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涉平行进口商标侵权案开庭 将个案审判变为风向标

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自贸区建设不断推进,跨境交易数量不断增加,平行进口问题开始日益凸显。近日,南沙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了原告欧宝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欧宝公司)诉被告广东施富电气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施富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该批案件为广东自贸区首批平行进口商标侵权案。

双方在庭审中均提交了多份域外产生的证据予以证明。庭审中,经主审法官释明,域外形成的证据须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公证认证、翻译等程序处理,方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故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均申请延期举证。该批案件待双方补强证据后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目前,国内涉及平行进口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较少,平行进口合法性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国际上目前对商标平行进口缺乏统一的处理规则。我国为《巴黎公约》 成员国,该国际条约未明确禁止平行进口。Trips协定亦规定,此类问题不能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因此,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属于一国的自由裁量的问题,故平行进口不单单是一个法律问题,它涉及各国的贸易政策和多方利益。南沙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案件处理为契机,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合理界定权利边界,将个案审判变为风向标,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为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记者林丹贤 通讯员梁颖、夏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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