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巧立名目诈骗他人钱财,最终被罗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巧立名目骗钱财,已被刑拘……](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件回放
2018年08月21日14时许,贵州省贵定县王某莲(女)到罗甸县公安局刑侦值班室报称,其被罗甸县木引镇的方某某诈骗四万余元。接警后,罗甸县公安局刑侦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报案人王某莲和方某某于2018年07月初在微信一山歌群认识,两人互加微信,在聊天过程中,方某某谎称自己在罗甸和贵阳均有房产、在罗甸还有两个车行。两人聊了一个多星期后,在方某某的邀约之下,王某莲便答应了来罗甸玩,方某某还开车到贵阳北站接的王某莲,并将其带至木引老家。随后两人以恋人相处,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方某某以家人生病、车子维修等各种借口骗取王某莲两万余元现金,并以帮王某莲姐夫曹某某低价购车为名骗取曹某某夫妇两万余元现金,在曹某某夫妇多次催促提车时,方某某便于各种借口一再搪塞。
目前,方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罗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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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罗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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