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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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保康县法院院长何仁兵主持召开保康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郝某受贿、滥用职权及单位受贿一案。保康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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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学习了“两高”出台的《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随后,主审法官介绍了此案的基本案情,并发表承办意见,检察长马力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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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检察院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种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司法决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将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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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要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关系,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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