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城区发布公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近日,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溧城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由集中攻坚向长效管理转变;同时为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溧阳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溧委发[2017]72号)和《溧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溧安办[2018]19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工作。

溧城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规范全镇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减少和预防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提升电动自行车停车规范,保障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二、治理重点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和充电,极易引起火灾。由于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治理。

溧阳城区发布公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一)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许多小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甚至在有人活动的场所室内充电;老旧小区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 “飞线”现象,充电设施老化和安装不规范等。

三、工作措施

溧阳城区发布公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一)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应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镇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帮助村(居)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自行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委员会,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集中改造公共区域。为切实解决居民的非机动车在小区内停车难、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镇政府拟对部分小区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改造。改造以地面为主,地下一层符合条件的可以考虑适当改造。改造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共用部位的需经业主大会(物管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同意。改造技术要点需符合《溧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溧安办[2018]19号)中附件1《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求》。一类、二类住宅小区由镇政府全部出资进行改造;三类住宅小区由镇政府和物业公司各出资一半进行改造。

溧阳城区发布公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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