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今天這篇純乾貨,把之前提到過的一些讓人傻傻分不清楚的工商名詞一一列舉,有需要的拿走,千萬別客氣。

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1、企業與公司

啊?這倆詞還有不一樣?

是的,在工商登記中,有的組織形式屬於企業,但並不屬於公司。

這麼說吧,與企業相對的是“事業單位”,二者的差別是:企業(包括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比如醫院,但老師我總感覺好像也是以xx為目的的…嗯…你們懂得。

企業除包括了公司以外,還包括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但是不包括個體戶。


等等,小編你說的一大串名詞,我都沒懂…沒事兒,往後看,都有解釋。


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2、個體戶

個體戶這個詞天天見,但是到底是啥意思似乎又沒人能說清。要想說清這個詞,還得理解啥是法人啥是自然人,後文有說明。


但是簡單說,體戶就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的一個經營單位,規模小,管理簡單,只不過在記賬、報稅、年報等方面,和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區別,都得時刻注意,否則也有被工商稅務找上門的可能。

3、

總公司、分公司

說到公司,還經常聽人提起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這都是啥意思?有啥區別?


總公司其實就是公司,因為有分公司的關係,所以叫做“總公司”,但是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地位,出了啥事兒都是總公司擔著。

4、母公司、子公司

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與總公司和分公司就不一樣了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享有獨立法人地位,都是公司,只不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方

(或者說控股股東),二者之間是投資關係。


在集團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概念使用的較多。

5、法人和自然人

前面提到了多次的“法人”,到底是啥意思?


法人不是自然人意義上的人,是對公司、企業這樣的組織的一種擬人化說法。


這裡小編要和我們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實是“法定代表人”做一個區別。


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其實“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法人,但是個體戶、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6、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常說的公司,其實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責任”兩字常被省略,怪不得這麼多公司扔下爛攤子不負社會責任…


然而,還有一種有限公司,叫做“股份有限公司”,兩者又有什麼區別?


以《公司法》來說,二者還是有很多不同的,但一個大方向就是有限公司適用於中小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規模比較大(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7、一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可以只有1名股東,這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與一人有限公司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組織形式,叫做“個人獨資企業”。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有“公司”二字,因為它不是公司,是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雖作為“企業”,但較之“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個體戶連“企業”都不是。


公司、個體戶、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一次講清楚

8、內資公司、外資公司

某某某家的孩子都去了外資公司了…好像很牛逼…


其實外資公司是和內資公司相對而言的,就是投資者身份不同而已。


外資公司其實是一個總的概念,具體還分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和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9、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也是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資格。

合夥企業的優勢就是“靈活”,很多“規則”都可以由“合夥協議”來規定,不像註冊個“公司”,《公司法》有一大堆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合夥企業運營的好是能避稅的。

想要成立一個“合夥企業”,需要先了解它的類型,常見的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

“普通合夥企業”,承擔的就是無限責任;

而“有限合夥企業”有兩種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經營部”等。



來源:創客前線、會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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