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的创新尝试:西安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红色字体“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收到此类文章。聚焦三农!关注民生!

农村土地和宅基地产权问题一直是新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核心问题,我国政府也在不断的做制度改革的创新尝试。前不久,西安市高陵区就推出了“共享村落”的宅基地创新模式,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共享”模式,切实的为“共享”者提供最大的权益保障。

宅基地改革的创新尝试:西安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核心:如何共享?产权如何保障?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西安市高陵区的做法是: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通过出租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为了改变以往出租方式和合作关系不稳定、不长久,本次共享出租有两大变化:

第一,20年的长期租约,一次性付清,20年期间内,新入共享者在这20年内的合法权益得到一个长期的,稳定的保障。

第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共享人享有新建权、改建权、转让权、经营自主权、经营收益权、融资抵押担保权等权益(以合同具体条款为准)。

这种模式的创新可以说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宅基地产权的问题。以往新农村创业者在乡村创业时,不管是经营用或居住用住宅,往往都是短期租约,而且权益没有保障。这就很难让新农村创业者真正的安心创业,乃至置业。而这次西安市高陵区的创新做法就在权益和时间上给了新农村创业者很大的保障。

共享村落具体状况

第一批“共享村落”房源共计50户,以单独宅院(含宅基地和房屋)作为独立共享个体。地处渭河北岸,分布于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家村、南郭村。

宅基地改革的创新尝试:西安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图示:共享村落的具体位置)

宅基地改革的创新尝试:西安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VR房源展示)

那些人可以共享?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共享。

可以用来做什么?

鼓励创新创业,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创意、文化、商贸、娱乐等产业,也可用于个人休闲居住及养老等用途。

不能做什么?

共享期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政策有那些鼓励?

贷款支持,个人经营最高额度10万,联合经营最高额度50万。从事微利项目的,全额贴息;大学生创业可以申请最高50万的贷款和2万元的创业奖励;或科技奖项的有奖励;服务平台的给补贴;更多详细的鼓励政策请去官网看《“共享村落”扶持政策》。

目前是什么价格?

目前大部分整套宅基地的价格是1.0-1.2万/年/套。跟村集体签约共享协议,一次性付清20年“共享费”。大部分的宅基地面积在300-600平米,房屋面积在200-400平米。

共享村落的科技牌

这次西安市高陵区的共享村落积极的使用互联网和VR等高新技术,很大程度上方便了返乡或下乡创业者看村、看房。如果你也想试试看,可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你就可以足不出户看共享村落。

还有那些可以提升的?

共享村落是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上大胆而积极的创新,这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中核心的产权制度问题。但是我们知道,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是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需要:第一,核心产权制度的创新(高陵的共享村落是个很好的例子);第二,基础农业的升级(从石化农业到生态循环农业,从分散经营到联合经营等);第三,在一产的基础上,发展二三产,让乡村具备自身造血功能;第四,带动周边产业发展(配套商业、服务业、教育等等)。高陵区或许在这方面已有规划,我们希望能看到制度创新引领的乡村振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