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車輛真實情況 二手車行賠償損失

二手車

隐瞒车辆真实情况 二手车行赔偿损失

近年來,二手車交易變得越來越普遍。相較於新車銷售,二手車銷售市場由於信息不對稱,更容易出現糾紛。當感到受騙時,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消費欺詐的二手車銷售糾紛案件,二手車行為其不誠信行為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2015年6月,原告王先生從被告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輛高檔小型越野客車,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二手車行僅告知該車曾更換電瓶及工作臺線束,王先生按約支付了車款,並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2016年7月,王先生與他人商談轉讓該車輛時,經專業人員檢測,方得知其所購二手車為事故車輛,有發動機艙冒煙等重大瑕疵,引擎蓋、擋風玻璃等均非原裝件。王先生認為,二手車行作為車輛銷售商,故意隱瞞了車輛的重大維修記錄,構成消費欺詐。雖然法律規定了三倍賠償,但王先生考慮到車輛已使用一年半,從公平合理的角度,車款金額較大,自願主張一倍賠償。

二手車行辯稱,已經把車輛所有車況和主要維修項目全部告知了王先生,其將主要維修項目“簡略列出”,不構成欺詐。

隐瞒车辆真实情况 二手车行赔偿损失
隐瞒车辆真实情况 二手车行赔偿损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手車的真實使用和維修情況對車輛的價格、性能及行車安全等均有著重要影響。經調查,二手車行對案涉車輛進行的維修包括機蓋油漆、更新制動助力器組件、更新擋風玻璃、更新蓄電池等48項,但在出售時僅告知購車人5項內容,且未告知的是相對更為嚴重的問題,足以使購車人對該車質量產生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據此,法院判決支持了購車人王先生的訴請,判令二手車行退還購車款並賠償一倍的購車款,購車人將車輛返還。隨後,二手車行提起上訴,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二手車行除退還車款外,還賠償了部分損失。

法官提醒:

隐瞒车辆真实情况 二手车行赔偿损失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了消費者知情權,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性能、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等情況。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消費者在購買二手車時應對車的使用及維修情況充分了解,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員進行檢測,以確認車輛的真實情況。同時,二手車行等汽車銷售服務企業也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如實告知車況。若故意隱瞞,恐將面臨高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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