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进能出!学术界长江学者的“铁帽子”,被教育部摘掉了!

近日,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突出政治和师德要求,其中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师德和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予以强制退出。

“长江学者”这个称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学者在学术界的权威,一旦戴上“长江”荣誉帽,不仅是对其学术成果的高度肯定,更预示着将来的学术道路更加坦荡。

现状

“长江学者”正在偏离设立的初衷。

由于其只进不出和监管不严,一些学者在成为“长江学者”后,开始在“功劳簿”上睡大觉,甚至在师风师德上自甘堕落。今年多起校园性丑闻都涉及到了“长江学者”,还有68人由于违规担任校领导、不能按时到岗、违规转校导致奖金停发。

学界对于“头衔”盲目崇拜。近年来全社会对科研重视空前,各大科研院所和高校纷纷开出优渥条件招揽学术人才。标准水涨船高,一些招聘条件也逐渐走上歧路。

学者是否“知名”,认定就像一堂“地理课”,是头顶“长江”,还是手握“黄河”;是身怀“楚天”,还是脚踏“泰山”……当“帽子”成了科研人员通行学术界的“硬通货”,追求形式就会大于探求实质。

学术水平终究要靠成果说话。毋庸置疑,学者的成就需要一些头衔予以肯定,但有了“头衔”既是荣誉也是鞭策,不代表有了“老本”,可以坐吃山空。

新要求

相较原《实施办法》,《管理办法》涵盖岗位设置、申报遴选、评审评价、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立德树人。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主要目标、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作为重要任务。

依法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明确聘任高校和受聘专家的权利义务。

选用并重。坚持高端引领,突出贡献导向。

师德上不能有问题

在选拔评审中,强化对人选的教育教学业绩评价。

在岗位职责中,对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明确提出“每学年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或参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具体要求。

强化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今后在每年核查受聘专家到岗情况时,将同时核查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举措落实。

对违反政治纪律、师德要求的情况一经查实,坚决实施退出,体现从严管理。

避免评价简单量化

分类评价。尊重不同学科类型人选的成果业绩贡献在呈现方式上的差异,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从不同的侧重点对人选进行评价,避免评价的简单量化倾向。

完善评价方式。参照国际通行的评审方式,进一步优化同行学术评价,实施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

严格到岗时间管理

《管理办法》建立了长江学者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严格到岗时间管理:“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对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明确提出聘期内必须全职到岗,人事关系除特殊情况外应在聘任高校;对讲座教授要求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累计两个月以上。

聘期内无法到岗、到岗时间不足或违规离岗的必须实施退出

强化履职情况考核:《管理办法》细化了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的岗位职责,同时要求高校与拟聘长江学者签订聘任合同约定双方的责权利和违约情形及责任。通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增加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聘期履职情况管理考核,督促入选者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作出成绩。

改革“长江学者”制度,不断优化机制,改革体制,用正确的标准引导科研人员回归初心,让人才评价“脱虚向实”,我们的科教兴国之路才能走得更好。

能进能出!学术界长江学者的“铁帽子”,被教育部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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