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地区从10月8日起,已开始办理非标电动车登记业务,车主须
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发票(或村民、乡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赣州公安局交管大队与车管所或所在地中队办理业务。如发票和合格证遗失,可凭经销商出具的证明办理登记业务,但不办理燃料助力车登记业务。
关于非标电动车的一些问题
问题:驾驶超标电动车需要驾驶证吗?
回答:不管有没有上临时牌,只要是超标电动车,都需要持有F证驾驶资格。此外,持有驾驶证E、D证也可以驾驶超标电动车。
法律依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参照摩托车管理。
问题:什么是超标车?
回答:超标车指既不是非机动车,又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
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新标准如下:
1、最高车速≤25Km/h,车速达到15Km/h发提示音;
2、整车质量≤55Kg;
3、车宽≤0.45m,轮距≤1.25m,鞍座长≤0.35m;
4、电池电压≤48V,电机功率≤400W;
5、具有脚踏功能。
法律依据:《赣州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项:本实施细则所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含电池)、电机功率、外形尺寸等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由电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
问题:原来电动车上的红色小牌子还有效吗?需要更换吗?
回答:继续有效,不需要更换。
法律依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过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问题:可以买保险吗?
回答:关于保险,交警部门鼓励超标车车主购买但不强制购买,需要购买的可以去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
法律依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鼓励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
閱讀更多 小夜臨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