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和人

一直在琢磨,為啥人們把貓叫懶貓呢?

經過思考我得出結論:1、它的夜間出行動物,白天都在嗜睡。給我們形成懶貓印象。2、由於貓的本質特性,它的相對活動半徑並不大,自然而然,幾乎我們看到的都是趴著的。3、它雖然好嗜睡,都是淺睡。一有風吹草動,機敏得很。所以這叫騙人的假懶。

貓和狗相比,狗會主動討人的好,這是它比較被大多數人喜歡的原因。喜歡狗的人不需要什麼特質。 但是,喜歡貓就不同了。

喜歡貓是因這它們動作很舒緩、優雅,比較安靜,再加上獨立的特性,給人以神秘的印象。與狗相反,基本上,貓是需要你去欣賞它的。所以,愛貓的人,一定是會欣賞貓的人,這樣的人,多少是有一些藝術細胞的,情感比較細膩,個性比較強,情商也比較高。

有一個笑話:

文藝青年說: “無事可靜坐,閒情且讀書。” 普通青年說:“用午休的時間,看看湖、翻翻書、吹吹風,真是極好極好的。” 2B青年說: “我好爽好爽好爽啊~”

不知道為啥,這個笑話總讓我聯想起貓咪懶懶的曬太陽,而狗陽光下吐著舌頭,大口大口的喘氣。

大家都說粘人是狗的特性,而高冷則是貓的代名詞,但是,我並不完全贊同。前段時間我在野地裡撿了一個小奶貓,把它放到了農村的老母親那裡,每次看母親也給它帶一堆火腿腸,那個小貓非常粘我,我去屋子裡看書,它就臥在我的腿上。如果見到生人串門,搜的一下就不見了蹤影。但是我一聲招呼,馬上還會回來。

如今這隻貓已經很大了,我寫文章的時候,依然膩在我腿上,其實它伸展開來的長度,已經超過了我的大腿,不過它改用騎馬的姿勢倒也穩穩當當,這看起來不怎麼優雅,但它打著呼嚕卻很享受的樣子。

這隻貓雖然黏人,但我臨走的時候跟它招呼再見,它連眼角都不抬一下。而我媽養的那隻小黑狗臨走時總是追著我,直到我開車老遠,它還在後面不停的叫。但不知怎麼,我還是喜歡貓,喜歡她的冷酷。貓這種動物,實在有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覺,也許我也期望這樣與人相處,偶爾親暱保持適當距離感。有自己的事情可做,像豐子愷說自己家的貓,“地上尚有一物,便是它的遊戲伴侶,百玩無厭。”

很多人都知道貓的特性是“獨”。狗的特性是“忠”,但並不知兩者的脾性為何如此。

貓科動物除了偏科的獅子是群居外,大多數貓科動物都是獨居型,貓科動物捕獵能力強,生存能力強,是真正的陸地掠食動物之王,而且只吃質量優良的肉,什麼腸子肚子連肝肺它是不屑的。因此,它們不需要群居,不需要固定的食物來源,貓科動物的信條是: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你不善待我,我就果斷離開你,甚至可以吃了你。

而狗正好相反,狗之所以忠誠是因為狗的獨立生存能力差,犬科動物是比較低等的肉食動物,貓咪吃吃剩下的骨頭是它的最愛。它們大多群居。因為落單的犬科動物難以生存,犬科動物依賴性強,所以一旦找到食物的固定來源(主人)便會徹底被征服,忠誠到失去自我。

另外,從歷史上看,狗最早是由被捕獲的狼通過不斷殺掉野性的子代馴化而來(貌似25000年前在華南),而貓卻是在農業社會非洲沙漠貓主動依附到村落裡而走進人類社會(貌似貓咪是明朝從中東來到中國的)。所以養狗的人,佔有慾控制慾強,養貓更像是包二奶,帶著欣賞,曖昧和其它複雜心理。這也導致了貓比狗高冷(隨時離開),狗比貓會看家(時刻依附)。

忠誠到底好不好呢?看怎麼說了,從人的角度當然是好的,從狗的角度就未必了。有個故事:

有一個人,養了一隻狗、一隻貓,還有一頭鷹。他帶著他們去打獵。走著走著都疲倦了,於是停了下來在河邊休息,有的躺,有的蹲,都眯著倦眼。

忽然從林中跑出了一隻狗熊,那熊張著大嘴,災難突然來臨。

貓竄進了林子,鷹衝上天空,可憐的人啊,眼看一命歸陰。多虧那犬忠貞又勇敢,撲上前去,扭住,咬住,竭力奮戰,忍住巨大的疼痛,甘受熬煎,最後,它把生命獻給了主人。

後來主人安全回到了家,又養了條新狗,在打獵的時候他長了教訓:用繩索套在狗脖子上與自己的手腕牢牢相連。這樣不管走到哪,狗都能時刻保護著自己。

忠誠理論上是一種美德,可是忠誠到傷害到自己的程度,就只能是一種愚忠了。忠誠和愚忠有時不太容易分辨,忠誠的前提是你所忠誠的對象值得你忠誠。

忠誠必要時須放棄個人的獨立意志,而愚忠根本沒有個人的獨立意志可言,比如狗就是對人的愚忠。——所以都說:做奴要像狗,做人要像貓。狗奴其特徵是象狗一樣對主人忠心服從,學狗爬,被主人騎,舔腳討好主人這些行為只是他的基本功,他還會以主人的意願作為自己的精神支柱,他崇拜主人的身體和一言一行,甚至崇拜主人的排洩物 ...其實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擁有自己的意志,不仰慕崇拜,也不鄙視任何人,自己的行為只要不危害社會影響他人,沒有任何人可以指手畫腳,這是作為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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