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检察院对叶海波、谢宇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提起公诉

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10月11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8名犯罪嫌疑人叶海波、谢宇、周滚、郑懿、牟式志、章云丰、王文现、朱相栋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叶海波和谢宇两人开设高利贷公司,谢宇出资、叶海波以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人脉资源入股,各占50%股份,后叶海波将自己的20%股份以干股的形式给周滚,拉拢其担任高利贷公司的催债部负责人。之后叶海波纠集了牟式志、王文现、章云丰、郑懿、朱相栋等社会闲散人员到公司充当催债人员。叶海波、周滚、谢宇以一万元日息六百元的高利贷向他人放贷,以“家访费”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并通过“虚增债务”、有组织的采用跟踪滋扰,泼油漆、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非法逼债。为给借款人及其家属造成心理恐惧,该团伙在逼债期间通过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甚至殴打借款人父母等手段来扰乱借款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的生活秩序。个别借款人被逼债报警后,该团伙以借款人不到公安机关撤案就拒不归还借条相威胁,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该院格外重视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惩处恶势力犯罪集团。由于涉案人数多、案件情况复杂、证据繁琐,但综合全案证据,涉嫌暴力、威胁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实施侵犯人身权利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对8人及时办理,提高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打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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