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廢止五件地方法規 涉及鹽業管理、土地登記、公路收費……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8年9月21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

一、《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2000年10月2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二、《山東省公路規費徵收管理條例》(1997年12月13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7月27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2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三、《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1998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四、《山東省土地登記條例》(1996年6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1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土地登記條例〉的決定》修正)

五、《山東省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權益保護條例》(2000年10月2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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