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同志、县长陈兴旺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先珍同志、县政法委书记刘加进同志对随县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随县检察院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给予高度肯定。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毕道丽同志批示:检察院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站位高,主动积极作为,值得各级、各部门学习。望检察院进一步自我加压,抓实抓细抓到位,抓出成效,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强力法律保障。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陈兴旺同志批示:县检察院充分履行职能,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体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大局意识,望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余先珍同志批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站位高,围绕县委中心,利用自身优势,精准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此实施意见很好,望狠抓落实出成效。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刘加进同志批示:县检察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检察职能,主动为随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说明了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在服务和保障随县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风采。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随县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随县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能定位、工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站在服务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贯穿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提供司法保障方面的内容和精神。

《实施意见》指出,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增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职责定位。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法治需求。围绕“产业兴旺”要求,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围绕“生态宜居”要求,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职能,竭力守护随县绿水青山;围绕“乡风文明”要求,依法严惩农村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围绕“治理有效”要求,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围绕“生活富裕”要求,深入开展扶贫工作,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力度,加强人才培养,确保服务保障取得实效。

随县县委书记毕道丽等领导同志 对随县检察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作出重要批示

文字:刘志

审核:邹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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