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貓娘」被批捕了!售假近200萬,假自殺後還出逃國外

案件最新進展

據深圳龍崗警方情況通報,於某通過淘寶網店向粉絲兜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眼鏡3千餘副,涉案金額近200萬元。事情逐漸敗露後,於某及同夥楊某紳離境出國,經警方工作,於7月16日回國自首。目前,案件已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網紅“貓娘”被批捕了!售假近200萬,假自殺後還出逃國外

那看到這裡許多小夥伴會好奇

美pi貓娘”究竟是何許人也?

為何會向粉絲兜售假貨?

特報君為大家詳細

講一下此案的來龍去脈

網紅“貓娘”被批捕了!售假近200萬,假自殺後還出逃國外

披著“網紅”外衣銷售假冒品牌商品

張女士平時很喜歡網購,有空就會在微博或者電商平臺上逛逛。幾年前,她在微博上發現有一個名叫“美pi貓娘”的網紅非常火,出於好奇,張女士關注了這位網紅。

張女士介紹,這位網紅剛開始是在網絡上做直播,分享養貓、美妝等知識,迅速吸引了很多女性粉絲,很快粉絲數量達到了60多萬。後來,她開始在網絡上銷售各種商品。

2018年初,網紅“貓娘”開始在網上做秒搶某知名品牌眼鏡的預熱廣告,“內部渠道”、“正品貨源”,商場價格賣1400左右,而她家只賣428—468元,僅為商場售價的一半還不到。商品上架不到5分鐘,3千多副眼鏡被“秒殺”完畢,銷售額達到194萬餘元。

在早年成長過程中,“貓娘”經常會做一些回饋粉絲的活動,也經常在微博曬出寵物貓的照片,塑造自己關愛小動物的形象,號召大家救助流浪貓,產生的費用她都會報銷。有粉絲表示“貓娘”家的東西“閉著眼睛買買買”、“每次賣這麼便宜心疼娘娘”、“後面加一個0我都願意”……慢慢的,她培養起數量眾多的擁躉。

記者瞭解到,粉絲們在購買“貓娘”的商品以後,基本都是好評,如果有人對商品提出質疑,就會遭到其他粉絲的圍攻。“就是拍了個對比照,證明她的東西不是很好,就有很多粉絲說我眼瞎,說我其實沒有買東西就是故意在黑她。”曾經“貓娘”的粉絲尚女士告訴記者。

這一次眼鏡的瘋搶之後,很多粉絲在收到眼鏡以後發現了與正品相差太多,懷疑買到了假冒產品,於是在評論中討要說法,網紅“貓娘”也徹底激怒了粉絲。

網紅“貓娘”被批捕了!售假近200萬,假自殺後還出逃國外

企圖銷燬證據與丈夫逃出國外

隨著網紅“貓娘”銷售假貨的消息傳開,討要說法的粉絲越來越多,就在這個時候,網紅“貓娘”發佈微博聲稱想結束生命,這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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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到線索,說有一個網絡大V要自殺,我們及時核查,去到她登記的一個地址發現有名女子拿一個鐵桶在燒東西,我們讓她滅火,這過程中發現一些進出賬的記錄。”龍崗公安分局六約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沒有人自殺,還有人在燒燬東西,覺得有些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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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給龍崗警方傳來線索,稱“貓娘”名下的一間網店涉嫌銷售品牌眼鏡等假冒偽劣產品,並願意配合警方追查到底。6月1日,龍崗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美pi貓娘”本名於某(女,35歲),2013年註冊微博,2016年已擁有近30萬粉絲的她來到深圳做網店,通過自己創立的深圳某珠寶公司做珠寶,彩妝、日化代購。警方聯繫於某居住登記管理部門,查到於某及其丈夫楊某紳(男,37歲)的身份信息,找到他們位於龍崗區橫崗街道一處寫字樓內的辦公地點。然而,民警趕到時於某已不見了蹤影,公司辦公桌上的10多臺電腦大部分都沒有了主機,有主機的也已被拆走了硬盤,監控的硬盤也被拆了。警方調查發現,於某跟其丈夫已與5月30日離境。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案件偵辦過程中最大的難點就是現場遺留的證據太少,同時於某夫婦已潛逃國外,名下大量資產已被轉移,認定售假行為存在困難,售出商品經追回後,也需要專業機構鑑定是否為假貨。警方立即著手聯繫買家寄回於某店鋪售出的眼鏡。“最多時一天能收100多個快遞,有買家說我是騙子,讓我先發短信提供警號,然後撥打110核實後,對方才把眼鏡郵寄到派出所。”民警介紹。與此同時,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也積極協助警方追查於某的上游供貨商和生產商。

最終,警方查實,於某網店所售某知名品牌眼鏡為假貨,警方對於某夫妻進行網上追逃。

網友切勿盲目追崇“網紅”

經過多方努力,今年7月,於某先委託家人到派出所遞交了兩人的自首申請書,“躲不了一輩子,還是要回來面對”於某在信中說。7月16日,於某及其丈夫楊某紳回深圳自首,並於當天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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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嫌疑人於某、楊某紳對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向他人購進假冒品牌眼鏡並通過個人微博向粉絲推介兜售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交代了供貨商。隨後,民警根據線索於8月14日將供貨犯罪嫌疑人林某(男,50歲)抓獲。

記者瞭解到,於某在賣貨環節,通過微博給60多萬粉絲髮布商品秒殺信息預告,飢餓營銷,再準點在淘寶網店上貨,商品描述模糊不清、不提及品牌,賣完後迅速下架商品鏈接,規避監管;在售後處理環節,於某夫婦善於處理假貨投訴,只要粉絲不鬧大,賠錢賠貨都行,息事寧人;最終被公開舉報售假,於某迅速銷燬電腦硬盤、公司監控,轉移尾貨、燒燬賬單、遣散員工、統一口徑,一邊發誓要補償粉絲負責到底,一邊轉移上千萬財產逃往國外,心思極為縝密。

“我認罪認罰,也願意賠償,不管是坐牢還是接受法律的制裁,還是退賠方面,我都會積極的配合。”於某面對民警時說。 目前,“貓娘”於某夫婦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該案將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醒

警方呼籲廣大網友,不能盲目追崇“網紅”,尤其是他們宣傳推廣的商品,應謹慎甄別。同時,社交平臺應加強對本平臺上的“網紅”或“大V”的監管,尤其是通過社交平臺進行的欺詐、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

(深圳特區報首席記者 解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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