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譚福森:「六抓六促」助推「掃黃打非」工作更高效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導權,不斷增強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和話語權。面對國際國內的複雜形勢,“掃黃打非”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必須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筆者認為,強化“掃黃打非”工作應該做到“六抓六促”。

抓兩頭促中間

“兩頭”即“上頭”和“下頭”。“上頭”是指領導機關、領導幹部,“下頭”是指基層單位、基層群眾。

抓“上頭”是把握關鍵。“掃黃打非”是保證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抓手,所以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從講政治的高度自覺地抓好“掃黃打非”工作。一要搞好頂層設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每年制定的行動方案要進一步增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任務落到實處。二在考核標準中,把各級黨委常委會研究“掃黃打非”工作,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總結“掃黃打非”工作,黨政一把手及相關部門(如紀檢、政法、公安)主要領導對“掃黃打非”工作的批示等情況納入得分因素。

抓“下頭”是築牢根基。“掃黃打非”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只有築牢根基,讓基層幹部認真落實好上級部署的各項“掃黃打非”任務,讓廣大人民群眾自覺主動參與到“掃黃打非”工作中來,問題才能得到有效解決。為此,要不斷深化“掃黃打非”進基層工作,確立進基層的工作標準、工作規範,確保有職責明事、有機構主事、有人員管事、有經費辦事、有活動理事、有考核問事,確保鄉村、社區、學校、企業、景區等基層單位都能夠把“掃黃打非”工作紮紮實實地開展起來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促中間是工作手段,主要指通過“兩頭”工作的開展,有效調動全社會力量加強出版物市場管理。各級“掃黃打非”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採取有力措施調動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積極性,通過行政執法檢查確保出版物承印、銷售各個環節合規合法,確保人民群眾舉報的線索能夠得到有效查證,其中轉化為案件的能夠得到有效查處。

抓重點促一般

抓重點是指從不同角度突出“掃黃打非”工作內涵,避免鬍子眉毛一把抓。一要把封堵各類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作為首要任務。要認真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抓在經常,管在日常,應對敏感事件要有預案,出現問題要及時處置,工作不力的要予以問責。二要把網絡作為“掃黃打非”的主戰場,建立網絡監測平臺,或者採取購買服務的形式,提高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及時掌握網上動向。三要把查辦案件作為治本之策。暢通舉報渠道,真正落實舉報有獎制度,充分利用廣大群眾的力量,擴大案源。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鼓勵各地自辦案件,對查案數量多、質量高的單位考評時適當加分。四要加大重要時間節點和關鍵部位的監管力度。重要節慶日、紀念日、活動日和敏感時段,要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日常工作中,要切實搞好安檢、郵寄、快遞、貨運環節的查驗把關。

促一般是指通過重點工作的有效開展推進經常性工作見到實效。目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每年都安排“護苗”“秋風”等專項行動,加上版權方面安排的“劍網行動”,其間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有效促進了“掃黃打非”一般工作的落實和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應堅定不移地堅持下去。

抓聯防促協作

“掃黃打非”工作要強化全國一盤棋思想,要通過聯防聯控促進團結協作。一要繼續推進全國性聯防協作工程建設。充分發揮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開展的各項工程的示範帶動作用。二要大力推進省際聯防協作。已經成立的省際聯防協作工程,應重點在提質增效上狠下功夫,尤其要在案件查辦方面通力協作。三要鼓勵建立區域聯防協作工程。各省(區、市)內部,若有任務需要,亦可通過建立相應的聯防協作機制,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交流經驗、增強合力。

抓隊伍促提升

要通過狠抓隊伍建設促進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為此,一要注重解決隊伍力量薄弱的問題。目前,有的市、縣沒有獨立的“掃黃打非”機構,甚至沒有專職的“掃黃打非”幹部。鑑於此,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在頂層設計上,要著點考慮確保有足夠的人員力量從事“掃黃打非”工作。二要注重解決人員能力不足的問題。必須大力加強人員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繼續開展創先爭優工作,調動“掃黃打非”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抓裝備促保障

裝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是基層“掃黃打非”工作存在的普遍問題。考慮到“掃黃打非”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必須解決好裝備和保障問題。因此,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應明確落實經費保障、裝備保障的工作要求,並納入考核內容,以利於“掃黃打非”工作的有效開展。對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配備適應當前形勢和任務需要的信息化裝備。

抓制度促規範

在推進“掃黃打非”工作中,還要逐步完善法律法規。深化改革和推進體制創新。建立制度完善機制。各地“掃黃打非”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形成高效的工作機制。完善安全預警機制,建立值班制度、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網絡監測制度、應急預案等。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建立情況通報制度、聯席會議制度、案件督辦制度、聯防協作制度等。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工作責任制、舉報獎勵辦法、工作考評辦法等,進一步把“掃黃打非”工作推上新臺階。

(本文於2018年9月20日刊發於《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作者系河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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