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消防建立“容缺审批”制度

《深化“放管服效”看晋中消防》系列报道之二

近日,晋中市消防支队正式建立“容缺审批”制度。今后,该市消防机构将允许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提交但一时难以提交的审核材料,实行先行受理、限期补齐。此举旨在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使消防审批服务更加人性化。

晋中市消防支队新出台的容缺审批制度适用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晋中市转型综改示范区财政投资新建项目、晋中市转型综改示范区引进的产业类新建项目和信用优良的“红名单”企业新建项目。

晋中消防建立“容缺审批”制度

同时,对于一时难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在其他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依据当地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受理和办理相关消防设计行政审批手续,工程竣工时需补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后再进行验收。

对于除以上之外的建设工程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时,涉及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中要求提交的材料,不能一次性提交的,可以先行受理,并由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

———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晋中消防建立“容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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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 / 审核:张振华

撰稿 :陆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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