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騙錢財,已被刑拘……

近日,一男子在談戀愛的過程中,巧立名目詐騙他人錢財,最終被羅甸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巧立名目骗钱财,已被刑拘……

案件回放

2018年08月21日14時許,貴州省貴定縣王某蓮(女)到羅甸縣公安局刑偵值班室報稱,其被羅甸縣木引鎮的方某某詐騙四萬餘元。接警後,羅甸縣公安局刑偵值班民警迅速展開調查。

經查,報案人王某蓮和方某某於2018年07月初在微信一山歌群認識,兩人互加微信,在聊天過程中,方某某謊稱自己在羅甸和貴陽均有房產、在羅甸還有兩個車行。兩人聊了一個多星期後,在方某某的邀約之下,王某蓮便答應了來羅甸玩,方某某還開車到貴陽北站接的王某蓮,並將其帶至木引老家。隨後兩人以戀人相處,在一個月的時間裡,方某某以家人生病、車子維修等各種藉口騙取王某蓮兩萬餘元現金,並以幫王某蓮姐夫曹某某低價購車為名騙取曹某某夫婦兩萬餘元現金,在曹某某夫婦多次催促提車時,方某某便於各種藉口一再搪塞。

目前,方某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羅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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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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