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官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起特大電信網絡集團詐騙案件一審判決

近日,由銅官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被告人吳某某為首的特大電信網絡集團詐騙犯罪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對主犯吳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其餘三十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八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某糾集被告人周某某、賴某等三十餘人,形成組織形式嚴密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發佈虛假信息,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以為被害人建設並運營網絡商城為由,對不特定人群實施詐騙。該犯罪集團詐騙數額高達224萬餘元,涉及被害人達141人,橫跨全國20多個省份。

為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力度,該院自案件立案之日起,即成立以副檢察長領銜的辦案團隊,及時派員介入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引導偵查機關準確、及時蒐集證據,對重大犯罪嫌疑人迅速逮捕羈押。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該院集中優勢辦案力量,優先審查,快審快訴。提起公訴後,該院指派副檢察長等五名檢察官和助理出庭支持公訴,歷經二日半的庭審,人民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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