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安徽省公证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安徽省公证条例》(下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预防和减少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增加公证利民、便民的相关举措,包括公证机构可以指派公证员到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亲自到机构办理的当事人所在地为其办理公证,将公证办理流程、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等在办公场所公告并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当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缩短公证受理期限等。同时,重点推动公证机构核实难问题的解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配合、协助公证机构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政府要为公证机构网上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对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也明确了公证机构应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和举报,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征信系统归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骗证”担责更明晰

公证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重要司法手段。但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私利,向公证人员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公证书,不仅给公证人员带来执业风险,也给相关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害。《条例》修订后,对“骗证”行为从预防、发现、处罚等环节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条例》明确,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办理公证,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为公证机构网上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提供方便。一旦发现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应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和举报,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征信系统归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公证法》和《安徽省公证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骗取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还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另一个层面,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比如发现虚假材料但帮其隐瞒等,出具错误的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公证机构与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蚌埠市众信公证处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假人、假证件、虚假陈述86件(次)。

“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更宽广

债权债务关系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常见关系。在签订债权文书时,不少债权人和债务人会选择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这样一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债权人就可以凭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条件和种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三个条件和七种类型。首先,《条例》明确了公证机构可以应债权人申请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其次,《条例》明确了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融资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还款承诺,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等。

据统计,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去年全年共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7108件,出具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0件。除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证事项和有关事务外,公证机构还可以依法在人民法院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放管服”改革更便民

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公证机构应当畅通咨询渠道,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围绕“减证便民”公证工作新要求,积极践行“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和当事人网络咨询的值班公证员负责制;进一步提升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办证效率;完善与公安、不动产登记、婚姻、殡葬信息的共享机制,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保证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试行当事人承诺制,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自改革以来,共简化办证程序20项,梳理办理公证一次性告知清单75项。试点开展“您办证,我找证据”的“绿色继承”公证服务新模式,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只需提供基础材料,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以及其他当事人无法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由公证处调查部负责收集,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从2015年试点开展以来,“绿色继承”公证业务量逐年攀升,目前“绿色继承”公证在市众信公证处已全面开展,年办证量2000余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市众信公证处将以“便民、惠民、利民”为总目标,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工作新要求,加快建立所有公证事项证据材料清单制,推广“绿色公证”服务新模式,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私人订制”服务更精准

新《条例》指出,公证机构应当积极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对新时期公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是复杂的,但生活可以简单”一直是蚌埠市众信公证处为当事人提供订制式、个性化公证新服务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近几年来,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围绕房地产和金融业务,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摒弃单一、固化的办证模式,倡导公证员采取精细化服务。结合市场需求开展了抵押房产的买卖合同等组合型公证,有效规范交易市场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用提存、保管、代办等综合性手段,解决离异财产分割、房屋交易、机器设备买卖、被查封房屋的债务清偿和交易等实际操作问题;为银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量身定制了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抵押登记代办+逾期协助催收+出具执行证书+法院执行代理的一套特色的综合性服务(安全金融服务);为立遗嘱人设计遗嘱信托、财富传承、意定监护以及公证遗嘱执行人等系列特色新产品,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

为进一步丰富公证服务新内涵,提供更为精准法律服务,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即将成立家庭法律顾问服务中心,目前处于招标装修阶段,预计年底将可运行。家庭法律顾问服务中心重点服务项目包括家庭财富传承(家事办公室)、房产交易(房产超市)、出国留学移民(外事办公室)、民间融资(金融超市)。

“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显著“自助一体机”让办证更便捷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公证机构应当缩短办理时限,推进信息化网络建设,推行一次性告知,优化文书送达方式。2017年7月以来,市众信公证处作为司法部首批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单位,克服困难,在司法部规定的4类公证事项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扩大范围,增加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声明书、夫妻财产约定和财产分割、小额遗产继承、金融类委托等5项。截至7月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当事人5100余人次。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市众信公证处加大对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购置了行业前沿的“自助一体机”终端设备,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法律事实和文书类公证事项,可实现当事人自助办理,方便快捷;委托研发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并试运行,实现市民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办、网上支付、办证进度查询、家事服务等线上服务和线下“一对一”服务。

目前,市众信公证处继续扩大便民服务范围,梳理了60多项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和证据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在公证处官网向社会公布,预计每年惠及当事人约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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