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加強「三小」食品監管 嚴格把關羣衆「舌尖上的安全」

人民網銀川4月26日電 (賈 茹)記者今天獲悉,寧夏日前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登記管理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小攤點備案管理辦法》,與此之前實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構成了寧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簡稱“三小”)管理的基本法規制度框架,確保了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對“三小”作出明確界定

此次《條例》,重點將食品小銷售店、小餐飲納入監管對象。食品小銷售店,是指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面積30平方米以下,從事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銷售的經營者;小餐飲,是指有固定經營場所,經營面積150平方米以下、經營規模小、從業人員少、經營條件簡單,從事餐飲服務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經營者。

“在具體實施中,考慮除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外,實踐中還有小餐飲、小食雜店等小微食品生產經營者,《條例》將小餐飲和小銷售店也納入了調整範圍,依法對其實施監督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科技與法制處白軍生告訴記者。

按規登記持證上崗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生禮介紹說,此次管理條例的修訂,明確了縣級以上相關部門對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實行登記管理,對食品小攤點實行備案管理。登記證和備案卡應當記載經營者姓名、性別、生產經營項目、生產經營地址等內容。同時,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應當按照規定,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掛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建檔證明等證件,從業人員應當與證件記載人相符。

除此之外,王生禮還向記者介紹了幾個顯著特點,比如明確了部門職責分工,落實規定了“三小”經營者主體責任、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及服務職能、新聞媒體宣傳及監督職能等,並建立了舉報制度。

監管嚴了門檻低了

“此次對‘三小’實行寬嚴相濟的監管制度。一方面,加大對食品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另一方面,強調政府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王生禮解釋說,“如果有人想從事小攤點或小經營店的經營活動,登記部門應當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有條件的可以網上辦理登記手續。比如食品小銷售店經營登記,實行申請人“承諾制度”,不需要實施現場核查,申請人提交的書面材料符合條件的,登記機關可當場或當日發放食品經營登記證,我們把監管重點放在事後。”

據王生禮介紹,同時,為引導規範“三小”從業行為,監管部門設定了其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種類及處罰標準,明確規定了生產經營者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體現了教育先行、寬嚴並濟的原則,具有可操作性,有利於解決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普遍存在的處罰難、執行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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