无地和少地。据1951年土地改革统计:土改前全县地主占农业人口的4.5%,占有耕地44.2%,人均13.9亩(1石=3.3亩),为全县人平1.42亩的9倍多;贫农占农业人口的57.2%,仅占有耕地13.2%,人均0.33亩;雇农阶层占农业人口的5.2%,没有土地,靠出卖人口的24.5%,占有耕地18.8%,人均1.1亩。

在土地私有条件下,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向地主租佃土地耕种。

租佃,是佃农请中间人向地主说情,议定租额,书立佃约,缴纳押金(又称押庄、押稞,约田价的20—50%),方可就耕(上庄)。1930年,每亩水田押金7—14元(银元),旱地4—9元;1945年,2000—4000千元(法币)。佃耕时间一至数年。如果一方要求退佃,可在秋后脱佃“起庄”(交庄)。

纳租,分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和劳役地租三种。

实物地租。分定租与活租,后者较少。定租又名铁板租:佃户纳租,必按所议租额,如数交纳;活租亦先议定,按比例分成,“天灾水旱,验田纳租”。水田一般按常产70%交纳,旱地按30%交纳。冬粮杂物归佃户所得。地中漆、桐副产,主佃平分。租佃生地开垦者,头年不交租,二三年酌情交纳,三年后等同熟地。民国27年,水田每亩平均产谷0.8石(1石=432斤),上、中、下等田各纳谷0.7、0.6、0.5石,旱地0.25石左右。

货币地租。民国27年,水田每亩(银元)5—10元,旱地2—4元。1942年后,全改收实物。

劳役地租,即稞工。佃户佃耕期间,每年为地主无偿劳役一定天数,多少由双方事先议定。

第二节 农民个体所有制

一、土地改革

1950年12月1日,县人民政府在驷马乡开展减租退押试点,12月27日全面展开,次年1月9日基本完成。共减租32385万公斤(含公粮9907万公斤),退押(折谷)126496石,完成应退的63.1%。

县委于1951年1月派出工作组在陈家、南门、岳溪3乡进行土地改革(简称土改)试点;2月中旬成立土改委员会,赓即举办为期8天的土改工作人员训练班(受训者1155人)。2月24日,全县土改工作队分赴各乡村开展工作,到4月10日基本结束。

土改中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向封建势力开展斗争,查田定产,划分阶级成份,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其他封建资财,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把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彻底粉碎了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从政治上经济上得到解放。在农村162847户中,划出地主5331户,小土地出租4336户,富农4891户,佃富农694户,中农17713户,佃中农13048户,贫农45246户,佃贫农54650户,雇农14074户,其他2864户。没收土地354566.9石;征收土地105111.4石,农具13831件,耕牛1192头,房屋151608间,缴获黄谷356.9万公斤。参加分配的农业人口836608人,土地775000石,人平0.9石。分田以后,烧毁地契和租佃契约,发放了“土地房产所有证”。4月10日,全县各乡、村召开大会,热烈庆祝翻身解放。

同年6月14日到年底,分期分批进行了土改复查。

土地改革以前,农村以户为生产单位。民国时期,富农和富裕中农拥有较多的农具、耕畜、自有或租种较多的土地,家庭仍保持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劳动力较多。东华乡高楼村富裕中农刘xx1951年土改前全家有50多人,劳动力30多个,并雇工数人,耕种土地100余石,兼营米坊、作坊等多项副业。土改、四清多次清算其剥削帐,均未超过25%,未达富农标准。1949年,全县农村平均每户4.57人,耕种土地7.47亩。土改中安置了部分失业工人和场镇居民下乡分田,从事农业生产,农业人口略有增加。1951年比1950年增加2582户,15480人,劳动力7000个,户平耕地、人口、劳力等情况仍近似土改前。

土改后,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高涨,竞相购置耕牛、农具,改田改土,兴修水利,粮食产量逐年增长,1952年和土改前1950年相比,耕牛增加11055头,增长40%;新挑山平塘278口,新修堰996条,蓄引提水量增加81万立方米,粮食增产1250万公斤,增长6.58%。

二、互助组

1952年春,镇东乡镇东村农民杨继宏约同毗邻8户23人,建起了开县第一个临时性农业生产互助组。同年夏,浸林、复场、明月诸村亦相继建立临时互助组。互助组内土地仍属农民个体所有,采取换工互助,以工抵工或评记工分,用现金或粮食付给多做工日的报酬,土地上的收获物全归土地所有者。同年秋,县委在明月、华山、跳蹬、镇东4乡8村进行发展互助组试点,冬初着手发展常年性互助组。年底,全县已建互助组4799个(其中常年性组447个),入组农户49948户,占总农户的28.3%。

1954年底,全县共有互助组14071个(其中季节性组8304个,常年性组5767个,联组334个),入组农民122989户,占总农户的64.4%,平均每组有农户8.7户。1954年和1952年相比,全县粮食增产1500万公斤,增第7.4%;耕牛增加1350头,增长3.5%;新修山平塘1212口,堰60条;新增蓄引提水量267.3万立方米,增长15.6%;新增保灌面积5300亩,增长13%。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夏末,大慈乡浸林村郑先桂自发地将原互助组9户农民组成开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初级社将土地及耕牛、大型农具折价入社,分配中除按劳分配部分外,土地仍分得部份报酬。开县一般按土四劳六、土四五劳五五比例分配。

1953年冬,县委在大丘、镇东、华山、明月、五房、大胜6村分别各将3—4个互助组合并,正式建立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84户。

1954年下半年,互助组普遍建立“联组”;初级社逐步发展,并在镇东试办合作化乡。12月19日,开县互助合作训练班第一期开学,有来自161个初级社的学员478人。年底,全县有初级社355个,入社农户11262户,占总农户的5.9%。

1955年,根据中央“停、缩、整、发”的建社方针,县委积极稳妥地发展初级社。春,将镇东、大丘、大胜、华山、明月等初级社扩大合并组建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每社300—1000户,其中明月社达1700户。是年底,全县有初级社1680个,高级社4个,入社农户计97596户,占总农户的50%;合作化乡9个,村60个。

1956年春,全国掀起合作化高潮,开县成批建立高级社。到年底,全县建有初级社75个,3554户,平均每社48.7户;高级社1422个,189690户,平均每社133.4户;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5%,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高级社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取消土地分红,全部实行按劳分配。由于转变太快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各地出现一些社管理不善、分配不公、产量下降、开支猛增等问题,也出现了一些闹退社的事件。1957年2月2日,南门乡新浦农业社二队队长带领60多人到乡政府闹退社。县里每年冬季都要开展整顿农业社的工作,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纠正各种错误倾向,促进农业社的巩固。

1958年9月,全县共有高级社1986个,平均每社104户,耕地684亩。尚有个体户271户,813人。1958年比1955年粮食增产4350万公斤,增长17.1%;新修水库9座,山平塘659口,堰134条,新增蓄引提水量1180万立方米,增长59.1%,新增保灌面积2.54万亩,增长51.1%。

二、人民公社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发表“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讲话以后,全国掀起建立人民公社的热潮。9月20日,开县首先在临江区建成一个9.3万人口的大型人民公社——临江人民公社,将全区6乡1镇的国营合作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的所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纳入公社统一管理经营。随后,全县于9月25日至10月1日又将57个乡的所有高级农业社改建为52个人民公社,实行工、农、兵、学、商统一由公社领导管理,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生活资料归“公”,统收、统管、统支、统分。下辖管理区(村)和生产队两级,对原有高级社和生产队随意合并,年底全县各公社共有生产队4836个,平均每队为42.8户,162人,劳力61个,耕地281亩。临江人民公社由于规模太大,管理混乱,生产指挥不灵,于1959年4月撤销,下属由乡改作的管理区分建为6个人民公社,临江镇仍恢复为政权组织机构,国营企、事业单位还归原有建制。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既是生产组织,又是社会基层组织,政社合一,由政权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生产、分配,将一个乡内原来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高级农业社合并到一起,实行统一核算的全民所有,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全部归公,取消社员的自留地,将家禽、家畜、家庭副业收归社有。更于10月12日至15日全县农村建立公共食堂11047个,798302人集中用膳,每个食堂平均72人,实行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还普遍推行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试图把全部或大部人民生活包下来。全县实行半工资半供给的公社有21个,仅维持3个月即宣告结束,而大多数公社从没有发过工资。同时,还开展“大办钢铁”运动,抽调农村75%的劳动力上山炼铁,剩下只是老弱病残,连成熟在田地里的晚稻、红苕也无力收割回来,农业生产受到到严重挫伤。1959年全县粮食产量陡降至1.82亿公斤,比1958年减产38.8%。1959年1月15日中共开县县委召开四干会,传达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4月28日又召开万人大会,纠正一平二调,进行算帐退赔。1961年1—5月分期分批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4月16日传达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确定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为基础;县委贯彻中央10月发出的《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指示》,12月发出从1962年起公社普遍试行“一包两定”制,即大队对生产队包粮食总产量和农副业总收入;定国家的征购粮和大队提留的机动粮;定国家的农业税和上交大队的公益金、公积金、行政管理费;余钱余粮归生产队自行分配。1962年3月,开县贯彻将农村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指示,并宣传30年不变。至此,农村生产关系才调整到比较适合现实状况的程度。1961年粮食产量比1958年减产2.56亿公斤,下降52.3%,降到民国有记载以来的最低水平。农村人口每人每天平均消费的口粮仅有4两4钱,个别食堂全靠瓜菜来渡日。6月,县委提出改为口粮分配到户,食堂办不办由社员讨论决定,全县公共食堂一哄而散,农民欢呼为“第二次解放”。

1962年开县农村人民公社规模调整划小, 全县增为101个公社,1952年大队,11364个生产队。平均每队18.9户,72人,劳力35个,耕地117亩,每个劳力负担耕地3.34亩。3—6月全县各公社逐步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将原属大队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域、耕牛、农具转归生产队所有;恢复自留地、自由市场;鼓励发展家庭副业;落实按劳分配。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制度基本定型,并宣布至少30年不变,农业生产迅速恢复。1966年全县粮食总产达2.95亿公斤,比1961年净增一倍多;耕牛增加9782头,增长26.5%;生猪增加281138头,增长1.75倍;新修水库27座,山平塘1396口,堰7438条;新增引提水量2354万立方米,增长63%;新增保灌面积10.12万亩,增长1.4倍。

1996年,文化大革命的浪潮冲击到开县农村各个角落,各级组织瘫痪或半瘫痪。后虽另建立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但极“左”思潮泛滥,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批判和废除。在“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展以后,片面强调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合并生产队,1966年比1962年减少生产队1427个,1969年又比1966年减少生产队622个,推行政治工分,取消按劳分配,实行以公社或大队组织农田其建专业队,搞大兵团作战。批判和限制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减少或取消自留地,限制和关闭农贸市场,10年中农业生产除农田基本建设有所发展外,其他各项均处于徘徊倒退状态。粮食总产量各年都低于1966年。1976年和1966年相比,粮食减少2772万公斤,占4.5%;生猪减少42946头,占12.2%;耕牛减少2930头,占6.7%。

开县在公社化以后,从1961年恢复自留地时起,就有少数生产队私自扩大自留地数量,个别生产队搞包产到户,当时称为单干活动,视为非法活动,当年严重政治路线错误进行批判处理。1962年10月全县有单干活动的生产队221个,尽管县委多次组织力量下乡纠正包产到户,直到1966年“四清”运动时,岳溪等5个区还有221个生产队有不同程度的单干活动。“文革”中的1974年,正坝区的麻柳、齐力、鹿硐、高升、龙茶等社70%以上的生产队有划地到户和社员侵占集体耕地的情况,全区有1800亩集体森林划下了户,鹿硐乡大碧村农民在打薅草锣鼓时公开唱出:“土地下户好得很,家家都把干饭整(吃)。”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开县农村恢复了“文革”前的各种制度和办法,生产发展加快,至1979年生产队增划为11279个,每队平均25.4户,劳动力43.4个,耕地112.5亩,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2.6亩。和1976年相比,粮食增产11157.5万公斤,增长41%;生猪增加338969头,增长85.3%;耕牛增加1837头,增长4.2%;新修水库55座,山平塘990口,新增蓄引提水总量4503万立方米,增长37.6%,新增保灌面积8.68万亩,增长36%。

三、联产计酬责任制

1979年3—8月全县农村调整自留地,增划饲料地,划小生产队,推行包工到户、联产计酬(2675个生产队)、定额计工(5200个生产队)、按时计分加评议(3452个生产队)等办法。9月中共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开县在农村普遍推行包工到作业组,联产计算劳动报酬(简称联产计酬)。先是天白乡1980年夏在以作业组联产计酬的基础上,又搞了包产到户,1981年3月推广全县,广大农民不等乡、村干部来领导,迅速自发组织人力,象土改一样逐块丈量田地,按土地肥瘦打乱平分,称为包产地,土地所有权仍为集体所有,全县平均每户人口4.16人,耕地4.27亩。1983年全县农村实行大包干,即以户为单位包干上交农业税、定(议)购粮和公共提留等上交款,生产及收入全由各户自行安排。

在中共中央“允许一部份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导下,从事多种经营、工副业的专业户、重点户(合称两户)迅速发展起来。1982年全县有以种植业为主的“两户”24600户,其中产粮万斤的,511户,综合收入1万元以上的1户。1983年专业户发展到包括种植、养殖、编织、食品加工、烧制砖瓦、运输、建筑、商业、饮食服务、劳务输出等各业,全县合计25305户,占12.2%。

1985年全县农村人口共128.71万人,307833户,劳动力57.5万个,耕地面积115.71万亩。平均每户4.18人,劳动力1.87个,耕地3.76亩,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2亩。

自1980年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至1985年,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83年粮食总产量达到开县历史上最高水平4.87亿公斤,比1979年增长26.9%;1985年农业总产值32107万元,比1979年增长81.6%。生猪年末886010头,比1979年增加147812头,增长20%。专业户和乡镇企业蓬勃兴起,1982年全县有1508户组织联营工副业,总收入达101.6万元,纯收入52.6万元;1985年有2467户组成联合体597个,总收入268.2万元(其中工业收入209.9万元),纯收入110.4万元。1985年全县农村劳动力用于农林牧副渔五业的529231个,占92%;用于乡镇企业的15204个,占2.64%,收入5501万余元(其中农业企业323万余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7.3%;外出劳务的2.25%,挣回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农田基建很少开展,原有工程也多失修,实际保灌面积减少,1985年全县保灌面积35.47万亩,仅比1979年增加2.65万亩,增长8%;蓄引提水总量仅增加354万立方米,增长2.1%。改田改土基本未开展,反将原有大块田地分为若干小块,一般农户耕地都在30块左右,最奇特者为驷马村一孤老太婆分得仅有能种一行庄稼的长长一条耕地。耕牛39547头,比1979年减少6000头,减15.2%,农忙时出现了不少全家男女老少下田合力拉犁或用锄头挖田的现象。社队集体工副业和公有财产折价变卖,集体除保留土地所有权和每年向农民收取三交款外,已别无其他。

第三章 生产条件

第一节 土地垦殖

一、耕地面积

明正德《夔州府志》载:“正德七年(1512),开县册计田地五千一十五顷三十七亩五分三厘”(折501537.5亩)。明末清初,战乱频繁,人口锐减,田地荒芜。清乾隆《开县志》载:“自康熙二年(1663)起至雍正十三年(1735)征输止,计管上、中、下田地共二千九百一十六顷七十四亩六分二厘九毫二丝五忽(折291674.6亩,其中田144982.6亩)。清雍正六年丈出荒下田三千六百九十九亩六分七厘二毫六丝。乾隆十一年时,新旧上中下田地共二千七百六十七顷七十四亩三分二厘六毫六丝五忽”(折276774亩)。嘉庆二十年《四川通志》载:“开县旧管上中下田地二千四百三十九顷七十一亩四分七厘”(折243971.5亩)。清咸丰《开县志》沿用上数。民国二十年县长罗玺主持“租稞清理委员会”核查,上报租石为391403.6石(折489253.8亩),比前清增长1倍。民国27年全县田地96万亩(农业推广所查证数为115.5万亩)。1950年春县人民政府征粮工作总结仍称全县租石为391500石,1951年土改查田定产租石为77.5万石。

解放后,县统计局对1949年全县耕地数定为129万亩,1950年土改后耕地面积定为135万亩,1954年定为136万亩。30多年来,先后新垦田地303618亩。但由于在新垦中不注意保存植被,对耕地重用轻养,导致水土流失,加上建设占地,耕地反逐年减少。1981—1985年共减少耕地103200亩。到1985年,全县耕地为1157052亩(其中田50万亩)。

开县耕地集中分布在温泉背斜一线以南,占总耕地的90%,垦殖指数15—50%;温泉以北,不足10%,垦殖指数5—15%。全县垦殖率26.3%(全省11.6%,全国10.4%),最高为新义乡52%,最低为白泉乡2.4%。耕地中25°以上坡地37万亩,0.5尺以下薄土32.1万亩,低产田20万亩。

二、农田建设

民国时期田地新垦较少,基本未进行农田建设。土改后,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自发进行农田建设。合作化后,每年冬季都要开展农田基建活动(主要进行水利建设,见本篇第八章)。

人民公社化后,即开始抽调劳动力组成常年农田基建队,1958年全县有179个队,9295人。1963年10月,中共开县县委和县人委联合成立农田基建委员会,建立办公室专负此责,区、社、大队层层建立专门班子,由专业队坚持长期搞基建,冬季增加劳力进行突击。1964年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县委提出“向高山要粮,向河滩要粮”的口号,大规模毁林开荒,围河造地。1965年全县投入农田基建的劳动力187164人,占总数的47.3%,全年完成土改田18704亩,恢复田6010亩,坡改梯15810亩。1968年以后,数次组织县、区、乡干部数千人到山西昔阳参观学习。1971年召开有13916人参加的改田改土动员大会;层层建立大会战指挥部,以大队或公社为单位,冬闲集中劳力搞“大兵团”作战,人造平原。1970年冬,投入农田建设的劳动力217300个,占评级劳动力的47%。规模较大的基建工程有:长青乡三星坝改河工程;谭家乡侯家溪改河工程;彭溪河岸之水东坝、向家坝、猪草坝等处围河造地工程;中兴乡大兴村和镇东乡红岩子人造平原工程……。除长青乡改河工程现已增种400亩外,余皆被洪水冲毁,复为沙滩。

据不完全统计,解放以来全县共改造旱地39.9万亩(其中坡改梯13万亩、薄改厚3.1万亩),水田21.5万亩(其中冬水16万亩),新垦田地30多万亩(其中毁林开荒18万亩)。

第二节 生产工具

农业生产工具,历来沿用犁、耙、锄、镰等原始的铁木农具,人使牛役,效用较低。50年代曾进行农具改革创新,推广新式农具,多不成功。70年代初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开始使用农业机械。70年代中后期,全面开展农业机械化运动,先后修成机耕道2000多公里,尔后尽废。到2985年,全县农机总量6843台/98063马力。

耕耘方面,1958年普遍改造推广锄头5种,窄嘴锄、宽口锄、喙锄、羊角锄、斧头锄;引进并生长产北方之步犁和双轮双犁三四千部,因不适于粘土耕作,两年后全部淘汰。是年,共青团开县委员会发动全县少年儿童捐款,购买等一台“少年号”拖拉机赠给县农场,机耕干田旱地。1971年,拖拉机始耕水田。1974年引入旋耕机试用。到1976年,全县拥有拖拉机230台,旋耕机62台,机耕达20.4万亩,占可耕地的79.7%,总耕地的15.9%。1977年曾引入水耕机和机耕船,都因田面狭小,高低错落,使用不便,没能推开。以后农村包产到户,分户作业,机耕更少。1985年,全县有拖拉机734台,主要用于运输,机耕田地仅7642亩,占总耕地0.07%,可机耕地的3%。

播插收割脱粒方面,1955年,县机电厂生产的手摇打谷机用于晚稻脱粒,后改脚踏式为机动式,迅速普及。1958年8月曾试制稻、麦、棉播种机,未能推开。1959年引进人力麦穗脱粒机。1960年已有机动脱粒设备。是年,县农机厂仿造木架式小麦条播机、玉米脱粒机、推剪式收割机,1961年连同引进机具推广33万件,至1963年仅存脱粒机76台,余皆报废。1985年全县有脱粒机3000余台,脱粒面积14.6万亩(其中半机械脱粒5.8万亩)。

提水喷雾方面,1951年始用手摇喷雾器。1956年临江安装水泵2台。1971年采用机动喷雾。1985年全县有机动喷雾器160台,喷药面积10.8万亩,提水机械670台,机电灌2818万方/224191亩次。

农机经营和管理。1959年,县建立拖拉机站;农水局成立“工具改革组”,承办农具改进工作。此时的农机事业处于初发阶段,由国家无偿投资购置试用。自1963年,农机由国家和社队共同出钱购置。1969年,各区、乡建起农机修理站(厂),从事农具的生产修理,由区乡自营。1970年,县设农机管理站,下立江、东、浦分站,对农机的引进、生产、供销进行协调监测。1974年,县农机科研所建立。先后研制成功的农具有:单柄手摇泵、脱粒机、水轮泵、耕耘机等。1978年,县里在临江镇开办农机学校,培训机械手。农村包产到户后,乡农机站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农户也有自购耕耕机械从事机耕的。

第三节 肥料施用

开县历来以使用人畜粪便、草木灰、火灰、饼枯等农家肥为主。山区铲火灰对森林植被破坏甚重;坝区习惯在旱田种植蚕豆等作绿肥。1963年引进红萍、红花苜蓿,1970年前后引进紫云英、黄花苜蓿、田菁、苕子、聚合草等,1975年计种绿肥6万多亩,1985年仅种6068亩。

1951年,川东农业推广所化肥队来县免费试难推广硫酸铵。1958年后,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当年全县施用91.5万公斤,1970年452万公斤,1985年7100万公斤(耕地亩平61.4公斤)。化肥使用种类也不断增多,1966年始用磷、钾肥,1974年大范围推广氮磷甸复合肥,1976年推广硼、锌等微量元素肥以及矮壮素、2.4—D、30烷醇等植物生长调节剂。1985年所用化肥中,复合肥7.6万公斤,氮肥5380万公斤。(氮、磷、钾肥用量比284:86:1)。

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曾大规模生产和使用土制化肥、菌肥,种类有颗粒肥、5406、920、腐殖酸铵等。1960年建立土化肥厂7544家,年产9.5万公斤。

1981年,县土壤普查队试验推广石骨子与氮、磷类化肥和人畜粪堆沤之“三合肥”。

第四节 农业区划

民国30年,四川省政府划开县属桐油水稻区。

1957年,县委规划境内为3个农业生产区:即平坝为稻、麦、油料、棉作区;半山为稻、麦、杂粮区;高山为杂粮、林、牧区。1980年开始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农业区划工作。1981年成立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后陆续组建专业资源调查和区划组。共完成土地资源、林业、畜牧业、水产、气候、农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城乡建设、环境、农村能源、蚕桑、果树、农村人才、农业经济、自然资源、种植业(稻作、植保、种子)、农业病虫及天敌资源、水利、草山草坡、茶叶、柑桔、油桐、中药材、沼气等25项资源调查和分区发展规划。1983年在专业区划基础上, 从生态、宏观与微观、未来与当前利益出发,划全境为4个区划开发区,并确立主要产品生产基地乡。编印了《开县综合农业区划》等书。

一、生产基地

粮食:大慈 大德 九龙山 天白 龙安 九岭 东坝 胡家 开竹 白桥

用材林:谭家 关坪 满月 红园 马家 岩水 锦竹 关面 白泉 乐园 和谦 五合 上桥 大堰 温泉 北斗 水田 麻柳 齐力 正坝 白乐 天白 金山 川心 石碗 巫山 中兴 五通 平顶 善字 东阳 兼善

油桐:玉峰 白桥 津关 北斗 和谦 谭家 大进 麻柳 高桥 紫水 水田 敦好 正坝 白乐 天和 鱼龙 义和 书香 中兴 金沙 巫山 川心 大海 长青 跳蹬 五通 龙安 平顶 赵家 铺溪

生漆:岩水 锦竹 白泉 关面 满月 红园 鱼龙 义和 太原 临东 东华 明星

山羊:五合 鹿硐 麻柳 三汇口 谭家 梓潼 红园 满月 关面 白泉 锦竹 岩水 马家 关坪 中兴 大生 善字 东阳 凤山

蚕桑:三合 白水 中和 新义 民主 灵通 铁桥 南雅 书香 中兴 金沙 五通 跳蹬 平顶 龙安 岳溪 大生 巫山 茂林 金峰 乐园 津关 郭家 北斗 敦好 桃溪 白乐

淡水鱼:城郊片 临江中和片 津关白桥片 岳溪陈家片

茶叶:关面 白泉 大进 梓潼 水田 龙茶 五合 四合 陈家 胡家 东阳 兼善 金山

二、良种基地

水稻:大慈 大德 大梁 东坝 双柏

红苕:赵家 临东 津关

洋芋:岩水 马家 关面 白泉 关坪 红园 满月 天白

玉米:大慈 大德 茂林 九龙山 四合等海拔千米以上的

林木:正坝林场

羊:岩水 马家 大进 正坝

兔:高桥 大慈 敦好 玉峰

鸡:镇东 汉丰

鱼苗:鱼种站

猪:镇东 渠口

牛:镇东 临东

油菜:镇安

蚕桑:铁桥、三合、乐园

茶叶:大进 大堰

三、土壤普查

民国31年,四川省建设厅曾派3人来县进行地理考察,将境内土壤分为灰棕色、紫色、黑色石灰、棕壤、湿土6类,16个系。

1959年1—3月,开县开展第一次土壤普查,培训技术人员91名,组建2551人的普查队伍。采取野外览观,群众鉴定,室内综合统计办法,分县境土壤为7类,11个土属26个土种,归为7个改良利用区。

1981年—1983年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县集中专业技术干部50余人,利用航测军用地图于各乡实地踏勘,分乡勾勒土壤种类、分布图,取样速测化验,对土壤的生产性能、利用状况广泛调查,分全县土壤为7类,20属,68个土种,归为4个类型改良利用,汇编有《开县土壤》一书。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生产管理

一、农业劳动力资源

开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充足。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789817人,占总人口的94.5%;农业劳动力32.5万人,人平负担耕地3.97亩。民国时期,富农多兼营产品加工作坊,如酒作坊、米坊、粉坊等;中农在农闲时作点小本生意或小手工业;贫农则以肩挑贩运、砍柴挖炭、出卖体力挣钱养家糊口。全部劳力禁锢于土地者甚少。1957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全县农业人口915596人,占总人口的95%;农业劳动力40.5万人,人平负担耕地3.36亩。由因限制农业社员弃农经商和务工,除农业社组织个别有技术的社员进行加工业和手工业外,蓁劳力全部禁锢在土地上耕种,终年不得空闲。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实行“大兵团”作战,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更为严重,劳动交率更低,农村民谣说:“站站站,八半分”。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农民副业生产也严格限制,只准挖泥拌土种庄稼。1975年全县农业人口1183483人,占总人口的95.8%;农业劳动力493761人,除社办工业劳动力4070人外,人平负担耕地2.76亩。1980年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允许农民利用农闲务工和经商,倡导农民办各种专业性的副业和小工业生产。1985年全县农业人口1228850人,占总人口的94%;农村总劳动力575047人,人平负担耕地2亩,农民每年仅用百余天从事耕作就足够了,劳动力剩余很多,少部分青壮年开始外出做工,一些有技术的则利用农闲从事副业和短途贩运等活动,活跃了农村经济。1985年,全县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的约45600人,占总劳动力的7.93%。从事农业劳动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变化。1957—1980年,农村劳动力平均用于种植业者占总数的90.7%、林业占1.8%、牧业占2.1%、渔业占0.2%、其他占5.2%。

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偏低。据1980年对4个不同类型地区的20776个劳动力的调查和全县农村人才普查,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是:大专0.03%,高中3.77%,初中14.9%,小学56.4%,文盲24.9%。全县有一技之长的各种“土专家”、“田秀才”及能工巧匠共2731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03%,其中种植、养殖业类21.9%,工业类2.6%,其他75.5%;这些人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6.95%。

二、劳动管理调配

1953年底建立农业社以后,农业社下分若干作业组(以后称小队、生产队),社将耕地、耕牛、农具配备给组,每年(季)下达生产计划并对组采取小段包工和季节包工办法,由组直接指挥生产,调配劳动力。组对社员劳动采取“死分活评”或按件、包工等办法评记劳动工分,也有对社员评定劳动等级,按日计分(即“死分死评”)。农业社初建时期,作业组规模小,一般有劳动力20人左右,农民对合作经济抱有很大希望,劳动效率较高。1957年全县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生产队规模扩大,有的取消了作业组,加之评工记分中出现平均主义,劳动效率受到影响。农业社又推行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及奖赔办法;规模大的生产队又采取农活分类、田地划片、劳动编组、包工到组,零星农活包工到人等办法。个别农业社还试行编制农活定额,实行检查质量,定额记分。农业社时期不断完善劳动管理,劳动效率一般较高,生产任务都能按期完成,还抽调一批劳动力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和工副业生产。

1958年冬,开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由公社、大队直接指挥生产,生产队长只是带工的人,将大队、生产队、作业组编为连、排、班、实行劳动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成百上千的人搞“大兵团”作战,敲钟集合,等齐下地,日夜突击,取消评记工分,提出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由于生产上的瞎指挥,干部作风上的强迫命令,加上1959年春后即出现粮食匮乏,公共食口粮不足,农民在公社化初期的的劳动积极性急聚消失,劳动效率极低,农活多不能按季节完成,质量又很差,农业年年减产,生活日益困难。

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进行整风整社和对“一平二调”清理退赔。1962年恢复以生产队为基础,实行耕地、劳力、耕牛、农具4固定到队,生产队有一定的自主权,健全评分记工办法,劳动效率迅速提高,农业生产恢复很快。

“文革”中片面强财政治挂帅,一度推行上工带毛主席像和语录牌、红旗,先向毛主席像行礼、请示、唱语录歌,然后整队上地干活等形式主义作法。又改按劳评工记分为评记政治工分或死分死记,平均主义极其严重,劳动效率又大大降低。1975、1976两年全县社员每个劳动日值仅0.2元。

三、农业经济效益

民国34年,全县粮食总产12694.5万公斤,亩产79公斤,人平产粮209.5公斤,耕地亩产143公斤。解放后,根据县统计局资料中生产、分配10大指标记载:人平(以农业人口计算。下同)生产粮食一般年份为250公斤左右,最高年份1983年达396公斤,最低年份1961年仅有182公斤。耕地亩产一般年份为200—300公斤,最高年份1985年达381.3公斤,最低年份1961年仅120公斤。人平总收入一般年份为60元左右,最高1985年为123元,最低1961年仅33.42元。从集体分配的人平收入一般年份为40元左右,最高1979年达46.3元,最低1961年仅20.5元。人平出售征购一般年份为50公斤左右,最高1958年达96.5公斤,最低为1975年仅18公斤。农业集体化期间,每个劳动日的价值一般年份为0.25元左右,最高1979年达0.32元,最低1975年0.2元。

第二节 财务管理

开县在发展农村互助组时,一般只由组长或记工员记录每日组员出工日数及某户组员受工日数,不少互助组采取将名单张贴于墙上,每日在名下划圈的公开办法。个别山区欠缺文化人的采用竹签或竹筒内投豆粒的办法记工日。

初级农业社建立后,由社员民主选举会计、保管、出纳人员,建立记帐制度,逐步健全开支审批、单据审核、日清月结、年终决算、报表等制度。

高级农业社建立后,社有财会人员,制度较初级社更为健全。生产队不是核算单位,只设记工员。现金、帐务、物资均由社掌管,由于高级社规模较大,社员难以直接监督,逐渐出现了一些干部贪污挪用现象,县委每年冬季都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各社协助清理财务,名为整社。

人民公社化初期,刮共产风,一平二调,财务制度混乱,平调社员个人生产、生活资料,既不给据,也少记帐;平调集体财物凭领导一句话、一张纸条就得执行。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少数干部多吃多占,社员怒不敢言。1959年4月28日至5月3日中共开县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万人大会),清算旧帐。会内国家与公社的帐基本算清,公社与区(大)队的帐大部作了公布。国家应退834307元,当场兑现49万元;干部贪污挪用、盗窃私分应退328161元。两项退款占1958年社员分配部分的17.18%。1960年6—8月开县农村普遍开展“反贪污浪费、反违法乱纪、反官僚主义运动”(新三反),基层干部犯有贪污的6623人,贪污金额312308元,退出156367元。

1962年3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以后,队设专职会计和兼(专)职保管、出纳人员,建立财会制度,以后又推行决算帐目张榜公布和组织社员代表审查帐目、单据等民主管理办法,制度逐渐完善。“文革”中各种制度又受到批判和冲击,少数干部又滋长随意开支的毛病,农民中流传顺口溜说:“队长用钱一句话,会计用钱笔上画,出纳用钱随便拿,社员用钱求菩萨。”

1967年以后,开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对社队财务也进行了检查,纠正处理贪污盗窃问题。各公社配备的专职财会辅导员定期对大队、生产队两级财会人员组织培训和检查帐务,财务管理制度逐渐健全。

1981年开县推行大包干以后,生产队亦为居民小组,已无财会人员,村由文书兼管会计工作。

第三节 收益分配

农业集体化以后,收益按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合作化初期粮食分配是:当年粮食总产量(集体部分)除去国家征购、公益事业用粮、集体种子、饲料粮和储备粮后,按人头平均分配。1956年后按工分分配。副产物按正产物比例分配。经济收入分配是:在总收入中扣出农税、生产费和公益金后,初级社按土地报酬的20—45%和劳动报酬的55—80%的比例进行分配;高级社全按劳动日值分配。

人民公社初期(1958—1961年),以公社、在队为单位,实行“半工资半供给”,供给占收益分配的80%以上。1961年后以生产队为单位,粮食按基本口粮(分配产量的80%)与工分粮的三七开或二分开分配。标准是:确保人平口粮180公斤,3岁以下儿童分给基本口粮的一半。现金按劳动工分分配。副产物按人头分配。

第五章 种植业

第一节 耕作制度

民国时期,水田大多一年一季中稻,收后一月翻犁,关“冬水”,或作炕坯田;坝区少数干田增种一季小春。旱地大、小春两季,山区一年一熟或轮歇种植。

解放后,耕制逐渐变化:小春面积增加,冬炕和冬水田减少;1955年推广双季稻和晚秋作物后,低坝地区实行两年五熟或一年三熟制;实行换茬和旱地间、套种,用养结合的轮作制。换茬在三熟地区,水田为绿肥——早稻——晚稻与油菜——早稻——薯类;旱地为薯类——玉米——薯类与小麦——花生——玉米等的两年一轮(套种)制。一熟地区,有玉米与大豆等两年一轮制,间作有果、粮,粮、经,麦、豆等间作方式。

县内区域熟制差异较大:海拔400米以下浅丘河谷,大部为三熟制。田以油菜——早稻——晚稻为主,地以小麦(薯类)——玉米——薯类为主。400——800米深丘台地,三、两熟各半,田以小麦(油菜)——中稻为主,占58.8%,地以小麦——玉米——花生三熟为主。800米以上,田多一熟,地种洋芋——玉米(红苕)两熟制占45%,余为一熟。

耕地复种指数:1940年为144%。解放以来,1949年为178%,1961年最低为165%,1978年最高为2365,1985年复种指数为230.3%。

1985年田地轮歇面积是:田50万亩中,冬水152759亩,冬炕23153亩,冬闲35951亩;早地65万亩中,轮歇地12481亩,休闲地10165亩。

第二节 粮食作物

民国时期,全县常年播种粮食200万亩以下,产量1.5—2亿公斤,1937年最高达23830万公斤。解放以来常年播种200—301万亩。粮食总产:1957年26000万公斤,1961年降到14188万公斤,为解放后最低的一年,1983年回升到48662.5万公斤,为解放后最高的一年,1985年44114万公斤,比1949年增加138.5%。全县平均亩产1983年为最高196公斤。

一、水稻

栽培历史悠久,品质优良。清代,大慈山所产“桂花米”曾作贡品。全县水稻常年种植面积约占农作物的五分之一强;1985年稻谷产量16144.5万公斤,占粮食总产的36.6%。

1、类型

中稻,民国26年栽培40万亩。1985年45.5万亩,占水稻面积的93.7%,总产15397.8万公斤,占粮食总产的34.9%。

早稻、晚稻,合称双季稻。民国37年农业推广所从万县引进早稻沙吊子、晚稻坳番子及开县八十早与泸晚粘搭配,在赵家梅池坝试种成功,但未推广。1955年复在明星乡试种双季稻,两年后普种于低坝地区。70年代初曾在海拔700米以上的大慈、大德乡一带盲目扩种。1973、1974年全县双季稻达30万亩,但这两年全县稻谷总产仍只1.1亿公斤,相当于1965年的水平。据1976年调查,某些生产队晚稻的物质成本占总产值的155.5%,成本太高,产量不均,以后双季稻面积逐步减少。到1985年,全县面积仅30556亩,总产745.6万公斤,其中早稻17422亩,亩产305.6公斤;晚稻13114亩,亩产158公斤。

再生稻。民国30年在赵家、临江、镇东、镇安试验中稻再生一万亩,亩产30公斤。近年以早稻再生成功。1985年,全县再生稻3121.5亩,亩产95.8公斤。

2、品种

民国时期以本地粳型糯为主,高杆型。民国30年增种籼型粘稻85%,没种有五十早、八十早、百合粘;引种有湖南粘、胜利籼、巴州谷等。

解放后36年间,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播用稻种168个,籼型、中杆为主。50年代新引进云南早、二黄早、矮脚南特号。1965年后,普遍换种矮型稻,如珍珠矮、农垦58等。1976年试种杂交稻,亩产倍增,多用汕优63、D优63等品种。1985年全县种杂交稻285808亩,占水稻播面的58.9%,亩产396公斤,比常规稻增产64%。

3、栽培

播前晒种,泥水或清水选种,石灰水或药剂消毒,催芽即播。一般播种时间:早稻于春分,中稻清明前后,晚稻6月初。育秧办法:1950年前一直沿袭“板板秧”(即秧田不分厢,亩撒种谷150公斤。今称旧式秧田)。50年代推行新式秧田(即田面平整划厢,厢宽3—4尺)。种植双季稻后,晚稻曾旱育。60年代后期推广湿润育秧(田面湿润,分厢定种,泥浆落谷)。栽培群众观点交稻后,推行蒸汽育秧、场坝育秧、地膜育秧和温室两段育秧(温室无土育小苗,种田寄栽攻分蘖)。

栽植管理。40年代以前,冬水田多犁多耙(3—5次),栽植稀大窝(1尺见方,窝20余片)。1952年改为二犁二耙,推广稀秧密植(7寸方,窝5—8片,后复为20余片)和“球肥”深施。1975年推行划厢拉线看向栽秧(3—4×5—7寸)。1983年推广早稻田免耕栽晚稻和半旱式埂栽沟灌。水稻本田期一般追肥1—3次。中耕于栽后半月开始,“头浅,二深,三浑水”;今有人免予中耕。关水为:分蘖浅,控蘖深,孕穗浅,乳熟晒田。

二、玉米

玉米,俗称包谷。始种于明代后期。总产次于水稻,为山区主食及畜禽饲料。

民国前期,沿种本地白包谷,杆高易倒伏;单株或双株稀植(3×1.5尺),常年亩产百来斤。大进、岩水高山地,“悬崖吊种”,多为撒播,亩产10数斤。民国34年,农业推广所自省带入“可利”玉米一斤试种,增产1.5倍。民国26年全县玉米20万亩,亩产26.5公斤。1954年引进金黄后、金黄早等“品交种”,以22×8寸规格播种,推广人工授粉技术,增产1.66倍。1955年,复兴乡培育出“开县秋籽”,曾大面积推广,至1972年绝种。1965年引进“双交种”。1974年试种73单交、中单2号等杂交玉米,以后迅速推广。1979年推广玉米带植、盖膜肥球育苗和营养土方格育苗、隔行去雄授粉技术,后又有山区直播玉米地膜覆盖等,均获得高产。1983年在山区推广“顶交种”。1985年全县玉米413000亩,亩产174.5公斤,总产728万公斤。其中杂交玉米326846亩,占79.13%,亩产193公斤,比地方种高78%。

三、小麦

民国前期,沿种高杆型之白麦。民国27年,农业推广所引入良种进行品种对比试验,遴选鱼鳅麦、三月黄、红花麦、牌灯、汉中麦等,最高亩产140公斤。民国34年改种矮立多、川福麦等矮型麦,普及面80%,增产60%。50年代推广“南大2419”,1960年前后由“山农205”取代。60年代复兴红花麦,成为当家种,亩产200公斤左右。70年代以后,种甘麦11号、绵阳11号等品种为主,最高亩产550公斤。

民国时期麦麦播稀大窝。1952年提供适当密植。1958年实行密窝点播和条播。1977年普及带状种植。1979年推广疏株密窝,深沟窄厢,小窝匀播。民国26年全县小麦25万亩,亩产24公斤。1949年10.6万亩,亩产50公斤。1985年333654亩,亩产175.3公斤,总产5846.5万公斤。

四、薯类

1、甘薯

甘薯,亦称红苕、红薯,江里称红卜、浦里称红萝卜。始种于清代中期。70年代以前,有“红苕半年粮”之说。

栽培品种原以广藤苕、湖南苕为主。民国36年从达县引进南瑞苕,因其成熟早、薯块大、产量高、耐贮藏而被推为当家种,直至1965年前后,才由524、农大红、河北苕、69—43等种更替。

育苗方式,早年为露地育苗,惊蜇殡种,夏至栽完。1955年推广土温床育苗。“大跃进”时期“火炕育苗”。1975年推广太阳贮温床、薄膜、酿热温床育苗和苕尖越冬作种。后除膜式育苗外,余皆淘汰。1983年曾试用种子实生苗。

红苕旧为铺地密植,浅栽1寸(农谚有“深栽芋子浅栽姜,红苕栽在皮皮上”)。施肥一二次,苕藤盖地后翻藤扯草。1977年推广红苕高产栽培一条龙:“早栽、厚土、堆堆苕,良种、巧肥、高温窖”(清坪乡堆苕亩产8635公斤),及窄厢双行密植、提埂栽苕和“短尖繁枝”等。1981年改翻藤为提藤。

鲜苕沿用土窖收藏,腐烂率很高。1976年高温大屋窖贮藏,出窖率平均在90%以上。现多用药剂处理堆藏和平温窖贮藏。

民国25年始种秋苕,解放后作为增产途径推广。1985年全县春苕393381亩,亩产196公斤(鲜薯2.5公斤折主粮0.5公斤计算。下同),总产6346万公斤,秋苕17915亩,亩产131公斤,总产234.43万公斤。

2、马铃薯

马铃薯俗称洋芋。始种于清末,民国初年才广泛种植。为山区主食,坝区常作蔬菜。民国30年引进外(一)号薯种。50年代新引“红窝”等十多个品种。1968年自湖北引入“马尔科”,至今仍优势突出。

开县洋芋一年两熟。秋洋芋于民国25年始种。1985年全县春洋芋299069亩,亩产162公斤;秋洋芋142150亩,亩产114公斤。合计总产6466万公斤。

五、杂粮

高梁。多植于田坎地边,也有成片种植的。品种分粘性与糯性、白色与红色类。1949年全县5万亩,总产230万公斤。1985年25451亩,总产305.4万公斤。

碗豆。多种于坡地、石骨子沙地。品种有麻碗豆、灰碗豆、白碗豆。1985年种植57260亩,总产303.5万公斤。

蚕豆。多种于田地坎或坡地、软歇地。撬土下种,尿窖灰盖面,称为“巴坎胡豆”。品种有本地胡豆、米胡豆、红胡豆。1985年播种56426亩,总产406.8万公斤。

燕麦、洋麦、荞麦。解放前大进、岩水等高山地区种植较广,面积各在万亩以上,亩产100公斤左右。今有个别农户自种自收。荞麦有冬、夏两季。

粟。民国时期,常年种植4000亩以上,亩产75公斤左右。今已不种。

大麦。为调节前后季茬口而少量种植。1985年8378亩,总产89万公斤。

黄豆。播种于田地坎、边角地或与包谷套种。主产正坝区。品种有六月黄、八月黄、黑豆、冬豆等。1985年39236亩,总产258.2万公斤。

另有赤豆、赤小豆、绿豆等,为各地散种。1985年计26319亩,总产174.9万公斤。

第三节 经济作物

经济作物在农作物中的比重,1949年占播种面积的3%,1985年上升为11.8%。

一、油料作物

1、油菜

主产黄油菜,所榨之油介酸低、清澈透明,畅销东南亚国家。

民国以来,沿用白菜型种,稀窝直播,常年种植两万亩左右,单产20多斤。民国35年引种养国油菜,单产倍增。1949年计播3万亩,亩产37.5公斤。1952年引进甘兰型和芥菜型种,最高亩产200公斤。1957年推广育苗移栽。1973年推广大苗移栽,适当密植,早匀苗定苗,增施开盘肥和花期叶面喷施磷、硼肥。1985年,全县油菜166026亩,亩产79公斤,总产1315.5万公斤。

2、花生

民国29年总产498.7万公斤。1985年45536亩,占万县地区花生面积的60%以上,亩产59.5公斤,总产271万公斤。

品种旧时为丛生型的连三子、二广东。70年代后由蔓生型的天府3号、伏子花生、川北花生取代。栽培技术:1958年改历来密植为密窝稀播;1979年改间作为净作,齐苗后,结合中耕清稞蹲苗,再半月中耕平窝,盛花下针期培土迎针。

3、芝麻、向日葵、蓖麻

芝麻。零星种植。有熊芝1号、转角4号等品种。1985年3786亩,总产9.2万公斤。

向日葵。零星种植。1985年3389亩,总产13.3万公斤。

蓖麻。零星种植。1979年曾大力发展,是年产量6.3万公斤,1985年产籽7.5万公斤。

二、茶叶

开县凡山皆产茶,品质优良,曾作为贡品。清嘉庆《夔州府志》载:“开县茶岭产茶,味绝佳,不生杂卉。”唐韦处厚、张籍《盛山十二景诗》有《茶岭》诗。

清康熙四年(1665),全县产茶200担,至咸丰年间毁之无存。清末复苏,主产于正坝、大进、岩水等地。民国30年,产茶859担,37年1万担。1959年建立国营白泉、大进茶场(后由乡经营),面积5000亩,产青茶。70年代,社队茶场次第建立,茶叶产量大增,1978年全县产量达77万公斤。是年,开县列为全国茶叶生产基地县之一。1985年茶园面积32356亩,产茶62万公斤。

现有茶种19个,多为灌木型。分布82乡,486个村。主产正坝、温泉、大进、岩水及南部中低山。以水田乡之龙珠茶、五合乡之中山茶、白泉乡之白马茶、满月乡之锁口茶、天和乡之天和茶“口劲”最佳。

龙珠茶冲泡于水中,悬浮若生,汤色清澈,香气四溢。唐代列为贡品,1983年评为四川省优质名茶。年产千余斤。

三、中药材

唐代开县已有中草药的采集、制作与简易栽培。《太平寰宇记》载:“开州贡车前子。”《本草纲目》载:“车前子,今出开州者胜……,人家园圃或种之。”唐张答开州刺史寄车前子诗:“开州午日车前子,作药人皆道有神。”民国初年,常年收购中草药70多种,3000余担。民国28年,黄连、党参各产1800担。民国37年,全县产药5500担,品种64个;外销黄连、党参、天麻、麝香、白芷、红花500担。1953年,人工栽培天麻成功。1958年禁止药材私种。12月,建立国营岩水、盖梁、桶厂药材场(后转入林场),经营面积5.2万亩,生产木香、半夕、黄连;同时发展社队药场。60年代,年产药材六七千担,70年代一二千担。1976年建立凤山、东阳、马家等18个药材基点公社,274个药材场,196个药材专业队,引进玄胡等品种大力发展。1985年,全县种药21556亩,社会总产150万公斤,品种130个(含野生采集)。调出总值百万余元,其中黄连、党参、玄胡、云木香占调出总量的95%。

四、蔬菜

民国29年,农推所引进番茄、涪陵榨菜、洋葱、花椰菜等新品种。解放后,引进的新品种更多,现计有菜百种以上。铁桥出产竹根姜。

农民惯于家庭园圃种菜,培植精细;县城附近历来有专业菜农,城镇市场蔬菜供应充足,四季不绝,价格低廉,为下川东各县之冠。合作化后,农民自留地少,集体只管种粮,市场蔬菜供不应求。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划大林、西津、中元农业社和中兴一二社916户,地2407亩归城关镇作专业蔬菜基地。商业局在驷马、丰乐、镇东3乡划地1800亩作蔬菜基地。1959年,建立三中、大林专业蔬菜社(后归县服务公司经营管理)。1983年,汉丰镇对专业蔬菜队实行粮菜挂勾,以菜换粮。1985年实行自产自销,自由议价,菜市空前繁荣。是年,全县菜园75179亩,其中专业园915亩。

五、其他

甘蔗。清咸丰《开县志》载:邑境皆产。民国时期,浦里、江里沿河一带种植较多,芙蓉坝、万里坝农民多以种蔗为业,铁桥、县坝也有成片种植。民国30年,全县种蔗24000亩。是年,县内组成蔗糖生产合作社10所,随后成立联合社。解放后,种蔗面积减少,1978年为最多年,10500亩。1985年4263亩,产量8710万公斤。

传统种蔗,均以宿根复生或稍尖冬播。民国37年引进印度蔗种,增产6成。1976年引种川蔗8号、9号,并推广冬笥、蔗稍无效分蘖育苗移栽,废细茎、风夭蔗切节育苗及分蔸育苗技术,亩产高达1.5万公斤。

棉花。《新唐书》载:开州贡白布。民国时,主栽中棉、美棉,一般亩产10多公斤。民国35年从奉节引种德字棉、比原增产1倍;临江镇彭祚恒种植的籽棉亩产211.7公斤。1954年引种岱字15号,1962年引种洞庭一号,并推广整技促发、育苗移栽、矮株密植等技术,但大面积亩产始终限于3—17公斤。1959年播种面积9万亩,亩产9公斤,总产81万公斤。因县境多秋雨棉产低,经省同意,自1982年起,开县不再安排种棉任务,仅有个别农户自种自用。1985年全县50亩,亩产47公斤。

麻。《新唐书》载:“开州贡白紵”。民国时,产青麻、苎麻。民国27年总产130担。民国34年,引种黄、红麻,一二年后失种。1979年再次引进推广,使麻类产量大幅度提高。1985年全县种麻4299亩,总产23万公斤。其中苎麻1万公斤,青麻4.6万公斤。大进镇有成片麻园。

烟。明、清时,普遍种植土烟。民国28年,年产9800担。1949年种植6000亩,产量19.5万公斤。1955年引种晒烟。1972年从湖北引入美国白肋烟籽半斤于中和等地种植,次年发展3000亩,年产13万公斤。自后开县烟业持续发展。1978年产烟205万公斤。1985年种植15815亩,总产134万公斤,其中白肋烟78.3万公斤,晒烟900公斤。

靛兰。清乾隆《开县志》载:产青靛。即靛兰。民国时期广植于三汇、灵通、高升、赵家、天和、镇安等乡,年产50万枚。1953年8万公斤。今已绝灭。

食用菌。70年代有少量蘑菇生产,1978年中止。1982年黑木耳在正坝培养成功,带动蘑菇复兴。另外民间采集野生之香菌、刷把菌等也常见于市。1985年计产4.4万公斤,其中黑木耳1500公斤。

罂粟。清末始种,随又禁绝。民国七八年间,川中战乱,驻军为辟税源,强迫农民种植,年产25万余公斤。民国21年又行禁烟,产量减至10万余公斤。后屡禁种,而边远僻地总有偷种者,直至解放后,方才绝迹。

第四节 植物保护及良种繁制

一、病虫害

据1981年农业害虫及天敌资源调查,已知开县农作物害虫及天敌分属115科,485种(其中天敌214种)。病害50多种。危害较普遍、损失最重的有水稻螟虫、稻瘟病;小麦条锈病;红苕黑斑病;洋芋晚疫病、块茎蛾;碗、胡豆赤斑病等。

相传一字梁早年盛产马铃薯,自清光绪十五年(1889)晚疫病流行,薯尽溃烂,居民被迫迁徙。1961年前后,岩水区亦曾流行。1945、1958、1960、1976、1978和1980年的6年,水稻螟虫成灾,危害面积均达20万亩以上,产量损失10—50%。

1974年夏,全县有3万亩棉田蚜虫猖獗;秋,有2万亩棉田遭红铃虫危害。损失一般为10—20%。

1974年和1977年秋,全县有5万亩晚稻遭飞虱危害,损失10—30%。1983年,梓潼乡3000余亩中稻、紫水乡320亩杂交稻制种田爆发飞虱,禾苗成片枯焦,损失30—70%。

1975、1976年春,全县小麦尽感锈病。1981年,临江、中和、陈家3区67943亩小麦,冬锈病危害49462亩,减产72.8%。

1976年,洋芋块茎蛾(50年代传入)、粉痂病重害16万亩,损失30—80%。

1979年,水稻白叶枯病在厚坝、茂林乡早稻田首见,面积1500亩,损失60—70%。1983年又在临江区的晚稻田流行7140亩,损失20—60%。

1980年,全县玉米螟猖獗,危害面积15万亩。

1980年和1981年6月中、下旬,各1万亩早稻为粘虫所害,局部叶片食光,穗被咬断。

1983年,早稻在孕穗、抽穗期受连阴雨影响,有4.4万亩暴发稻温病、纹枯病,亩平减产83公斤。

1984年,76年乡104300亩杂交中稻发生穗颈瘟,重灾40117亩,无收或基本无收15526亩,以天白、正坝两区最为严重。全县损失1624万公斤。

1985年,稻瘟病大流行。6月下旬发生叶稻瘟23万亩,颈稻瘟16.6万亩,经全力抢救,仍损失2912.5万公斤。

二、防治

解放前,农作物病虫无法控制,甚至被认为是“天灾”,农民每年出钱“打蘸”,祈神消灾,可病虫仍然有增无减。民国33年,小麦黑穗病流行,政府劝导农民拔株尽焚。第二年又发生螟虫大灾,政府组织人工捕杀。据《新开县报》载:县府组织防螟总队,县长兼总队长,委派农林技士下乡督导,发动民众及学生捕蛾、摘卵、拔枯心苗、抽白穗……。亦有用苦桷、巴豆、石灰等土农药防治和以繁殖除虫菊、保护青蛙等措施防治者。

解放后,人民政府领导农民科学种田,切实推行各种先进的病虫防治措施。

在农业防治方面,普遍推行冬耕除草,翻土铲面。60年代以来,选育抗病虫品种及以深耕、排灌、轮作、调整作物播期等办法,起到辅助性防效。

在生物防治方面,政府曾多次通告保护青蛙和益鸟,以减少虫口。但因农药过量使用和捕食青蛙、鸟雀现象严重,胡害虫天敌锐减。1976年,县植保站人工饲养和保护利用金小峰、赤眼峰、钝绥螨等天敌及施用白僵菌等生物农药,效果良好。

在化学防治方面,1951年氯制剂控制了我国历史上“南螟北蝗”的危害。60年代沿用“六六六”、“二二三”等氯制剂,因其易残毒,故后与高效、低毒、低残毒的有机磷制剂交互使用。自1983年,禁用有机氯类农药。

70年代以来,曾大力推广敌稗、除草醚、二甲四氯等除草剂防除稗草和多种杂草。今已未用。

化学农药施用方法主要有:喷雾、喷粉,拌种、浸种、闷种,根施、叶施、抹苗根、涂茎、“打针”,泼浇、闷田、拌土、库窖熏蒸、土壤消毒、拌沙撒施等。

三、良种繁制

1960年,县农场刘炳衡从“山农205”小麦中异株选育出“开农1号”、“开农3号”地方良种。1964年在县内推广,增产24—30%。1965年引进玉米“双交种”,在明月公社配制17亩,亩产36.3公斤。1971年繁、制“成单一号”玉米成功。1976年,县农场从“万油五号”油菜中株选出“黑籽油菜”,县内推广。同时,农业部门从晚稻“桂花黄”中异株选育出“大慈1号”、“大慈3号”,推广到梁平、巫溪等地。

1975年,县成立“双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推广领导小组,派员赴海南岛繁殖杂交稻种。1976年带回种子在农场、镇东、明月、陈家、长沙等地繁殖98亩,亩产4.8公斤;制种100亩,亩产9公斤。是年制种玉米990亩,亩产45.8公斤。1982年在大慈、大德等乡建立制种基地。1985年,全县水稻制种1389亩,亩产226公斤;玉米制种2334亩,亩产152.7公斤。

第六间 林业

第一节 林地与资源

一、林地面积

民国20年,全县有林地138.7万亩,覆盖率23.3%。但经民末损毁,至1949年仅有林地70万亩,覆盖率11.7%。解放后,政府重视农林生态,建立林业机构,开展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但“大跃进”期间,土法炼铁,30多万人上山伐木作为燃料,森林濒于毁灭。毛垭森林经营所近10万亩原始天然林和正坝林场4万多亩林木基本伐绝。1958年全县65万亩有林地,至次年,据四川省林业勘察院勘一大队调查,仅存39.5万亩;1961年,减到16.6万亩。“文化革命”时期,森林续遭乱伐。到1976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县有林地36.7万亩,覆盖率6.2%,但无成熟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林业“两制”(责任制、所有制),滥伐减轻;政府提介广泛植树,加强护林,停耕还林,绿地日增。1985年全县有林地101.6万亩,覆盖率26.38%。

成片林地主要分布在县境北部的一字梁、葱子坪(材积占全县四分之一)和温泉背斜沿岭,次为南山、铁峰山脉顶部及深丘。

二、主要树种

用材林主要树种有松、桦、柏,1985年蓄积占总量的93%,次为杉木、青杠、丝栗等。

松。有马尾松、华山松、冷松、高山松、日本落叶松、湿地松、火炬松、思茅松、云南松、油松、罗汉松。民国32年,松占有林地的60%,今达70%以上(其中马尾松68%)。分布在中低山海拔600—800米地带。幼林为主。1985年面积占有林地的20%,活立木蓄积39万立方米。集中分布北部高山地带。

柏。有桧柏、福建柏、本地柏、塔柏、滇柏。民国32年占有林地的30%,后遭滥伐所剩无几。解放以来大力营造,今约有5万亩,其中幼林占五分之四。分布岳溪、铁桥、天白等地。1985年活立木总蓄积5万立方米。

杉。有杉木、水杉、冷杉、赤杉、德参杉、山间杉、柳杉。间生于马尾松林区。1985年活立木总蓄积18653立方米。

防护林主要树种为麻柳、巴茅。

三、珍稀古树

解放初,全县有各种珍稀古老风景树50多种,后多损毁。1958年大办钢铁时,鹿硐乡中河坝110棵大马尾松(胸围最大者7.5米)被砍尽。1968年,水田乡倒埋坟处100棵古松(胸围最大者8米)被连根拔绝。1978年金沙乡龙井槽一胸围4.5米,材积9立方米的香樟树被盗伐。据初步统计,全县先后被毁掉的珍稀古树有鸡公树、红灯子等10多种。1983年,县政府发出《切实保护风景树、古老树和稀有林木》的通告。对珍稀古树建卡挂牌保护。1985年,县内尚存古老珍稀树42种,213万株。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水杉683株;二级保护的有银杏27株、杜仲198.6万株和崖柏、胡桃;三级保护的龙眼4株、红豆树3005株、楠木234株、樟树6417株、厚朴13万株及垂枝云杉、秦岭冷杉;百年以上古老树26种,921株。桐远村一托子树,胸围7.6米、约已500岁。许家村一株楠木。胸围4.4米,约120年。西明村一棵油柿,胸围4.5米,约200年。县府后宅一巨榕,胸围10.4米,约500年。广佛村一松树,高40米,胸围5.7米,已400年。

四、木材蓄积、产量

蓄积。1949年,山林活立木总蓄积285万立方米,成材占70%以上。1959年为185.5万立方米,其中成材17.2万立方米,1975年60万立方米,无成材林,疏林比1959年减少83%。1985年为182.8万立方米,其中成熟林占1.7%。

产量。民国时期年产220—1000万株。1958—1985年公有林产商品材共55835立方米。

第二节 造林与护林

一、造林

1、采种育苗

民国以来,树种主要依靠群众拾集和少量引进。1985年,全县采购树种21000公斤,调入6000公斤。引进品种有:银糖槭、沙南杨、银桦、木棉、福建柏、思茅松、云南松、油松、华山松、高山松、日本落叶松、湿地松、赤杉、水杉、柳杉等30多种。

民国25年于盛山南麓建立苗圃一处,占地15亩,培植油桐、合欢松等,是年出圃84000株。民国34年,增设敦好、陈家、铺溪、临江4个苗圃,培育柑桔、生漆,全年出苗四五万株。1964年建立国营东华苗圃,划地110亩,常年育苗20来亩。与此同时,广泛发动社队建圃育苗。1980年发展专业户育苗。1984年正坝林场建立马尾松种子园,面积500亩,当年嫁接马尾松2635株,成活60%。

2、造林抚育

民国时期,每年植树节,县府组织学校师生植树造林,并要求每户植树5—10株。民国24—34年10年间,全县实际植树6万株,曾受到四川省府植树乙等奖。

解放后,人民政府年年动员群众冬、春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活动。每当植树节,全体机关干部出动植树。1959—1961年,在“林业三化”(大地园林化、田土保墒化、机关花园化)推动下,建起社队林场323处,国营林场6个,播种201.5万公斤,育苗16090亩,造林27万亩,抚育48万亩。1976、1978、1979、1983年4年,国家在一字梁、大进、九重岩等地飞播造林,1979年面积为27万亩。1985年,全县成片造林5万亩,零星植树2196万株,绿化公路河堤1000公里。据不完全统计,解放以来全县共计成片造林1149561亩,保存127927亩,保存率11.54%。其中飞播429512亩,保存101769亩,保存率24%;人工栽植720049亩,保存26158亩,保存率3.6%。速生丰产林成活率93%。

从1955年开始,全县每年都要开展幼林和用材林基地抚育,面积几千到几万亩,1985年为9.7万亩。新造幼林一般冬季刀抚,砍去其间藤蔓杂灌,去劣除弱、间伐等,促使速生。

二、护林

1、护林机构

民国33年,县政府在各乡建立保护林木委员会,督促实施护林政令。解放初,由农会保抚林木。1955年设立县护林指挥部,区防火指导所,乡防火站,村护林小组,1959年共有专、兼职护林人员5151人。1985年,全县建有71个乡护林委员会,735村护林小组,有护林人员5642人,其中专职300余人。是年,林业局设立公安科,配备森林干警7名。

联防组织。万县、开县、梁平、达县市、开江、宣汉于1963年组成“达万地区六县一市森林联防委员会”。1985年在开县召开第二十三届全委会。是年,设立开县——城口护林联防委员会。

2、护林

火灾。1955年以来,全县发生较大山火517次,计损失林木2830万株。

病虫。据1981年森林病虫普查,已知开县森林病虫有17个科,40多种。常年危害面积占有林地的35%,以松柏受害最重。是年,强盗包、假角山6700亩幼松为松毛虫所害,松针尽落,5%的树木枯死。1970年,开始人工防治。翌年,东阳森林经营所有飞机喷撒敌百虫5000亩。1977年,林业局在该所建立森林病虫测报站。1985年,全县防治森林病虫14.7万亩,占发生面积的93%。

1952年,县内开始封山育林,以防火、防人为对森林的侵蚀。1985年封山面积30万亩。

第三节 林权与林政

一、林权

民国时期,私有林约占85%,又大部份被地主所占,僻山遗地之林国有,亦有公林私营者,其利十年内各半。

土改时,成片林地心归国有,余随土地划给农户。1958年,私有林折价入社。是时统计:全县国营林地63万亩,其中有林地357759亩;集体林地47万亩,其中有林地292241亩。1960年,社有林划归区队,四旁树私营。次年,集体林调整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经营。1962年统计:国营有林地116994亩,集体4万亩,私人0.4万亩。1978年重新明确林地所有制与经营责任制。将不便管理的国有林交私人代管,零星林67508亩划给集体;集体林与宜林荒山大多承包或划给专业队和社员经营,完全实行责任管理。社员承包者,收益按4—6成上交;经营者,林谁造谁有,并有继承权。凡权属清楚者,无论国营、集体或个人,均由县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1985年,全县国营林业用地300102亩,其中有林地187952亩。集体和承包给私人林地990463亩,有林地290995亩。其中有林地92292亩。划给5186个生产队(组)、156613户社员的自留山745712亩,房前屋后竹木场地30063亩,其中有林地536763亩(包括柑桔、油桐等经济林)。发放林权证256299份,统辖面积51.8万亩。

二、林政

1、林木管理

伐运。解放前,政府未曾管理木材,只在采伐公有林时,需经县商会批准。1950年实行公私林木均由农会管理。大规模采伐时,由农会组织临时伐木站,指定地点,议定山价,公有林款缴库。1951年,由建设科批准砍伐。1954年改为国有林由专区审批,集体林由县府审批,发给采伐证。1958年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行使采伐权。1981年开县规定:凡未下达采伐计划的社队,社员采伐集体林5根以下由乡批,20根内由区批,以上由县批准。采伐量必须小于生长量。198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此后开县实行凭证采伐、凭采伐票和育林基金收据在县内运输。

1971年,万县地区在临江、陈家设立木材检查站,核准采伐证,督交育林基金,1972年撤除。1973年,开县设立滴水、大进、岩水、郭家、中和5处检查站。1983年撤销检查站,随即民运猛涨,商贩倒卖。1985年恢复大进、汉丰、巫山3个站。

交易。民国时期,木材自由经营。1951年集资筹建新木厂,附带组织木材购销。1954年由供销社改为竹木料厂,1956年公私合营后过渡为国营,1958年改设林木生产购销站,1962年改为木才公司,经销国产材。其余公私商品材交换于大小场镇。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取消木材自由市场,木材交易遂转为黑市。1981年,公产材全归林业部门经营,关闭林区及毗邻地区的37个木竹市场(不含慈竹)。1983年复开放竹木市场,集体自产材和私产材凭证运销。

2、育林基金

土改结束,开始在集体林区征收迹地更新费,1962年改征育林基金。1981—1985年共征588771元。

1983年,毛垭森林经营所乱罚渠口乡农民2480元。县护林指挥部乱罚邓家乡某人转卖旧房木料款1752元。在1983年的育林基金中,主管部门用于个人奖金66105元,占当年支出的20%。后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并批评才得以纠正。

第四节 国营林场

1958年,设立南山森林经营所,马营、善字、一字梁、桶厂诸林场,面积174260亩。年底,南山所改为东阳森林经营所;新立麻柳林业试验站(同年改建为岩水林场)、东坝林场、许家林场(1962年并入岩水林场)、正坝林场,临江、九岭、善字竹场(后入林场)。1961年成立善字、毛垭森林经营所。1962年设立天白森林经营所。1976年设置一字梁飞机播种管理站。1985年,全县共有国营林场(苗圃)10处,职工499人,经营总面积301550亩,活立木总蓄积101471立方米(幼林占65%),年产值112万元。自始建以来,共计造林966868亩,保存70783亩,保存率7.3%。提供木材36011立方米,楠竹1802万根。国营林跨及75个乡(镇),1028个生产队。

1980年以来,国营林场由单一经营林木向经营发展;从吃补贴向自负盈亏过渡。

第五节 经济林果

一、油桐

油桐,亦名罂子桐。清中期,邑境皆产(咸丰《开县志》)。清末,桐油销及欧美各国,种桐业兴盛。民国18年前,全县桐油年产500万斤之谱,输运出口300万斤之多。民国24年,禁烟兴桐,全县桐树250万株,桐油产量列居川省第三位(仅次于云阳、万县)。民国28年,县政府通令保甲于宜桐之地强迫种植。是年全县种桐户占总户数的25%,有桐900万株,产籽1700万斤。民国37年桐籽产量1900万斤。1958年大办钢铁,桐被伐作薪炭,1960年桐籽产量233万公斤。直到1976年后,狠抓多种经营,种桐业方才复兴。1977年,县委规划低丘27个乡为油桐生产基地乡,大力推行荒山种桐,成片垦造37779亩。1978年建立北坡(津关乡)专业油桐场,面积1030亩。是年,开县列入全国油桐生产基地之一。1980年,境内有桐树3000万株,桐籽产量1000万公斤,列居全省第四、全国第五位。1982年发起全民种桐运动,万人上山植桐1409万株,垦复园林6.2万亩。1985年,全县年产桐籽833.5万公斤,居全国第三位。

开县主产大米桐、小米桐,占总株96%;另有柿桐、柴桐、黄花桐等。集中产于丘陵紫色土区,70%为桐粮间作。津关、巫山乡年产25万公斤以上。1980年以后,推行桐树嫁接育苗、垦翻园林、伐枝更新、防病治虫等栽培措施,比自然生产增产20%。

二、生漆、油茶、油橄榄、水果

生漆。清咸丰《开县志》载:“邑境皆产。”民国22年,全县产漆50担,民国30年增至400担。1977年建立8个生漆基地乡及3处社队联办漆场,共栽漆树400万株。次年发展到576万株,产漆5500公斤,被列为全国生漆生产基地县。1985年,全县有树800万株,产漆6000公斤。品种有大木漆、小木漆。大木漆集中产于北部中高山;小木漆散生于县西低丘的临江、中和一带。1983年,县土产公司参加四川省漆树品种资源调查,选定优势强、产量高的青杠漆、高坝漆,淘汰兰布、红布、春天诸品种,获本年度四海省人民政府重大科研成果奖。

油茶。原有散生。1960年建立正坝油茶场(后改为林场),少量种植。1976年,全县新辟油茶园地56000亩,成活22000亩。1985年各地实有5000亩,产量8.5万公斤。临东乡有双土、凉水专业油茶场,面积2000亩。

油橄榄。1967年引进143株试种于东华苗圃,1973年试果2.5公斤。1986年发展至全县11个乡的29个村计88258株,产果550公斤。有白腊、商坪、七里、卧龙、汉丰油橄榄场。

水果。开县出产柑桔、梨、核桃、板栗、枣、柿、桃、李、杏、荔枝、龙眼、樱桃、草莓、石榴、葡萄、猕猴桃及西瓜(南门等地产)。1985年合计606084亩,其中柑桔596234亩。

人称“水果之王”的猕猴桃,产于北部山地。有中华猕猴桃、阔叶猕猴桃等18个品种。自1981年开发以来,年产25万公斤。主要用于加工果汁、果酱、罐头、软糖等15种产品。国营开县食品厂生产的“南山牌”糖水猕猴桃罐头,1984年获中商部重大科研成果奖。

梨、苹果有一定的产量。民国26年,全县梨园1760亩,产量165.5万公斤。有水冬瓜、蜂糖梨、苹果梨、雪梨(1970年引进)等6种。铁桥的雪梨、石碗的太联梨产区集中。

棕片、木子、白腊、五倍子等,山地皆产,常年各有二三万公斤。

第七章 养殖业

第一节 畜禽

一、猪

开县农村历来有养猪的习惯。民国25年,全县年末生猪存栏68279头,当年出槽3万头;1949年存栏10.2万头,出槽14.5万头。1955年,开始实行生猪私养公助和派购政策,发放贷款扶持发展。1957年生猪存栏50113头,当年出槽26.7万头。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以后,制定了“一亩地一头猪”的宏大规划,县成立畜牧生产指导委员会,建立国营大海养猪场(1961年解散),社员私养的毛猪折价入社,集体饲养,县、区、乡分别建立养猪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公社、大队、生产队都大办养猪场,挫伤了群众养猪的积极性,兼因饲养管理不善,猪只大幅度下降。1960年存栏10万头,当年出槽42545头。1961年改为分户饲养,公有私养。政府对生产籽猪及出售肥猪奖售一定数量的粮食,集体分配投肥粮。至1966年,生猪存栏22.1万头,当年出槽22万头。“十年动乱”期间,限制家庭副业,又大搞集体养猪,加之粮食紧缺,1969年生猪存栏20.6万头,当年出槽40783头,是解放后的最低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力发民菜毛猪生产,鼓励以户专业饲养,数次调整肉价,推广科学养猪技术,养猪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5年,全县生猪存栏37.7万头,当年出槽50.9万头,为开县历史上最高数。

品种与繁殖。开县猪种向来以本地母猪繁衍,有山地猪、草膘猪等品种。1959年后,引进荣昌猪、约克猪、长白猪、内江猪、杜洛克等良种公、母猪,原种繁殖或本地种杂交,杂交一代比本地猪日增重0.3斤。1985年用杜洛克、长白、约克种猪238头,配种420307头次,受胎率96.7%,是年,全县已有85个乡开展了猪种改良,改良面占82.9%。

母猪配种,原系农户专养公猪自然交配,一头公猪年配母猪50头左右。1959年推广人工受精,一头公猪年可配母猪300—1000头,受胎率80%以上。1985年,全县有能够繁殖的母猪54989头。

毛猪沿袭圈养,给精、粗料,日进熟食2—3次,以催肥为目的。1980年以来,广泛推广长白、约克等瘦肉型猪,添加配合饲料,生食,少吃多餐。并加强防疫管理。

饲料。分精料和青、粗料,精料主为粮食。1980年统计,每头生猪年耗粮:低坝146公斤、中山225公斤,玉米、红苕占81%。精料与出肉比为3.5:1。青料有各种作物藤叶、稿杆,野生、水生植物。1976年,县食品公司在驷马等乡723个村建立水浮莲基地。粗料如玉米心、杆及豆壳、酒糟、蚕蛹、骨粉、菜饼等。

饲料加工。1958年开始推广青贮和醣化饲料。尔后推出抗生素、酵母、中曲发酵料。1971年建成醣化饲料厂53处。1978年开始制作绿曲发酵料。1980年又有微量元素添加剂和精料型配合饲料。1985年合计年产饲料423.4万公斤。

二、其他

牛。多用于耕田。民国25年,全县有牛95672头(其中水牛64827头)。民国29—31年,年均拥有6.8万头。1949年有28662头(其中能役14331头,能繁母牛5732头,水牛9522头)。1950年县人民政府通令:除城关、临江、温泉、陈家4镇(乡)为满足回民需要,可宰杀老残牛每月9头外,他地禁止屠宰。1955年又发布“繁牛奖粮”的通告。农村合作化以后,耕牛折价入社公养,管理不善。土地承包到户后,耕牛由数户合养或轮养,总数继续下降,1983年死亡率达8%。解放30多年来,仅60年代前期落实“繁牛奖励”,耕牛总数有所上升。1967年是解放后耕牛数最多的一年,为50169头(其中能役牛28815头,能繁母牛9904头,水牛11261头),是解放后最少的一年,约每8户1头。能役耕牛每头负担耕地37.8亩,其中田16.3亩。农忙抢耕,以人拉犁或以锄代梨者普遍。

原有牛种,称本地水牛、本地黄牛。1952年后,陆续引入荷兰牛、秦川牛、晋南牛、西门达尔牛、短角牛以改良本地黄牛;忠县水牛、涪陵水牛、梁平水牛、摩拉牛改良本地水牛;引入的三河牛、德昌牛已被淘汰。现计饲养11种,其中黄牛6种,集中于山区,水牛5种,集中在平坝。1957年设置耕牛人工受精站,推广人工受精,配种率明显提高。1959年引进荷兰奶牛,由食品部门经营,后因亏损而转卖给汉丰三中村农民。1985年全县奶牛15头,产奶5000公斤左右。

饲草资源。现有草山草坡215万亩(已利用50%),集中在大进、岩水、正坝等地。野生牧草51种。优势种有五节芒、莎草、白茅、节子草、荩草之类;亚优势伴生有齐头蒿、狗尾、过路黄等。农作物稿杆是耕牛的主要食源。

羊。17世纪初,山村即广泛养殖。民国29年前后,年均拥有约10万只。解放后,常年7万来只,唯1978年达117640只,被定为全国生产基地县。1985年养殖72000只。山羊种 类为有角羊,毛色纯黑、纯白或相间,纯白居多。品种有本地山羊、成都麻羊、合川山羊先进,以本地山羊皮张较好。1959年曾引入绵羊、纱伦羊。

开县山羊板皮,以其“形体完整、皮张洁净、皮质细腻、厚薄均匀、塑性回弹、毛色雅淡、拉力强、白色多”,享有“川路正货”之称,于18世纪初叶远销国外。1983年在全国出口商品鉴定会上,获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发的荣誉证书。1985年外销69019张。

兔。民国时,民间养殖本地白兔,以取肉食。1954年引进安哥拉兔,1958年发展3万只。1980年引进西德长毛兔,毛质优良,更因毛价倍涨(180元/公斤),至1985年全县养兔57.19万只,为上年的5.6倍。

马、驴、骡。用以驮运和拉磨。民国30年全县有马994匹、骡145头、驴42头。1958年底建马营牧场,集中繁马,最多有马390匹,1962年牧场改林场。到1985年,驴、骡绝迹,有马7匹。

家禽。以养鸡、鸭、鹅为主,只有养猫、狗、山鸡、鸽子、鹌鹑者。养鸡为农家重要副业,民国29年全县25.2万只。1957年有74.6万只,为解放后第一高峰。60年代限制家养,年最少仅1.2万只。1980年后,鼓励养鸡,并推广笼养、圈养,电、火、煤油灯孵鸡等技术。就南雅一乡,1984年即办养鸡场300余处,养鸡3.5万只。1985年,全县养鸡102.5万只,收购鲜蛋4530担。品种有白洛克、奥州黑、泸花、来航、京白、科白鸡等。鸭。农家散养,极少群鸭。品种以本地白鸭为优,引入北京鸭、麻鸭子等。民国30年有22400只,1957年达12.3万只,1986年8.4万只。鹅。民国30年有600只,1985年达8000只。有本地白鹅、狮头鹅等。

三、防疫

据1978年畜禽疫病普查,已知开县牲畜觉疾病65种。传染病有: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白痢;牛气肿疽、疥癣;禽霍乱,鸡新城疫;兔巴4氏杆等。

1949年,全县仅有25名兼业草药兽医和56名阉匠,畜禽疾病不能控制,常年发病率60%以上。民国29年猪瘟流行,生猪暴死二分之一。1951年,县畜牧兽医站成立。1953年在南门建土兽药厂。1954年推行白猪圈(石灰水消毒)和病畜隔离、消毒、死畜毁尸灭迹防疫措施,注射预防猪瘟、猪丹毒37万头次。1956年开展鸡新城疫“扫除”。1957年,颁发了系统的畜禽疾病预防规则,使生猪预防注射密度达80%。1960年后,区、乡逐步设畜牧兽医站。1966年推行牲畜保健制,对大牲畜实行三包(防疫、诊治、阉割)。1981年,全县注射猪瘟疫苗955022头,注后发病的574头,死亡547头,比未注射的1977年的猪瘟发病率降低98%。是年,开始对畜禽引进、交易、运输实行检疫。1985年,全县畜禽疾病发病率被控制在3%以内。

第二节 蚕桑 水产 蜂

一、蚕桑

《汉书》载:“朐忍,士习淳厚,民力农桑”。《唐志》载:“开州贡丝品。”清末民初,蚕业兴旺。清人萧湛诗:“从前生计种桑麻,蓐月耕云几万家”。知县邹仪也有“三门城郭双江上,百里农桑千岭中”之句(咸丰《开县志》)。民国初年,县组织蚕丝业推广委员会;专办蚕桑。桑到民国七、八年间,丝价陡涨,“一两生丝一两银”,蚕业达到极盛时期。民国22年后,人造丝问世,日本丝绸倾销,茧价猛跌,蚕业一蹶不振。民国32年,仅产茧子两担,以后停产。1952年,蚕业开始复苏。到1960年,全县养蚕6300张,产茧3.35万公斤。1961年底,毁桑种粮,1964年养蚕跌至92张,后十数年年徘徊不前。1981年,县委号召振兴蚕业。县委书记吴应顺亲临各乡督促栽桑。当年育苗1万亩,栽桑6000万株,次年又栽1亿株(人平81株)、使开县蚕业进入鼎盛时期,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1985年养蚕36062张,为1976年的9.8倍,产茧74.85万公斤。

桑以“四边桑”(田、地、河、路边所栽)为主,有少主行园桑。1949年全境有桑800万株,1980年发展到1000万株,1985年达近亿株。分布12区,87乡,779个村,集中江里一线。民国时期,火桑较多,实生育苗。清宣统三年(1911),曾“压条”繁苗,开发湖桑。民国3年,试行火桑嫁接。解放后,荆桑、广东桑占90%。60年代以来,开发油桑,推行夏季伐枝技术(后改为冬、春伐)。1977年推广良桑芽接。1982年开展薄膜育苗,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推广二等奖。

养蚕。凡有桑之区、乡均养蚕,以铁桥、中和为腹地,年产茧各在4000担以上。灵通、中兴、中和、新义、三合、鱼龙6乡(镇)养蚕尤为普及。清末,仅养春蚕,蚕农自繁土种。民国初年,增养夏蚕。民国25年,农业推广所引进改良种100张。解放初,土种淘汰,引购良种;养殖春、秋蚕。1958—1962年,由国营开县蚕种场制种。1962年,开始养春、夏、秋三季蚕。1965年曾大力发展蓖麻蚕,1967年达756合,产茧1.2万公斤。1966年放养柞蚕,1969年放种63公斤,产茧1.3万公斤。蓖麻蚕、柞蚕后均失养。

1958年改小蚕蚕农自孵为全县统一“催青”,孵前一日发至蚕家。1978年推广“激素”养蚕。1982年推广小蚕共育。

二、水产

开县各溪河、田、塘出产土鲢、青鱼、白鱼、鲤鱼、鳜花鱼、黄鳝。解放以来,陆续引进胭脂鱼、罗非鱼、荷元鲤、日本白鲫、埃及革胡子鲶等。现有鱼类40多种。塘库以养青、草、鲢、鳙、鲤、鲫、鳊鱼为主;自然鱼类(水产)34种(珍稀种有大鲵、白鳝、桂花鱼),多产于桃溪河、东河、彭溪河域,以渠口么姑子潭为产卵最佳处。但近20年来,由于毒、炸、电击等手段滥捕、水源污染和小江电站大坝阻绝河鱼上溯等故,溪河鱼类品种和产量锐减。1985年,县成立渔政管理站。

清咸丰《开县志》载:咸熙元年(264)献灵龟于相府。明《一统志》载:“开县石门山盘龙洞出嘉鱼。”即卷口鱼,俗称阳鱼,肉嫩、刺软、味美。东河上游官渡河至白马泉共有鱼泉23处,至今白马泉、臭千子、姚家坪、大鱼泉等10数处,每随春潮有鱼涌出,但数量大减。

渔业。解放前,东河、彭溪河一带常年有四五十专业捕鱼户,塘堰养鱼亦不下于数千家。1949年,全县捕捞鲜鱼9万公斤。1952年,建设科为推进渔业,贷款发放鱼苗121万尾。随着塘、库水面扩大,人工养鱼迅速发展。1958年产鱼已达62.5万公斤。1960年前后,政府提倡稻田养鱼。是年放养5887亩,产鱼23.5万公斤。“文革”期间,渔业出现倒退和徘徊。70年代后期,渔业复兴,1980年产鱼120万公斤。1982年,县委号召“户户作池,家家养鱼”,由此兴起了一批养鱼专业户,他们或承包集体水面,或改田为池养鱼。并随水稻半旱式栽培的推行,稻田养鱼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1985年,全县水产275万公斤,其中溪河捕捞8.5万公斤,小水产品1.5万公斤;人工水面放养6万亩,产量200万公斤,占总产的73%;稻田养鱼2.5万亩,产量36.25万公斤;养鱼专业户180户,产鱼45万公斤。

放养。民国时期,鱼苗引于湖北。1954年,县内人工繁殖鲤鱼成功。1959年建立国营鱼苗鱼种繁殖场和45个社队鱼场,1961年产家鱼苗。1985年,全县有国、社、村、专业户等各类鱼苗繁殖点430多处,年出鱼种450万尾,鱼花9000万尾,鱼苗3500万尾。

三、蜂

《太平寰宇记》:开州产蜂。《唐志》:开州贡蜂蜜。民国时期,民间散养传统中蜂。民国30年,全县养蜂600桶,产蜜120担。解放后引入意大利蜂。1985年养蜂7705桶,产蜜9.5万公斤。

第八章 水利

第一节 发展

清咸丰《开县志》载:“开依山为田,尤资灌溉,或用轮吸,或以笕递。”民国22年,全县有水塘2885口。民国30年,县设水利委员会,贷款45万元资助筑塘修堤。次年设立青竹溪(今长青乡境)水利公用合作社,推动民办水利事业。至1949年,全县已有塘11522口,蓄引提水1607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360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2%。

解放后,人民政府视水利为农业之命脉,采取民办公助,重点建设的措施,大力发展人工蓄水。1950年,县设水利工程指挥部。在整治旧有蓄引工程,变废为利的基础上,于1954年全面展开兴修水利运动;开堰、挑塘、挖筑中、小型水库。60年代初曾提出扩大冬水田和机电提灌为主的水利方针。到1980年政府共投资水利款2945万元(其中70年代2249万元),增加工程11590处,蓄引提水量15296万立方米,保灌309300亩。而不少工程质量差、病害多,后被迫侧重整治。1985年,全县共有水利工程23543处,其中山平塘21240口,清水堰1951条,水库241座,电灌站88处,机灌站23处,蓄引提水量16834万立方米,有效灌面437700亩,占总耕的37.8%。早涝保收面积216500亩。

三里河河农田基本保灌;北部山区及开梁、温泉、铁峰背斜一带,坡陡水急,蓄水贫乏,主要依靠土壤涵养,应时性引用溪泉水;其余地区,蓄、引、冬、囤水和土壤保墒同等重要。若年稍旱,大部地区水源紧缺。

第二节 水库

1955年白鹤乡陈家沟水库破土兴建,自后各地水利建设转向以兴修中、小型水库为主。至1985年,全县总计竣工241处(其中70年代完成182处,占总75.5%),蓄引提水总量8411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蓄水1千至1亿万立方米)2座(一座正在续建),供水1191万立方米,有效灌面3万亩;小(一)型水库(蓄水100—1000万立方米)15座,供水2758万立方米,有效灌面60500亩;小(二)型水库(蓄水1—100万立方米)224座,供水4462万立方米,有效灌面137800亩。

一、中型水库

龙安水库。位于龙安乡西南(大寨坡),岳溪河上游,延伸入万县新袁乡境。1957年勘定,次年1月动工,1963年完成有效库容175万立方米。1976年初整修扩建,主体工程于1978年9月完竣,1981年投入灌溉。共计耗资852.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42.7万元)。该库库域广大,两岸山岗对峙,水面广阔,多岔湾和小屿;以土石混合筑坝拦河而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备防洪、养鱼、发电和旅游的中型水库。里坝高36米,坝顶长94.5米;集雨面积22.5平方公里;总库容121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25万立方米。有干渠2条,流经渡槽5条、倒虹管6道、隧洞11处,总长83.05公里;支渠8条,长23.8公里。控灌岳溪、陈家两区13个乡的39221亩田地。

三汇水库。位于三汇口乡映阳河上游之峡口颈部,海拔541米。1956年勘定,1959年12月动工筑坝,旋停。已有坝、渠于1962年夏被洪水完全冲毁。1966年8月重新选定坝址,按新方案于11月动工修建,至1985年已耗资1251万元,投劳1410.93万个,尚未竣工。该库为砌石重力拱坝,设计坝高60.4米,坝顶弧长150米,集雨面积40.4平方公里。1969年设计总库容150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80万立方米,现完成库容420万立方米;水面狭长,略呈“T”字形。是以灌溉为主,兼有养鱼和发电效益的中型水库。有干渠2条,长187.6公里;支渠53条,总长102公里;隧洞8处,长40.4公里。可控灌中和、临江、铁桥3区14乡108个村的127765亩田地。1975年首灌28000亩,今能灌溉57700亩。

二、小(一)型水库

1985年的15座小(一)型水库,有4座降为小(二)型,余下11座为:

大胜水库。位于白鹤乡陈家沟,海拔200米。1955年兴建,1979年竣工。投资12.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6万元)。坝高21米;集雨面积自有0.8平方公里,借水3.1平方公里;总库容114.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8.8万立方米。干渠4条,长5.82公里。可灌本乡4个村的1551亩田地。

大龙水库。位于大生乡大龙沟,海拔440米。1958年兴修,1980年竣工。投资91.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9.4万元)。坝高30.4米;集雨面积7平方公里;总库容246.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70.4万立方米。干渠2条,长14.2公里,支渠8条,长6.6公里。可灌大生、巫山两乡9个村的3723亩田地。

同乐水库。位于太原乡张家坪,海拔438米。1956年9月县农林水利科设计施工,1957年12月完工。投资13.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0.4万元)。坝高15.8米;集雨面积自有0.7平方公里,借水1平方公里;总库容103.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6.5万立方米。干渠2条,长12.13公里,支渠14条,长12公里。可灌太原、新义两乡12个村的7180亩田地。

兴隆水库。位于玉峰乡肖家沟,海拔460米。1966年完工。投资11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5.74万元)。坝高31米;集雨面积24平方公里;总库容167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8万立方米。干渠长18.54公里,支渠7条,长30.3公里。可灌玉峰、金峰、厚坝、茂林、大义、东华、丰乐7乡49个村的34552亩地,现已通水的有玉峰、厚坝、茂林3乡的11364亩田地。

凤顶水库。位于白水乡谢家坝,海拔714米。1966年10月兴建,1968年完成部份工程,续修于1981年竣工。投资25.4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88万元)。坝高24米,集雨面积2.9平方公里,总库容157.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7万立方米。干渠长8.13公里,支渠2条,长7.19公里。可灌白长、三合、长青3乡10个村的3841亩田地。

渔北水库。位于赵家乡红瓦屋。1966年兴修,1976年3月竣工。投资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7万元)。坝高30米,支渠4条,长3公里。可灌赵家、马鞍乡17个村的6256亩田地。

大慈水库。位于大慈乡灵元村,海拔649米。1966年开凿石河堰,拦河筑堤,1970年竣工投灌。投资29.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1万元)。坝高36米;集雨面积0.33平方公里;总库容15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40万立方米。干渠3条,长24.57公里,其中提灌渠2条,长10.5公里。可灌大慈、大德、镇东3乡10个村的2304亩田地。

朝阳水库。位于华山乡杨家沟,海拔380米。1966年兴建,1977年竣工。投资121.8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7.57万元)。坝高27米,集雨面积自有2.5平方公里,借水1.1平方公里;总库容206.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80.5万立方米。干渠2条,长39.87公里;支渠8条,长25公里。可灌华山、开竹、赵家、渠口、铺溪5乡14个村的10866亩田地。

公里水库。位于敦好乡分水岭,海拔500米。1972年兴建,1981年7月竣工。投资31.1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7.85万元)。坝高25米,集雨面积0.64平方公里,总库容10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8.5万立方米。渠长8.12公里。可灌本乡5个村的1700亩田地。

大兴水库。位于长沙镇谢家沟,海拔430米。1972年开建,1976年竣工。国家投资20.3万元。坝高35米,集雨面积5.4平方公里,总库容17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46万立方米。干渠2条,长7.25公里。可灌本镇8个本的3630亩田地。

中心水库。位于东坝乡中心寨。海拔700米。1977年始建,1979年完竣。投资38.6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4万元)。坝高30.7米;集雨面积2.1平方公里;总库容106.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96.8万立方米。干渠长7.3公里,支渠2条,长3公里。可灌大海、竹溪2乡5个村的3310亩田地。

第三节 其他灌溉设施

灌溉除蓄水形式外,原以轮、笕提引溪河泉洞水或依地势拦河筑堰使水自流入田。清咸丰年间,东河筒车19处,浦里河石堰20余道,其他溪河石堰20余道,南山活泉5道,堰数十道。民国时期,新凿有火石梁、三合场等堰数百道,最大之中和黄金口堰,长数十里,灌域万余亩。解放后,大兴拦河筑堰自流灌溉。1971年建成中兴中桥村石河堰,长3公里,灌田800亩。1974年建成大慈石河堰,长3公里,灌田5000亩。(后均扩为水库)。1985年,全县有清水堰渠1951道,有效灌面49900亩。三里沿岸,北部山区及温泉、开梁、铁峰背斜一带,在插栽季节均能引灌溪泉及地下水。

传统提灌。开县农田很大一部份分散在坡丘,旧时普遍以抽水筒、吸水桶、戽斗、筒车、牛力水车、龙骨水车等一级或多级提水递灌,尤以水车、戽斗沿用较广。1954年,全县有上述提水设备500来具。1961年安装畜力水车抽水站28处,灌田2800亩。1963年后传统提灌渐被淘汰。

1963年建设机灌站,有抽水机43台,1876马力。1964年开始建设电灌站,有电动抽水机3台,62千瓦,84马力。至1966年全县拥有机灌119台,2464马力;电灌45台,1472千瓦,2002马力。以后,电灌站因电力不足,部份拆毁或改为机灌,1972年全县机灌增至370台,4257马力,保留电灌34台,1186千瓦,1613马力。1977年后又大力发展机电提灌,至1980年全县拥有机灌734台,7308马力,电灌104台,3909千瓦,5316马力。1981年后又有一些机电提灌站被损毁。1976年在丰乐乡建成4处机电井,灌面300亩。今已无存。1977年曾发动修喷灌池,后因缺水而尽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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