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設立海南自貿區:稅收政策適用範圍不變

海南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相關土地、海域開發利用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海南省“多規合一”總體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用海的有關要求。涉及無居民海島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實施範圍和稅收政策適用範圍維持不變。

四、海南省人民政府、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國務院

2018年9月24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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