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暴力的酷刑:能瞬間將人撕成碎片,西北馬家軍曾用此刑對付紅軍

說起酷刑,我們會想起五馬分屍、腰斬、剝皮、凌遲等等,非常的暴力和血腥。然而有一種酷刑,是最暴力的酷刑:能瞬間將人撕成碎片,西北馬家軍曾用此刑對付紅軍。它就是炮決。所謂炮決,就是用大炮處決犯人簡稱。

炮決的操作是這樣的:或將人綁在一處空地上,或將人堵在炮口上,或將人塞進炮膛裡面,還有的是把人系在炮彈上,然後開炮射擊。當炮彈爆炸時,會產生大量密集的彈片、高溫和衝擊波,能瞬間將人撕成碎片,其暴力和血腥效果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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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有資料記載,炮決最早出現於莫臥兒帝國(1526年-1858年),就是鐵木真的後裔跑去印度建立那個伊斯蘭帝國,“莫臥兒”就是“蒙古”的意思。莫臥兒的炮決大多是用在叛亂者、逃兵或軍事俘虜身上。

不過,其他的罪名有時也會被施以炮決處置,像1714年,莫臥兒軍隊中的偷竊問題非常嚴重,軍官們就設陷阱抓住2個小偷,然後將他們處於炮決。不得不得說,這種暴力又血腥的酷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此後軍隊偷竊和逃兵問題基本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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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炮決也被西方殖民者學了去,像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國等等,都是炮決的高手,他們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中東地區經常性使用炮決處置當地所謂的罪犯。其中又以英國實施的炮決次數最多,主要是在其殖民地印度執行。

1857年,僅僅在5月到9月之間,印度就有44宗炮決;1872年,印度錫克教中的一部分教徒與警察發生衝突,66名教徒被處以炮決。而在1857到1859年之間發生的印度第一次獨立戰爭,英國就是用炮決來處置被俘的起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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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炮決不符合印度教徒或穆斯林的葬禮習俗,所以它也是英軍經常用來打擊起義者士氣的一種方式。在中國,有史可查的,最早領教過炮決的人是太平天國的洪秀全,不過他是死後領教過的。1864年,曾國藩命人將洪秀全的屍體燒成灰。

然後曾又命人把已成灰的洪秀全與火藥拌好,裝入炮彈,然後接連發射出去,洪秀全就這樣徹底的挫骨揚灰了。除了洪秀全,被處以炮決的還有紅軍的西路軍。1936年10月,紅四方面軍2.18萬人西渡黃河組成西路軍,經河西走廊向新疆方向前進,意圖打通與蘇聯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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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被西北馬家軍(馬步芳部,馬步青部)擊潰,戰死者約7000餘人,其中團以上幹部143人,軍、師以上幹部20多人;被俘後遭殘酷殺害者約5600人;被營救返回延安者約4700人;失散流落在沿途的約4500人。

在被殘酷殺害的5600人中,有不少都被西北馬家軍處以炮決。其中紅9軍軍長孫玉清就被他們放在炮口上,然後開炮打得粉身碎骨,地點是馬步芳下面的團長馬忠義住宅後院的馬廄裡。(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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