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入狱!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驾”飙车致同车友人重伤

任性?入狱!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驾”飙车致同车友人重伤

驾驶员以身试法,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处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这一次终酿恶果,因再次饮酒驾车发生车祸,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

8月23日凌晨1时38分左右,一辆轿车在途径国道108线建安村路段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上路中绿化带路灯杆,车辆报废,车中四人被困车内,造成四人不同程度重伤。

交警部门接报后前往现场处置,经查,驾车者为城固县某酒店上班的苏某(男,30岁,南郑区人),当天,苏某经不住工友的再三邀请,在喝了两场酒后,驾驶自己的陕FY**21号小轿车载三名工友从酒店出发一同去汉中玩。

当车行驶至108国道建安村段时,苏某为避让从右侧村道驶出横过公路的三轮车,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上路中绿化带路灯杆,车中四个人全部被困,车辆报废。过往群众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会同消防和医护人员将苏某及其三位朋友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右后排乘坐的王某伤势严重,其余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任性?入狱!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驾”飙车致同车友人重伤

随后,办案交警对驾驶员苏某抽取血样进行检测。经鉴定: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1mg/100ml.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办理,警方了解到,苏某,本是县城知名酒店的厨师,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其在2017年3月曾因酒后驾驶,被汉台警方处以罚款一千元、扣证半年的行政处罚。

如此严重的处罚不但没有引起苏某的惊醒,反而报侥幸心理,趁凌晨喝酒后再次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

因二次酒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到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8月29日,苏某被城固警方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八百元。同时,苏某还将面临三位朋友巨额的医疗费及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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