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侮辱國旗罪

最近刑十修正案新規定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罪名,叫做侮辱國旗罪。

法條規定:在公共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行為。

一:在私人場合玩弄國旗是否構成犯罪?

小編認為是不構成的!因為條文明確指出要在公眾場合以特定方式侮辱國旗才構成本罪,所以在私人場合是不構成的,否則將會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二:在公開場合玩弄別的國家的國旗算不算犯罪?

小編認為同樣不算!因為法條明文指出,犯罪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所以在我國境內燒其他國家國旗我認為是不犯罪的!否則同樣違反罪行法定原則。

所以實際上,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可以對國旗做羞羞的事情~

但國旗是我們國家尊嚴的象徵,我相信大家都對國旗保持著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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