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丨发改委:2018年10月1日起 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根据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油品升级准备工作的通知》(常商运[2018]282号)文件要求,区发改委积极做好油品升级准备的工作。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18年9月30日止,为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期。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在完成油品置换后,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容器购货发票、提货单及台帐的油品名称后标明“国六”字样。国六标准车用成品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油品价格的明码标价。本次成品油升级工作,对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确保打赢大气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区发改委将加强监督检査,确保我区内各加油站点按期完成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准备工作,置换结束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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