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擬召開債權人大會 國厚稱「醞釀」危機化解方案

退市危機前夕,擬介入的託管人開始行動。10月15日晚間,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弘股份)發佈公告稱將於11月16日召開債權人大會,審議組建中弘股份債權人委員會的相關事宜;商討解決中弘股份逾期債務的相關問題。

10月9日晚間,中弘股份曾公告與國厚資產旗下子公司及中植旗下子公司共同簽署《經營託管協議》。委託期限為36個月。國厚資產是一家主營不良資產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

國厚資產相關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為解決中弘股份經營託管問題,國厚資產已在聯繫中泰創展,初步落實商業地產和債務處置等領域的專業團隊,組成託管工作組並正在醞釀債務化解方案,待中弘股東大會審議經營託管協議通過後,工作組將以債權人大會為契機,與各類債權人溝通債務化解方案,促成中弘股份整體債務危機的最終解決。

上述人士稱,這些債務危機從爆發至處置完畢需要一個較長週期,根據協議,此次委託期限為3年,與一個上市企業債務危機處理的週期基本契合。召開債權人大會意味著中弘債務危機解決正在邁出實質性關鍵步伐,為經營託管機構的正式介入和後續債務化解工作的啟動作了重要鋪墊。

中弘股份10月15日公告稱,簽署《經營託管協議》後,宿州國厚和中泰創展需要對中弘股份的資產情況、 經營情況和負債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和了解。

國厚資產是一家主營不良資產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也是國內成立最早的首批地方AMC之一,在行業中有較強的市場影響力。該公司在化解當地企業債務危機和地方金融風險中有不少成功案例,目前正在積極推動參與違約上市公司經營託管、債務重組、司法重整等業務。

據瞭解,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企業債務重組,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精神。中國銀監會在過去幾年連續發佈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的相關規定,鼓勵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參與企業債務重組等相關工作。其中2016年《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 》( 銀監辦便函〔2016〕1196號)、 2017年《關於進一步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監辦便函〔2017〕802號)指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要積極與債委會開展合作,為合理降低債務企業槓桿率、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要積極爭取省級人民政府等支持,發揮化解區域金融風險的作用。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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