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車廂取消,乘客消費權益不能「取消」

這兩天,各地陸續進入國慶假期的返程高峰,但卻有乘客抱怨說,自己搭乘的高鐵列車莫名其妙地少了好幾節,而自己的座位恰好就在沒有出現的那幾節車廂裡,類似的情況還不只發生了一次。那麼,這些乘客到底遇到了怎樣的尷尬?他們的返程之旅最終還順利嗎?(10月6日中國之聲)

高鐵都是按座位售票,乘客可以在網上自主選擇座位號,既然網上售票時有車廂、座位,乘客買到相應的座位票,就等於鐵路方面與乘客簽訂了承運合同。可是,乘客拿著車票上車時,卻面臨車廂消失的尷尬,被迫都擠在其它車廂裡,行駛過程中沒有任何說法,事後也沒有賠償方案,令乘客消費權益蒙受損失,顯然是不合理的做法。

依照市場經濟規則,合同雙方應履行相關協議,在一方發生違規行為時,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高鐵與乘客之間簽訂了承運合同,也應遵守遊戲規則。從高鐵車廂取消的原因來看,乃是鐵路部門自行所為,車廂編組由16節改為8節,硬生生少了一半運力,導致買到這8節車廂的乘客,都沒有座位可坐,屬於單方面違約,理應賠償乘客損失。

然而,在乘客花錢沒享受到原有座位的情況下,鐵路方面並未主動解決問題,在乘客質疑賠償問題時,12306客服人員僅以“不好意思”來打發,顯然缺乏足夠的誠意,態度也過於敷衍。至於鐵路部門為何要臨時變動車廂編組,並未公佈相關信息,連客服人員也不清楚,乘客更無從知曉,這又是一個無解之謎。

而且,從乘客曝光的情況下,高鐵車廂取消並非孤例,連續兩天出現兩次車廂編組變動,到底是出於什麼原因,至今都沒有個明確說法。不能不令廣大乘客產生疑慮,鐵路方面隨意變更車廂編組,導致乘客權益受損,可以不負責嗎?

有乘客透露,鐵路方面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只給一等和商務退差價,二等相當於買的是無座票。”顯然,這是歧視性方案,不管哪一種檔次的座位,乘客都是花錢購買的使用權,既然沒有坐到座位,就應該退還相應票款。

顯然,在高鐵取消車廂事件裡,鐵路方面存在單方違約、信息不透明、賠償缺失等問題,面對乘客和媒體的質疑,也沒有及時拿出合理的解決方案,仍然停留於不清不楚的地步,凸顯鐵路應急公關能力欠缺,沒有將損害乘客消費權益當回事。相比之下,因航空公司因素誘發的航班延誤、取消等,所造成的旅客損失,均有相應的賠償方案,高鐵應該學著點。

因此,鐵總應對高鐵取消車廂事件進行調查,看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並拿出合理賠償方案,彌補乘客消費權益損失。同時,向公眾公開相關信息、道歉,完善信息發佈制度,在發生臨時取消車廂時,要及時通知乘客,制定應急措施,避免再出現類似情況。(文/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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