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美國商婚及美國綠卡婚姻

美國商婚,是美國快速移民的獨特方式之一,我們今天來看看這個偏門的移民方式是怎麼回事?通常,不能做投資移民、親屬移民、技術移民的人有可能會選擇它(女性居多)。這是一種高風險,扭曲人性,前途未卜的畸形移民方式。跟80年代換一張城鎮戶口差不多。

首先,海納快速移民帶你瞭解:什麼是婚姻綠卡?什麼叫綠卡婚姻?雖然只是字面表達不同,這兩個詞卻意味著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婚姻狀態。

美國移民——美國商婚及美國綠卡婚姻


簡單講,婚姻綠卡是因為外國人同美國公民結婚,然後由美國公民提出移民申請,然後為其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而綠卡婚姻是外國人為了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身份而同美國公民達成某種協議或交易,由美國公民為之提出移民申請,然後取得或試圖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對在美國的外國人來說,同美國公民結婚是取得綠卡的一種最快最簡便的程序。如果外國人在美國已有其他各種非移民身份,例如F-1或H-1B,一旦結了婚,這個外國人就可以提出綠卡申請,並同時申請工作許可和回美證。

但如果是J-1簽證持有者,而且受回國服務兩年的限制,即使同美國公民結了婚,還必須等到拿到J-1回國服務豁免批准書之後才能提出轉換和綠卡身份的申請。

美國移民——美國商婚及美國綠卡婚姻


如果是持B簽證來到美國訪問的,即使閃電式地同美國公民結了婚,可能還不可立即提出綠卡申請,因為按照規定,B簽證訪問者提出這種要求,那就有移民嫌疑。如果進入美國後很快就同美國公民結婚,很有可能被看成當時申請簽證時沒有講實話和被當成不是假結婚,也就是綠卡婚姻。

綠卡婚姻多半是為了辦綠卡而假結婚。雖然沒有人能知道假結婚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轉成真婚姻,但是靠假結婚去申請綠卡對辦理假結婚的美國公民一方和外國人一方卻有很大的風險。法律上,一旦被發現是假婚姻,雙方都會進監獄,服刑之後,外國人一方還會被驅逐出境。私人生活上,被迫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或者半推半就出賣身體,熬到綠卡,且不同的生活習俗、年齡、背景、和人種、目的,為這種半路夫妻埋下巨大隱患,美國公民一不高興就拿身份說事,或者虐待女方的事情也不少見。

在美國公民配偶取得綠卡時,如果結婚還不到兩年,美國公民的配偶拿到的綠卡是臨時綠卡,只有兩年有效期。快到兩年時,再提出共同申請,將臨時綠卡轉成正式綠卡,有效期為十年。如果美國公民的配偶拿到綠卡滿三年時,仍然和提出申請時的美國公民結婚,美國公民的配偶可以提交入籍申請,取得美國國籍。

美國移民——美國商婚及美國綠卡婚姻


有些細心的讀者可能注意到,這裡沒有提到美國的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是的,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不享受美國公民配偶的同等待遇。同永久居民結婚後可以提出移民申請,但不能立即將非移民身份轉成移民身份。永久居民的配偶必須等待綠卡有名額時才能轉換身份。一般要等待二至四年之久,因此,永久居民如果有配偶等待移民美國,應儘快提出入籍申請。拿綠卡有四年九個月便可提交入籍申請。一旦變成美國公民,其外籍配偶拿到綠卡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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