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在家兩年無人抓,他該如何自證清白?

“逃犯”在家两年无人抓,他该如何自证清白?

文丨澎湃新聞陳雷柱

67歲的山東男子李慶榮遭遇尷尬:他兩年前被新疆溫宿縣警方網上追逃,人就在山東老家,至今卻一直沒有警察來抓他。

兩年裡他的生活被徹底打亂,他因此難以外出就醫,甚至兩度錯過親人的葬禮。

李慶榮的代理律師獲取的警方資料顯示,溫宿縣警方於2016年6月20日對李慶榮網上追逃,並註明其逃跑方向為家鄉山東,追逃理由是他在2015年夥同他人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但李慶榮堅稱自己與這起案件毫無瓜葛,“我只是與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小額貸款公司股東馬某曾有過合作,但早在案發前幾年就已不再來往。”

為證明李慶榮是否涉馬某案,他的代理律師李肖霖分別於2017年10月3日及2018年5月15日,先後兩次向溫宿縣法院申請公開馬某案的判決書,以確認李慶榮是否參與其中,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覆。

7月2日,澎湃致電溫宿縣公安局,該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員稱,其對案情不太清楚,無法回答。

男子被網上追逃,在家兩年未見警察上門

6月27日起,李慶榮一直沉浸在自責當中,他說,叔叔剛剛過世,而他卻因為被警方網上追逃無法前去參加叔叔的葬禮,“在被追逃的兩年間,這已經是我第二次錯過親人的葬禮了,這讓我感到非常自責與無助。”

李慶榮遭遇的變故要從兩年前說起,他回憶稱,2016年6月下旬,他從公司下屬口中得知自己被新疆警方在網上追逃了,“這個消息讓我覺得莫名其妙,但我並沒有害怕,我沒有做過違法的事”。

李慶榮說,在被追逃的最初一段時間,他迫切地希望警方能儘快找到他,好讓他有機會能把事情說清楚,“我也曾聽說新疆來了幾個民警,但他們並沒有來抓我,我想找他們的時候,他們卻已經走了。我由於身體原因,無法前往新疆,曾委託下屬帶著我的身份證去新疆的公司對賬,並詢問事情的緣由,但那次我的身份證也被警方扣留了。”

沒有了身份證,李慶榮變得寸步難行,甚至在外出就醫時都得借用弟弟的身份證。由於全身多個臟器患病,加之身份證被扣留,除了看病外,其餘時間均在山東老家。“我出不去,他們也不來,這件事就一直耗到了現在,但它已經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此後,李慶榮委託了李肖霖等律師代理他的案件,幫助他查清事情真相。律師獲得的警方資料顯示,溫宿縣公安局於2016年6月20日對李慶榮追逃,理由是李慶榮在2015年夥同他人涉及溫宿縣匯金小額貸款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並稱李“現已逃跑”,警方還明確了李慶榮的戶籍地址及現住地址,並註明其逃跑方向為家鄉山東。

李慶榮不明白,既然警方已查明他的“逃跑”方向以及他在山東的具體住址,為何時隔兩年始終不抓他。

昔日生意夥伴涉案,律師申請公開相關判決

李慶榮告訴澎湃新聞,溫宿縣警方提到的匯金小額貸款公司的一名股東馬某曾與他有過生意往來,他認為自己受到馬某牽連。

李慶榮回憶稱,2012年前後,他和馬某在阿瓦提縣金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阿克蘇第三分公司(以下簡稱為第三分公司)共同持股,合作開發一個項目,“但到了2012年7月,就因馬某違約而終止合作。”

據第三分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顯示,第三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在2012年5月9日變更為馬某,但到同年7月6日,該企業法人代表就再次發生變更,馬某退出管理。兩天後,馬某與李慶榮簽訂一份協議,其中顯示,馬某不再承擔為第三分公司開發項目所需流動資金的融資義務。

“自這份協議簽訂之後,我與馬某再無接觸。警方的案件信息裡顯示,馬某的非吸案發生在2015年,那時我早已跟馬某沒有往來。”李慶榮說,“律師告訴我,要弄清楚我的案子,先弄清馬某的案子。”

2017年10月23日,李慶榮的代理律師李肖霖向新疆自治區溫宿縣法院申請調取馬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的判決書,稱馬某案與李慶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有重要關聯,因馬某的判決書未在互聯網上公開,無法獲悉判決書具體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相關條款及《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向法院申請調取馬某案的判決書。

兩次申請公開相關判決書,法院未予回覆

“上述相關條款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等情形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佈;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李肖霖認為,李慶榮面臨的情形,可以申請調取馬某案的判決書,“但這份申請遞交之後,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李肖霖說,2018年5月15日,他再次向溫宿縣法院書面申請公開馬某案的判決書,仍未收到回覆。

李肖霖說,在接受李慶榮委託後,他曾向辦理馬某案件的相關人員瞭解,在馬某案審判期間,其司法機關的法律文書上沒有出現過李慶榮的名字,“但這一情況必須見到判決出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李肖霖對李慶榮被網上追逃一事也存有疑義,“按照規定,公安機關對涉案人員進行網上追逃,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即案件必須是刑事犯罪,犯罪事實必須清楚,並且案犯必須在逃。

而李慶榮被追逃兩年多以來,他一直山東老家養病,警方是如何認定其‘在逃’的?至少目前來看,我們只知道李慶榮罪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他究竟因何涉入其中,警方又掌握哪些確鑿證據,我們一無所知。”

李慶榮究竟因何涉入馬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在被網上追逃的兩年多時間裡又為何始終無人對他實施抓捕?律師兩度申請公開馬某的判決書,法院為何不予答覆?7月2日,澎湃向溫宿縣公安局及溫宿縣人民法院求證以上疑問,公安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員稱,其對案情不太清楚,無法回答,對於媒體採訪該局不予接待。而法院的辦公電話則始終無人接聽。

李肖霖說,馬某案的判決書是能證明李慶榮是否涉該案的證據,“我們希望能夠從中獲知該案的具體案情”。

(澎湃新聞授權發佈,法網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