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小猪佩奇商标遭恶意抢注 “社会人”套路深

一只粉红色的卡通小猪风靡全球,带来数以亿计的商机,却也招来不法商家的觊觎之心。

2017年末,小猪佩奇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走红的同时,网上出现了诸多侵权周边商品。近期,小猪佩奇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举起“反盗版大旗”,联合警方在广东汕头、东莞两地查获了13000多件“小猪佩奇”的假冒产品,对中国主流电商平台上的十几家“小猪佩奇”假冒产品的主要卖家提起了民事诉讼,但由于商标被“恶意抢注”,打假难度无形中增加《小猪佩奇》自从2004年诞生后,在全球180多个国家被译成40种不同的语言发行,自2013年起,权利所有人就开始陆续申请注册名为“Peppa Pig(小猪佩奇)”商标。2015年6月,《小猪佩奇》正式进军中国,在央视、优酷和爱奇艺等平台火爆播映,获得一年超过百亿次的播放量,而经过抖音等社交平台网站对其形象恶搞后,小猪佩奇的受众不再局限于孩子,在成年人中的知名度和传播度也是大大提升。

在这种语境下,国内不少人看到了小猪佩奇这个卡通形象所隐藏的商机。一系列“恶意抢注”行为由此而产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彼此的文化影响力越来越深远,“越洋跨海”的知识产权,不应该成为不法商家拿来主义的“免费午餐”。

据报道,深圳市某公司仅在2016年,就申请注册了28类别名为“小猪乔治”的商标,商品和服务范围涵盖游戏机、棋、木偶等,不无“鱼目混珠”之嫌;一位名叫“蔡×”的申请人,接连申请注册“小猪佩奇”、“粉红猪佩奇”“佩奇的家”“珮珮猪”等角色名称和图形,涵盖多个类目,多达约140个商标,涉嫌“囤积国内外知名商标”。

由于被“恶意抢注”的周边产品太过广泛,真正的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想在中国注册商标时,惨遭被驳回。

《商标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说,不法商家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法商家的这种行为,除了知识产权意识单薄,恐怕也不能排除是利用动画形象大热与真正版权人进入中国之间的时间差,通过“恶意抢注”的行为,来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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