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嚴禁採購「高檔校服」

廣元出臺《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本報訊(楊春 記者 張庭銘)近日,廣元市出臺《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實施意見(試行)》(下稱《意見》),要求各級學校嚴格執行校服採購各項規定,保證校服質量,嚴禁採購價格虛高的所謂“高檔校服”。

根據《意見》,要嚴控校服採購品種、檔次和套數,不能一次性購買多套校服,原則上春秋季、夏季、冬季不超過兩套。嚴格校服成本核算工作,嚴禁採購價格虛高的所謂“高檔校服”,增加家長經濟負擔。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嚴禁違規收取和挪用校服費。

按照《意見》,制定學校校服標準需要徵求家長委員會、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方面的意見。標準制定後,需要在學校網站等載體上公示,並以正式文件上報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質監部門,原則上3到6年不作改動。

按照規定,做好校服售後服務工作,對校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採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應驗明並留存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確認產品標識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應當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校服進行檢驗。

《意見》還明確,要建立校服質量保證金制度。簽訂校服選購合同時,學校收取供貨單位採購金額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保證金由學校、教育、質監部門共同監管。學校在交貨驗收檢驗合格且學生著裝一個月無質量問題後,全額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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