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东莞人,请注意!

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

都要了解一下哦~

这条新管理条例将在12月1日起实施

没有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否则最高可罚500元哦~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解决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问题。

《条例》填补了东莞地方立法空白,完善了出租屋管理制度体系。《条例》对不同主体提出要求,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等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出租屋禁止实施的行为。同时,提出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和治安安全责任书制度。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一未报送出租屋信息最高罚500元

《条例》明确,东莞将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屋主出租房屋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出租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相关个人信息,以及出租屋地址、出租房间号、出租用途和租期。相关信息可按规定由出租人、管理人或中介服务机构报送。

出租屋信息应当自签订出租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或有变更出租等情形,视具体情形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是境外人员或者已被公安机关通知为重点人员的,应当在其入住后立即登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信息,并报送所在地公安机关。

在《条例》颁布前已出租的房屋信息,应当在《条例》颁布施行后30日内报送。未按规定报送出租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登记

外国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为信息报送提供便利,简化办事程序,在出租屋集中地区、办事窗口、网站公布报送出租屋信息的流程、途径、材料目录。同时,建立完善以下出租屋信息报送途径: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其中,微信报送是结合东莞实际,在省规定报送途径基础上新增的报送方式。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二出租人需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

《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在首次签订出租合同或者首个承租人入住出租屋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

在《条例》颁布前已出租房屋的,应当在《条例》颁布施行后30日内签订。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可以与信息报送同时进行。

另外,未按规定签订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补签;拒不补签的,处200元罚款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三强化“三小”场所管理

《条例》还对“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大的“三小”场所管理进行规范

《条例》规定,小档口是指经营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业场所;小作坊是指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的加工、生产场所;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娱乐服务场所等。

对此,《条例》强调,要使管理于法有据,今后对“三小”场所的管理将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报送程序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一报送哪些信息?

屋主出租房屋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出租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相关个人信息,以及出租屋地址、出租房间号、出租用途和租期。

二谁去报送?

相关信息可按规定由

出租人、管理人或中介服务机构报送。

三什么时候报送?

出租屋信息应当自签订出租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或有变更出租等情形,视具体情形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在《条例》颁布前已出租的房屋信息,应当在《条例》颁布施行后30天内报送。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600多万人选择东莞

这座美丽的城市

我们都舍不得离开

快点转发给身边好友吧!

说不定提醒了房东

省下来的500元还能带你吃吃吃呢

东莞人注意了!12月起东莞实施出租房新条例,最高可被罚5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