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国旅行社副总曝贪污细节:连导游“五险一金”都不放过

广东省中国旅行社副总曝贪污细节:连导游“五险一金”都不放过

不久前,广东省中国旅行社原副总经理纪志毅贪污案浮出水面。经调查认定,自2008年至2014年,纪志毅利用其任职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共款物共计人民币1842万余元,美元14.65万余元、港元129万余元以及价值不等的其他财务。

纪志毅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查阅了相关判决文书后发现,该案的细节揭露出旅行社在业务上的诸多漏洞及暗箱操作潜规则,而这背后的腐败来源,不仅被悄悄加入游客费用,甚至连导游的五险一金都难以幸免。

  • 导游“五险一金”自买自发?

2008年至2013年,纪志毅在担任广中旅出境旅游分公司副总经理和广中旅行政综合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采取私设账外账的方式,先后将应归属于公司收入的导游小费、香港机场退税费、机票税、广告费、导游五险一金等款项共计人民币1527.45906万元、14.65066万美元、129.5853万港元、7994欧元、870澳大利亚元、376加拿大元截留并计入“小金库”。

纪志毅的供述交代了“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其中主要包括五项:一是退税,即指香港机场对由珠三角乘船到香港机场后离境的乘客采取的返还船票的奖励政策,每人港币120元,由导游统一办理退船票费用;二是小费,即游客交给导游的一笔额外费用,大概每人每天人民币15-30元;三是机票税,即各大航空公司对从广州机场出境的乘客,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给团队导游;四是广告费,即地接社返还给中旅社的广告费,由中旅社定期在本地主流媒体打广告宣传推广旅游线路;

值得一提的是第五项。该项是五险一金,即旅行社按规定给导游购买五险一金后,旅行社要求导游将该款项以现金方式交回给旅行社。

  • 转卖“人头费”

在赴台旅游上,大小旅行社还有一套收取“人头费”的转卖模式。

纪志毅供述称,从2009年开始,因很多小旅行社没有组团赴台旅游资格,故收到旅客后转卖给中旅社,从中收取一定比例“人头费”,大概模式是增加团费、交通费等相关成本,由中旅股份大账支付出去,然后通过某些地接社将虚增部分扣除税费交回。

旅行社俞某证言也提到,自己带人走访了二十几家旅行社,承诺为公司台湾游收游客并出团的,给予项目经理“人头”劳务费奖励。

《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查阅相关规定,目前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

在近期曝光的数起未取得经营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被查办时,也能给游客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出团通知》等。

  • 曾曝串供和实施外逃对抗调查

《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从广东省纪委案件通报会公布的内容上发现,在查办纪志毅的过程中,纪志毅还曾串供和实施外逃并对抗调查。

根据纪委通报内容称:2008年至2016年期间,纪志毅(2014年7月离职)违反政治纪律,伙同公司同案人员(另案处理)销毁侵吞、私分公款等证据材料,串供和实施外逃,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公司客户和装修公司负责人等所送财物;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或伙同公司同案人员多次侵吞、私分公司巨额财产,个人获利数百万元。

资料显示:纪志毅1972年出生于广东省揭阳市,先后在广中旅下属的国外旅游分公司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境旅游分公司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广中旅任行政综合部总经理,并从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在广东省中国旅行社任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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