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爲是「違法違規」?

2018年以來,尤其是下半年開始以後,外匯管理局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了高壓態勢,並不斷加大著處罰力度。

下半年以來,外匯管理局分別在7月24日、8月16日、31日三次在官網上進行了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上半年,小編僅找到了5月的一次通報。此外,通報中的案例罰款金額也在上漲,8月31日所通報的案例當中,4起案件罰款超過千萬,最高罰款近1418萬元人民幣。

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

在外匯管理局通報的違規案例當中,涉及到的種類並不是很多,但是很多人對這些方面並不瞭解,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看一下,究竟哪些行為會被定義為“違法違規”的行為,國家對於外匯方面,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從外匯管理局所發佈的通報當中,我們可以瞭解到經常出現的幾種違規行為的類型,包括個人分拆售付匯、非法逃匯、非法套匯以及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轉口貿易、貿易融資、經常項目資金收付等等,下面我們就來進行下說明。

非法逃匯

我們都知道,在國內,外匯是受到管制的,具體來說,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分為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兩大部分。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不管是經常項目還是資本項目,除非有特殊批准,否則外匯收入都需要調回到境內。

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

既然有了這樣的管理規定,相應的,不遵守規定的行為,就是違規的行為。

因此,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團體或者個人,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將原本應該售給國家的外匯,私自轉移、轉讓、買賣、存放境外,以及將外匯私自攜帶、託帶或者郵寄出境等,這些都屬於逃匯行為。

逃匯的方式有很多種,但也不是每種都會入刑。由於逃匯罪是一種經濟犯罪,所以判斷依據主要是涉及的金額,當然也會從其他角度考慮比如說是否偽造了有關單位的印章,是否涉及濫用職權或者勾結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嚴重影響了國家相關計劃的執行等等。

對於逃匯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金額較大的可能被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相關人員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量刑可能達到五年以上。

通常來說,企業逃匯的主要手段包括使用作廢了的合同對外支付預付款,虛構轉口貿易的背景,或者使用第三方提單或者一些虛假的合同、發票之類的進行外匯兌付等等;個人逃匯則多涉及地下錢莊,很多人通過地下錢莊操作“灰色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達到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目的,因此地下錢莊也一直是央行、外匯管理局打擊的重點。除了地下錢莊,分拆逃匯也是常見的轉移資產的手段。

分拆逃匯

在我國,個人結售匯實行的是年度總額的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額度範圍內,個人可以憑有效身份證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內的購付匯,超過5萬美元之外的部分,只要是真實、合法的需求,也可以攜帶證明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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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設立的這個額度,是為了滿足個人出國留學、旅遊、勞務等實際需求的,對於一些“特殊”需求,這一點點額度肯定是不夠用的,所以在實際生活當中,

部分企業或者是個人,就會通過將大額的外匯資金,拆分成小額資金的方式來規避相關的管理政策,以達到跨境資金違規流動的目的,就是個人分拆售付匯或者說分拆逃匯行為。

個人分拆售付匯的行為特徵包括“一對多結售匯”、“多筆大額同時結匯”、“多人大額現鈔同時結匯”、“多對一購付匯”、“多筆大額同時購匯”、“多人大額同時購匯提鈔”等。銀行在辦理個人的結售匯業務的時候,發現符合以上行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且銀行在為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的時候,也需要按照規定核實相關材料,未對材料進行核實的,甚至是銀行內部員工自己操作,利用多人額度進行違規辦理的,都會被處罰,嚴重的甚至可能被暫停相關業務,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非法套匯

套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騙匯,就是通過虛構無效的憑證、合同、單據等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的;另一種就是以外幣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人民幣/實物支付應該以外匯支付的款項或支出等行為。

對於逃匯行為,規定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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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買賣外匯

非法買賣外匯主要就是指沒有獲得主管部門批准,進行場外交易的行為,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等等

,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就會受到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的則會被追究責任,典型的就是經營地下錢莊。

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

逃匯、套匯、非法買賣外匯這些概念,互相之間有相似或者重合的地方,聯繫緊密。

這些都是涉及到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等行為的處罰,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轉口貿易、貿易融資等,這些指的是對銀行進行的處罰。

在討論違規行為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下這些業務的概念。

內保外貸

內保外貸通俗來講就是境內銀行為境內企業在境外投資的公司提供擔保,由境外銀行給該家境外公司發放相應貸款的業務,“內保”即境內擔保,“外貸”就是在境外貸款。內保外貸通常是擔保行為,不涉及到資金跨境轉移,但是如果境外公司違約了,境外銀行就會索賠,保證金會被用來賠付,就發生了實際的資金轉移,這是監管所不願意看到的。所以銀行有進行資格審查的義務,如果一個銀行內保外貸違規辦理內保外貸的次數過多,扣分、降級、罰款、暫停業務資質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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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是一種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中轉商”的概念,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品的生意,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易手進行的買賣。對於第三國來說,這就是轉口貿易,轉口貿易不僅可以直接辦理收付匯,還可以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

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

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貿易融資方式主要有:保理、信用證、福費庭、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等。企業可以通過虛假的單據偽造貿易融資的背景,進而達到套匯套利的目的。

外匯打擊日益嚴格,到底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

銀行的這些業務,是為了給企業提供方便。對於企業來說,偽造相關單據和背景,惡意履約固然是要受到處罰的,而銀行作為這些業務的提供方,在辦理業務的時候需要遵循“展業三原則”,即“瞭解你的客戶”、“瞭解你的業務”和“盡職審查”的原則,進而從源頭上防範相關的金融風險。因此,對於未盡到相應責任,違規辦理相關業務,甚至明知故犯的情況,監管部門也會對其加以處罰,嚴重的,則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

小結

2018年以來,由於貿易戰的影響,人民幣由單邊升值轉而向雙邊波動,在這種背景之下,國家外匯管理局更加大了對於各種違法違規的行為,以防範和化解跨境資本流動的風險,保證外匯市場的健康穩定。不管是作為個人還是企業,都需要配合國家的行動,對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了解和規避,這有助於維護國家的經濟和金融安全,也是為了保證我們個人的財產安全和企業的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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