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抖音,不玩王者的你是真的很無聊啊」

十歲的外甥從廈門回來,中途在我這停留了兩天。

某天晚上,他對我說:“小姨,陪我打兩局遊戲吧?”

“什麼遊戲?”

從小到大,我玩得最多的就是4399小遊戲,“森林冰火人”至今還是我的最愛,至於其他大眾都喜歡的遊戲,我一個也沒玩過。

“王者或吃雞你隨便選一個。”

“可我都不會誒。”

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外甥顯然是不相信的。

“你別想騙我,現在年輕一點的(人)誰不玩遊戲,不看抖音的。”

這句話讓我有些慚愧,因為我確實是不玩遊戲,也不刷抖音的“年輕人”。

在我再三強調後,外甥終於相信了,扔下一句:“我覺得你真的很沒意思呀!”

被一個十歲的“批判”是一件很受打擊的事情,雖然也知道他是無心或開玩笑的,但自己還是有種自己“落後”和“死沉”的感覺。

有時候也想試著去接觸一些類似遊戲這類新鮮的東西的,因為當一堆人聚在一起討論段位和裝備的時候,你一個人啞口無言的樣子,其實挺滑稽的。

但每次打開過後,隨其而來的不是激情和興奮,而是瞌睡和頭疼。

當你對一樣東西不感興趣,剛開始假裝得再熱情,最後都會露餡的,強撐又空心的感覺真的是太糟糕了,很輕易就會磨損掉先前全部的興致。

02

“哎呀,我真的覺得自己是一個很無趣的人呢。”好幾次我都跟朋友吐槽,他們都覺得很驚訝。

“啊,我覺得你挺有趣的呀。”

從朋友口中的有趣,其實不過只是聊得來的意思,我知道是真實的。不過,這種有趣是對內的,一旦我們沒有共同囊括的邊界,兩人的對談便會杳然無味。大多數時候面對大多數人,我還是一種無趣的狀態呀。

從小到大經常遇見的情況就是,一大堆人圍在一起,有說有笑地說著,可輪到自己說話的時候就冷場。

“誒,你知不知道某某明顯的小號曝光了。”

“啊,我不知道呢。”

“最近熱播劇的劇情真夠狗血的。”

“嗯……我沒看呢。”

……

上大學那會兒,空閒時間,其他三個人要麼是追劇,要麼追星,要麼打遊戲,而我呢大多數的狀態,就是窩在自己的小床上寫文字或者看書。

好在各自都寬容,對彼此選擇的生活方式都表示尊重。

很多時候她們談論時尚娛樂都會直接把我跳開,因為覺得我一定不會知道。剛開始還會很受挫,覺得被忽視了,後來就習以為常了。因為大多數時候,自己確實是不知道,而我也不想去參與這些娛樂的討論。

我現在很慶幸,自己選擇的是沉默和傾聽的方式,而不是假裝知道地去和她們“熱火朝天”的討論。

如果是這樣,我大概會失去屬於“自己”珍貴的那一部分。

雖然有時候真的挺懷疑自己是95後的人,這個年紀本該是一個年輕又熾烈,追求的應該是輕鬆詼諧的樂趣,而我卻硬生生地把自己塑成了沉悶又安靜的模樣。

真的,我很多時候都覺得自己很無趣,我也想去很輕鬆容易地去接住別人口中的梗,我也試著去挖掘某某明星背後有意思的趣聞,我努力讓自己顯得不那麼死板,說話也能幽默風趣,最好是時不時可以冒出兩個段子的人。

可問題是,我其實真的是一個蠻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一切讓我不舒服的行為,我都不想強迫自己去做。

我呀,我就是一個知道自己特別無趣,又不願意改正的人。

03

我的生活其實特別單調,單調得像一汪清池,就算用力投擲幾顆石子,都很難掀起波瀾的那種。

每天的生活都能在前一天安排出來,無非就是看看書,寫寫文字,偶爾看自己感興趣的視頻,然後試著做一些好吃的食物,做做運動。

上班過後,生活更是單調,很多時候因為懶得出去買,所以選擇自己在家裡面動手做。

朋友經常調侃我:“你這樣我怕是要一直一個人下去呀。”

說實話,以前特別怕一個人,一個人的時候就會胡思亂想,覺得自己是被落單或嫌棄的那個人。

所以,有段時間當別人說出什麼的時候,我都會努力去迎合,哪怕自己只是一知半解,都要講得很華麗的那種,使勁去融進別人的話題圈,就好像一隻充氣娃娃,別人看起來鼓鼓的,其實裡面空得不行。

我相信,如果我能講幾個好笑的段子又能寫一手好的文章,這樣的我在別人眼裡,一定是無比有趣的。至少別人會覺得我有很多個立體面,是一個有很多值得去挖掘的點,會多出一些狡黠和愉悅的。

我曾經想過做一個多面涉及的有趣達人,就是那種能和別人聊詩詞歌賦,也能隨手拈起幾個地皮笑話,天文地理、娛樂八卦、生物科學都能信手拈來。

可現實是,我既端不起優雅,又無從放下拘束,就是一個很平的人,平得看不出什麼稜角,平得讓人覺得無趣的人。

我就是那個不喜歡打遊戲,又不時髦,看不懂《時間簡史》,啃不下《生物簡史》的人,只能讀一讀淺顯易懂的“薄書”,沒意思又無趣,但我有自己喜歡的東西,擁有自己的小確幸,過著簡單而快樂的生活。

慶幸的是,現在我所有的“平”和“俗”,自己都能去和它們相處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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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不知道你有沒有覺得,現在所有人都在提及“做一個有趣的人”,只是什麼才算有趣呢?說不上來吧。

“有趣”成了一種標籤,所有人都趨之若鶩地往前趕,往前湊,深怕自己貼不上這個標籤,那得多丟臉。

越長大我越不想活成別人喜歡的樣子了,因為那樣太壓抑了,我就想活成一個又俗又懶,過著自己認為還ok的日子,有點菸火氣,但火藥味又不要太足的生活。

人的成長應該是一個做減法的過程。以前是覺得一定要活得讓人羨慕,不能辜負別人的期待,所以很多東西都自己扛著,然後悶頭往前衝,絞盡腦汁地想做個有出息的人。因為老師喜歡積極的學生,所以上課時拼命舉手,因為同學喜歡開朗的人,所以每天都裝得有很多新鮮玩意,因為喜歡的人喜歡某個品牌,所以也逼著自己去喜歡。

後來發現這樣真的太累了,經常有種讓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誰的錯覺,多維度的自己確實是色彩斑斕,但折射出來的光,刺痛的卻是自己的眼睛。

我始終覺得,一個人真正的通透,是懂得如何解綁自己,不要什麼炙熱和期許都往自己身上背,有趣也好,無趣也罷,自己覺得舒服、滿足就好。不平凡固然珍貴,不過那些平凡的,更珍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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