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看幾個小問題:
- 什麼是永久居留權?
- 什麼是綠卡?
- 有了外國永久居留權就是有了外國公民身份了嗎?
- 拿到綠卡,國內的身份就自動放棄了嗎?
- 居住卡和永久綠卡的區別?
- 綠卡和永久居留權、海外公民身份之間又是什麼關係?
最近小U在後臺常常收到許多有關“永居”和“綠卡”等相關的諮詢。
今天小U直接給大家奉上一篇純乾貨,讓你一文讀懂什麼是“居住卡”、“綠卡”、“永久居留權”。
01永久居留權 Permanent Residence
按照字面的理解就是:個人容許永久居留於某國的權利。永久居留的英文是Permanent Residence,所以通常也稱為PR。
永久居留是一種權利,這種權利讓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人可以在該國永遠居住下去,並在許多方面與該國公民享受同等待遇,但不一定享有公民權。
02綠卡 Green Card
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一種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持有綠卡意味著持卡人擁有在簽發國的永久居留權。
綠卡這個詞起源於美國,因為最早美國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是一張綠色的卡片,隨著設計的變化已經更新了20個版本,但是綠卡這個名稱一直被保留了下來。可以簡單理解為:永久居留權=綠卡。
03護照 Passport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護照在一個國家內部也可以被當成身份證件而使用。護照=國籍。
04居住卡 Resident Card
就是你獲得了這個國家的居住權,給你一個有時間限制的居住卡,1-5年不等,續簽的話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居住卡和綠卡區別是居住卡有時間限制,綠卡一般都是長期的。
各個名詞的概念都理解之後,我們再來舉例說明來鞏固一下:
西班牙購房移民剛開始給的就是是居住卡,你若想獲得永久居留權需要五年當中住滿四年零兩個月。
美國EB-5、希臘等國家移民辦理成功,給的是綠卡。
聖基茨尼維斯、多米尼克、墨西哥、瓦努阿圖等小國,移民辦理成功給的就是護照。
05如何區分
不管是拿到居住卡、綠卡,還是護照,都叫獲得當地身份。不過三者還是有很大的區別。
獲得綠卡,就意味著你獲得了在這個國家合法的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權利,也能享受這個國家的教育醫療福利。
居住卡,顧名思義,是你短期內有在這個國家合法居住的權利,比綠卡時間短一些,需要不斷的續簽來維持這張居住卡的有效性。
護照是你成為了當地公民,也有了免籤多個國家的權利。
當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時,這個國家會發給這個人一個身份證明,就像我們國內的身份證,來證明這個人的永久居留權。
這個證件,在美國俗稱“綠卡”,其他國家有不同的稱呼,比如加拿大俗稱“楓葉卡”,日本叫做“登錄證”。但都可以叫做當地國家“綠卡”。
在永居身份期限內按規定待夠了移民監,申請並被批准加入這個國家的國籍,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了。
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籍法規定你從獲得外國公民那時起,就自動放棄了中國國籍。
所以這時候開始,此人就不再是中國公民,而是外國公民,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外籍華僑”。
“永居”和“護照國籍”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區別:“永居”沒有在當地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服兵役的權利。
它們之間有一個優先級:居住卡<永久居留權(綠卡)<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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