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國不正確履行職責,明知村民王建民假借其兄王建新的名義違規申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5000元而不制止、不糾正,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楊玉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楊玉國 河口區 東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