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入獄!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駕」飆車致同車友人重傷

任性?入獄!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駕”飆車致同車友人重傷

駕駛員以身試法,在第一次飲酒駕車被處罰後,依然沒有改掉酒駕的惡習。這一次終釀惡果,因再次飲酒駕車發生車禍,致人重傷而鋃鐺入獄。

8月23日凌晨1時38分左右,一輛轎車在途徑國道108線建安村路段時,因車速過快、操作不當、車輛失控撞上路中綠化帶路燈杆,車輛報廢,車中四人被困車內,造成四人不同程度重傷。

交警部門接報後前往現場處置,經查,駕車者為城固縣某酒店上班的蘇某(男,30歲,南鄭區人),當天,蘇某經不住工友的再三邀請,在喝了兩場酒後,駕駛自己的陝FY**21號小轎車載三名工友從酒店出發一同去漢中玩。

當車行駛至108國道建安村段時,蘇某為避讓從右側村道駛出橫過公路的三輪車,因車速過快、操作不當、車輛失控撞上路中綠化帶路燈杆,車中四個人全部被困,車輛報廢。過往群眾報警後,事故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會同消防和醫護人員將蘇某及其三位朋友解救出來並送往醫院救治,經檢查,右後排乘坐的王某傷勢嚴重,其餘三人均不同程度受傷。

任性?入獄!城固一男子“二次酒駕”飆車致同車友人重傷

隨後,辦案交警對駕駛員蘇某抽取血樣進行檢測。經鑑定:蘇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7.1mg/100ml.

隨著案件的進一步辦理,警方瞭解到,蘇某,本是縣城知名酒店的廚師,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其在2017年3月曾因酒後駕駛,被漢臺警方處以罰款一千元、扣證半年的行政處罰。

如此嚴重的處罰不但沒有引起蘇某的驚醒,反而報僥倖心理,趁凌晨喝酒後再次駕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

因二次酒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到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8月29日,蘇某被城固警方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千八百元。同時,蘇某還將面臨三位朋友鉅額的醫療費及人身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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