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帶著 一幫哥們「混社會」 被法網收了

2018-10-14 20:3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陳佳妮 通訊員 鈕宇萍

“大姐大”带着 一帮哥们“混社会” 被法网收了

原本應在父母關愛下快樂成長的他們,卻掙脫父母管教,走上社會做起“社會人”;原本應在校園裡快樂學習的他們,卻拋棄學業,打架鬥毆……至今年3月,這個流竄在嘉興市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嘉興南湖警方搗毀,涉嫌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的葛某、閆某等13人被抓獲。

近日,南湖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7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處拘役,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此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嘉興市判處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

拉幫結派 強拿硬要

2017年8月14日,葛某(女)跟往常一樣,帶著手下閆某、陸某、胡某、唐某等人來到嘉興市區某酒吧娛樂消遣。

沒玩多久,只見唐某氣呼呼地跑來跟大夥抱怨:“那人(李某)剛在酒吧強吻了我女朋友,兄弟們,一起去幫我出個氣啊……”一群人聽罷,來了勁,在葛某的帶領下找到了李某,並將他圍堵在酒吧後方的公園內,以圍堵恐嚇、扇巴掌毆打的方式威脅恐嚇李某。最終,葛某等人強行向李某索要了500元,了結此事。

2017年7月,因一句氣話,葛某團伙成員閆某,與王某等人在QQ上“互懟”,雙方約在嘉興某酒吧門口打架。雙方碰頭後,砍刀、棍棒齊上……最終王某一方多人受傷,閆某等人逃離了現場。

類似這樣的打架、恐嚇案件,對葛某等人來說不以為怪。他們混跡在酒吧、KTV等地,針對學生、社區小青年等群體,利用人多勢眾的“優勢”,向被害人索要錢財等。

據瞭解,從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葛某等人認識了不少混社會的小青年。葛某為確立自己的“社會地位”,對手下的成員進行有規模性地拉攏、管理,同時對恐嚇、圍堵所得的錢財進行統一分配,並支付手下成員所有的日常開支。

“他們主要在嘉興市本級範圍內,針對青少年特別是一些在校學生,有預謀地製造事端。仗著自己人多勢眾,相互壯膽,對學生們實施強拿硬要、無故毆打、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南湖區公安分局掃黑專業隊辦案民警介紹說。

“社會人”終受法律制裁

令人驚訝的是,葛某等人年齡都不大,均為1999年、2000年出生,來自重慶、雲南、四川等地。他們自小跟隨務工的父母來到嘉興,本應上學的年紀,卻早早放棄了學業。

為遏制該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南湖警方從對葛某的調查入手,從團伙的源頭開始“治理”。進一步偵查後,南湖警方摸清了葛某帶頭的團伙架構。

葛某,1999年生,女,初中畢業後便拋開學業混社會,無固定工作,並結交一些“社會老大哥”擴大自己的惡名,依仗自己人多路廣、能擺平事情,漸漸成為一些在校學生心目中的“老大”,更有不少人依附在其手下。然而,這樣一個習慣拳打腳踢擺平事情、強拿硬要騙取錢財的“社會人”團伙,終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7年12月,南湖警方通過前期的線索排摸,理清了以葛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並於去年12月18日和今年3月9日,先後對該惡勢力團伙實施抓捕。“希望通過打擊違法犯罪,起到震懾作用,肅清社會、學校的風氣,給青少年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南湖區公安分局掃黑專業隊辦案民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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