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充電收費有點高,搭車收費不合規

電動車以及以其綠色、環保、便捷的特點,受到廣大市民的歡迎,然而落後的充電設施也被人們詬病。日前,國網洛陽供電公司做客行風熱線,市民陳女士表示自己就因為充電樁收費問題打來熱線。

小區充電收費有點高,搭車收費不合規

接到陳女士的熱線之後,記者和洛陽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起來到升龍廣場,見到了陳女士。

陳女士:“前兩天我買了一個四輪電動車,然後就在咱們物業辦了一個充電卡,在這裡充電,最後我發現這兩天在這裡充電,他是以一塊錢一度的這個標準,但是我家裡用電平時都是五毛六的標準,我想知道咱這個充電樁用電有什麼依據和標準沒有”。

針對陳女士的問題,洛陽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今年七月份的時候,省發改委下發了一個電費的價格文件,我市居民用電每度最高不能超過六毛八。那麼為什麼陳女士的電車充電物業公司要收一元一度呢?升龍廣場的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小區充電收費有點高,搭車收費不合規

升龍廣場A區物業經理祿婷:“業主家裡的用電和地下車庫四輪電動車,充電樁用電的是不一樣的,業主家裡的用電是供電局直供電,是按照五毛六一度的收費標準進行收取的,四輪電動車用電是屬於轉供電,我們向供電局繳納的是六毛五的標準,除此之外像他的充電樁和電線,多年來對線路進行的維護和保養,這個是屬於增值服務費用,所以我們整體按照一塊一度電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的”。

小區充電收費有點高,搭車收費不合規

據記者現場瞭解,升龍廣場業主入住以來,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的時候,並沒有充電服務這一費用。由於小區內電動車增多,物業公司在地下停車場的閒置區域開闢了一些電動車充電位。為了收費方便,就把這部分服務費合併到電費中,也造成了陳女士充電一元一度的情況。洛陽供電公司表示,這種情況今後也不被允許,電費只能是電費,不能包含其他費用。

國網洛陽供電公司市中營業部吳嘉:“針對用戶反映的情況,經過現場瞭解,依據河南省發改委相關文件的要求,物業公司需按照國家規定向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公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物業費另行協商,我們建議用戶和物業公司簽訂,同時,把電費和服務費分開收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小區充電收費有點高,搭車收費不合規

禁止搭車收費,是這次省發改委電價改革文件的精神。陳女士也是瞭解到別的小區收費較低才感到不能理解。升龍城物業公司也表示要和業主重新簽訂合同。我們也希望今後各轉供電單位不要把電費,服務費混為一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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