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院侦监部门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

为积极落实《关于在全市各地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我院侦监科自七月份以来先后到县林业公安、环保、水务等环境监管执法部门进行了法律监督。通过查阅案卷的方式监督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情形。

两当县院侦监部门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

近日,我院与县公安局、环保、国土、林业等六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我县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就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执法问题,进行研讨,达成共识。

两当县院侦监部门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

分管副检察长就侦监部门如何做好对生态环境监管单位的行政执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和执法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检查,遵循“不疏于监督,也不过于监督”的准则。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方面,可以提前介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取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审查。二是作为环境监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务必干好自己的事。新时代,新矛盾,群众对环境方面的水、空气、健康饮食有了更高要求,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环境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让破坏环境的犯罪无处藏身。三是树立共赢、双赢的监督理念。一方面,对行政权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制约是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方面。侦监部门要摆正位置,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一样,都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捍卫者。作为检察工作人员要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品质,提升业务素质、专业能力,这样才能完成新时代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另一方面,环境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严格日常监督,彰显环境法规威力,为两当生态发展、生态保护负起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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