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出现“怒骂”,充满感情色彩的官方声明你怎么看

“今天没有嬉笑,只余怒骂。” “任何人,任何人欺凌弱势群体,欺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都该被社会唾弃”。当这些话从普通人口里说出或者出现在痛斥施暴者的联名控诉信中,不足为奇,但当出现在警方通报中,确实比较罕见。

警方通报出现“怒骂”,充满感情色彩的官方声明你怎么看

事起8月3日,当地某烧烤店女店员乱扔厨余垃圾, 66岁的环卫工上前劝阻,双方发生口角,女店员丈夫见状,不由分说施以暴力,掌掴脚踹环卫工。次日,桐乡市公安局发布了这则带有“怒骂”打人者言语的案情通报。

一名男性青壮年,对年迈的老人,辛勤的环卫工人施暴,将其打至脑震荡,试问道德底线何在?对待弱者的态度就是一个人素养的高度,施暴者的行为与他妻子乱丢的、不入垃圾箱的垃圾,本质上没太大区别。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网友、市民们难以抑制怒火了。但这种快意恩仇、尽情的情绪表达出现在向来“向来”讲究的官文中,真的合适吗?

警方通报出现“怒骂”,充满感情色彩的官方声明你怎么看

通报作为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适用行政机关,党务机关等,通报的语言一般简洁、庄重,分析中肯,评价实事求是,结论公正准确,用语把握分寸,这是通报的基本特点。正因其官方性,出现在大众视野的通报通常都是程式化文本、官方化语气,只是将描述性信息“填入”模板中,而这桐乡警方的通报显然是别具一格的,“怒骂”“唾弃”等情绪化的字眼与官方通报惯有的克制似乎有些不搭。

然而这种“非常态”也并没有失去通报的分寸,旗帜鲜明地亮明态度也并不意味着通报就不“规范”, 出了事故就“xx高度重视”、“家属情绪稳定”,爆出丑闻就“狠抓、很批、带头、落实”,这样规范的套话反而民众厌恶的。“怒骂”掌掴6旬环卫工者的通报,说的不是套话,但却是人话。

当然,裹挟情绪的表述确实会影响通报的客观性、严肃性,但以道德通指正为出发点的亮明态度,而非“小家子气”的情绪化,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

这也契合匡正治恶的法治目标,且在法定职权范畴内。

从舆情效果看,这份与众不同的案情通报也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可,民众普遍肯定桐乡公安的主持公道的言论,并未表达过多对于通报用词“随性”的不满。由通报生出评论,引发与公众的探讨、交流,这也是以往冰冷的官方通报产生的社会效应难以比拟的,这样的通报不仅是信息的传达,也以更接地气的方式完成了励善黜恶、怒斥恶行的道德宣扬。

警方通报出现“怒骂”,充满感情色彩的官方声明你怎么看

总的来说,“怒骂”的通报理应得到理解,只要这类通报秉持法治分寸与人文道德,人性化了的通报也许更适合人去看、去思考、去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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