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在高鐵霸座「裝病」的無賴,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2018年8月21日,在從濟南西站開往北京的高鐵G334次列車上,一男子孫某霸佔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員各種胡攪蠻纏,說什麼自己身體有病不能走動,只有做輪椅才能走動。視頻發到網上後,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從而被人稱為霸座哥,一些網友PS了孫某坐輪椅的照片,在網絡爆紅。2018年8月24日,從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獲悉,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對於在高鐵霸座“裝病”的無賴,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大家都知道,高鐵和飛機一樣,是公共場所、是高速運行的交通工具,必須保證運行高鐵的絕對安全。因此每個乘坐高鐵的乘客,都應該按照鐵路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有妨礙違反鐵路制定的規章和安全標準的行為。我國的火車也好,飛機也好,都是按照自己購買車票、飛機票的座位號就坐的,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就是三歲小孩子也會知道的。但是孫某處於自私、享受靠窗欣賞風景的霸道心理,有意破壞鐵路部門制定的規則,強行霸佔別人的座位,不聽高鐵乘務員的勸阻,裝病賣傻,嚴重干擾了高鐵秩序。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第三款、四款規定: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從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明顯感覺鐵路公安機關在處理這及其擾亂高鐵秩序案件中,明顯的是偏弱偏軟,結果讓“擾亂秩序者”受益,遵守規則者吃虧。我想說的是“鐵路公安部門,你們是稻草人嗎?目的就是嚇唬那些遵守規則的老百姓嗎?”

對於在高鐵霸座“裝病”的無賴,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像孫某這種無病裝病,強行霸佔別人座位的惡劣行徑,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國外會怎麼處理?看看我的一位朋友曾經遇到過的飛機侵佔座位的情況。

2016年的一天,在溫哥華飛往北京的航班上起飛一個多小時候,一對中國夫婦將後面兩排空姐休息的座椅佔為己有,還躺在座椅上睡了起來。而忙活了一箇中午配餐的空姐們,發現自己的休息座椅被人霸佔了。先是態度溫和,語言輕柔地對中國夫婦說:“這是我們機組人員的休息座位,我們要休息了,請您二位回到原座位。然而這對中國夫婦置若罔聞,不理睬空姐。空姐千呼萬喚,女的才無力地舉手搖晃,一副病歪歪的樣子說:“我病了,頭暈、噁心,站不起來,不能移動!”男的也如法炮製。

看到這些情況,我們是不是感到很熟悉,我國高鐵霸座男孫某是不是和這對夫妻如出一轍,簡直就是一個套路,一個版本。美國飛機乘務員可不是我國高鐵的乘務員,看看美國空姐是怎麼做的。

空姐立刻報告機長,機長用廣播呼籲:“各位旅客,機上有兩名乘客生病,情況危急,如果有乘客是醫生,請您提供幫助!”有位韓國醫生帶著聽診器查了半天,也沒查出個所以然來,只好對空姐說:“這個病非常奇怪,我看不出來!”

這架飛機上的我國乘客全程看在眼裡,知道這對夫婦就是耍詭計,想霸座睡覺,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空姐,空姐還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不久之後,機長又開始廣播,宣佈飛機臨時降落在阿拉斯加的安吉雷奇機場,因為需要對飛機上兩名乘客人道主義救援。這時,躺著睡覺了那對男女突然爬了起來,說:我們都好了,飛機不用降落了。但是空姐說:“我們必須對你們的生命安全負責,已經通知了安吉雷奇機場地面的緊急醫療救護機構!”

對於在高鐵霸座“裝病”的無賴,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此時飛機已經在空中盤旋放油,不久便降落在安吉雷奇機場,機場地面救護人員拿著搶救設施和擔架進入機艙。這對男女拒絕下飛機,堅稱自己的病已經痊癒,但是美國的救護人員不管那麼多,“我們不是醫生,無法確定你的病情,我們的職責就是把你們送去見醫生。”

那男的一屁股坐回椅子上,雙手抱在胸前,仰著頭耿著脖子說:“我就不下去,你們能怎麼著!”女士也坐下,別過頭去,不再搭理美國救護人員。不一會兒,兩名荷槍實彈的美國警察上來了,就一句話:我們是警察,唯一的職責是要你們離開機艙!作為警察,只需要考慮您二位離開機艙的方式。最終這對裝病霸座的中國夫婦被擔架抬下飛機,不僅整個行程耽誤了,如果查證他們蓄意欺騙的話,除了要承擔本次緊急醫療費外,還有備降的燃油損失甚至刑事責任的風險。

在美國霸座將面臨什麼法律懲罰?

據律師介紹,類似這種霸座行為,如果發生在美國,至少違反了兩條法律:

一,是侵佔他人空間,這個座位是他人花錢買的,在票據顯示的時間內,屬於持票人的合法空間,霸佔別人空間跟強闖他人後院沒什麼區別,根據加州法律,罪名成立的話最高刑期是6個月,外加罰款1000美元。

二,是擾亂社會秩序罪,也是輕罪,罪名成立的話坐牢6個月,罰款1000美元。兩罪並罰,非法霸佔他人座位面臨最高刑期一年,罰款2000美元。

如果警察出現後拒不改正,那麼警察可以使用強制手段將人帶離現場,如若反抗拒捕的話,那麼就構成了拒捕和襲警罪,這兩條都是重罪。每個最高刑期三年。而在拒捕的過程中,警察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來制服當事人,包括使用警棍、電擊槍等,危急時刻還可以開槍射殺當事人。

對於在高鐵霸座“裝病”的無賴,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當我們看到美國飛機乘務員和警察做法的時候,是不是感到很解氣,很過癮。這才是真正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才是治理“無賴和人渣”的正確做法。如果我國的執法部門都按照美國飛機乘務員和警察的做法,那麼“高鐵霸座男,高鐵霸座女,火車霸座大媽”等不說會絕跡,但這種違法行為會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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