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六大亮点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六大亮点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六大亮点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六大亮点

2017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6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从负债结构上看,中央企业带息负债规模同比增长4.9%,增速比年初下降2.3个百分点,低于权益增速3.9个百分点。66%的负债率,负债里面带息负债占40%左右。

此次《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有如下主要内容:

1

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

短期目标: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末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

长期目标:2020年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应基本保持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2

全面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

全面覆盖:所有行业、所有类型国有企业均纳入资产负债约束管理体制。

分类管理: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

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5%

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基准线+10%

产能过剩国有企业——严格控制

创新创业企业——适度灵活掌握

3

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相结合

内部约束

国有企业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

经营管理层审慎开展债务资、投资、支出、对外担保等业务活动,防止有息负债和或有债务过度累积。(备注:“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或有债务”包括应收票据贴现、背书转让、债务担保)。

国有企业集团对所属子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外部约束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督企业。(主要指标: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息负债和经营性负债的债务类型结构、短期和中长期负债、息税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并负责监督实施。(具体举措:不得实施推高资产负债率的境内外投资,重大投资履行专门审批程序,严格高风险业务管理,大幅压减各项费用支出)列入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企业资产复制率纳入年度经营业务考核范围。

金融机构对资产负债率超出预警线的国有企业——加强贷款信息共享,摸清企业表外融资、对外担保和其他隐性负债情况,全面审慎评估其信用风险,并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利率、抵质押物、担保等贷款条件。

列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或资产负债率超出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新增债务融资原则上应通过金融机构联合授信方式开展,由金融机构共同确定企业授信额度,避免金融机构无序竞争和过度授信,严控新增债务融资。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对其新增债务融资。

4

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

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的形式增加隐性债务。

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或变相通过国有企业举借债务,严禁国有企业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违法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以企业债务形式形成的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负担。

5

盘活存量资产与优化债务结构

资产流动:鼓励国有企业采取租赁承包、合作利用、资源再配置、资产置换或出售等方式实现闲置资产流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内部整合:鼓励国有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鼓励国有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强化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盘活无形资产: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充分实现市场价值。

资产证券化: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依法合规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加快资金周转、优化债务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6

完善国有企业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

完善国有企业留存利润补充资本机制:与完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相结合,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将从产能过剩行业退出的国有资本用于急需发展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的资本补充。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作用,在逐步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后,更多作为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多渠道补充权益资本:充分运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吸收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鼓励国有企业充分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引导国有企业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式筹集股权性资金,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方式开展融资,有效控制债务风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主动改造改制创造条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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