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五年跑了百萬公里已「疾病」纏身,的哥想換車,計程車公司:未到報廢年限可再跑一年

楚天都市報10月17日訊(記者張萬軍)每天堅持跑車,極少停下來休息,武漢的一位的哥和同伴只用了5年時間就跑出百萬里程。如今,這臺步入“暮年”的的士“疾病”纏身,狀況頻發,當事的哥欲換新車時,出租車公司稱可再跑一年。因為國家目前對小、微型出租客運車輛的強制報廢只有使用年限規定,並無行駛里程的限制。

今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在武昌區團結路見到當事的哥李師傅,他是武漢國興實業有限公司的一名主班司機,已從事10多年的士運營。他介紹,2013年10月1日,他和國興公司簽署了一份期限為5年的出租車經營合同,同時接手了一輛全新的愛麗舍出租車。

“別的的士司機跑車過程中偶爾會休息一下,這幾年我和代班司機幾乎從不休息。”李師傅表示,武漢的出租車一般每年跑10-18萬公里左右,而他的車子前日上午就達到了一百萬公里里程,已經達到了車輛里程計數器的最大值。

記者看到,李師傅的這臺車的里程錶停留在999999公里上,已失去了計數的功能。

“發動機大修過三次,底盤、離合器、助力泵、剎車都出現過問題,有些問題現在都沒能修好。最近兩個多月,我光修車就花了近4000元了。去年年檢費了好大的功夫才通過。”李師傅表示,現在車開起來到處響,他很擔心車輛安全。

由於李師傅的合同9月30日到期,8月份他找到公司,希望公司能幫他換一輛新車運營,“以前籤這份合同的時候,公司曾說過合同期滿後就更換新車,籤新合同”。然而,公司給李師傅的說法是隻能讓他續簽一年的合同,繼續使用原來的車輛。

國興公司司機楊師傅告訴記者,如果是雙班司機,兩名司機都跑的勤的話,一輛車每年行駛里程大約在18萬公里;如果是單班司機,一輛車每年的行駛里程大約在11萬公里左右。“武漢市的出租車的報廢規定是6年,但對行駛里程沒有限制。不過5年前公司的確向司機們承諾過合同到期後會更換新車。”楊師傅表示。

今日上午,國興公司一位黃姓負責人表示,李師傅和公司的合同已經到期,目前雙方還沒續簽合同,李師傅之前曾拖欠公司租金,雖然後來補交了,目前雙方都有權審視是否簽署新合同,如何籤新合同,目前公司向他提出了續簽一年的選擇。對於李師傅反映的車輛里程數過高的事,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武漢市只對運營出租車有六年報廢的要求,對行駛里程並沒有強制報廢要求,李師傅的車目前只使用了5年,他提出更換新車的理由站不住腳。

記者查詢到,由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發布,自2013年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關於出租車強制報廢的條款只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強制報廢,對於“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實行“引導報廢”。

武漢市客管處相關人士表示,武漢市出租車報廢政策遵照國家執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